经济学论文:论物价水平与国民幸福的关系
一、引言
幸福是人类永恒的追求目标。从古至今,人们对于幸福的追求坚定不移,正是这种坚持的追求推动了人类文明的发展与进步。目前,我国社会主义已经迎来了高速发展的新阶段,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八大更是把追求"民生幸福"、"共创幸福美好未来"作为施政努力的方向[1]。但是,关于幸福,专家学者们提出了一些悖论。"伊斯特林"悖论曾经提出,经济增长不一定导致快乐增长[2]。古代,我国有俗语"身在福中不知福";如今,人们觉得国家经济发展,生活水平提高,但是幸福感却增加不明显。面对这些悖论,人们已经开始反思。1970年,不丹国最早提以"国民幸福总值"来辅助"国民生产总值(GDP)。他们认为,国家治理应该关注人民幸福,保证人民的物质生活与精神世界平衡发展,国家应该以实现国民幸福为目标。十八大以来,我国各界均在思考牺牲美好的自然环境、善良的人们美德求经济发展是否不合适,忽略对弱势群体、贫困人们的关注是否不合适等等。因此,党在十八大提出,建立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五位一体"的建设纲要[3]。这一重大科学抉择为我国实现"民生幸福"做了奠基。然而,我国国民的幸福到底是什么?如今的优越条件下,人们为什么会感到不幸福?人们的幸福感到底与哪些因素有关?这些都值得探讨。
一直以来,我国的经济发展水平均以GDP作为主要的衡量标准。然而随着科学发展观、追寻中国梦等重大指导思想的提出,GDP指标体系存在的诸多局限性也日益凸显。随着不丹国"国民幸福指数(National Happiness index)"的提出,各个国家纷纷引入这一指标来完善国民经济的核算。丹尼尔·卡尼曼可以通过DRM(日重现法)来测度国民幸福指数,这位福利社会计量体制的发展和社会政策提供了有力的证据。在我国,黄立清,邢占军(2005)提出了第一套测量我国城市居民主观生活质量的中国城市居民主观幸福感量表,并被初步证明具有较好的测量特性[4]。庄成杰(2009)对我国国民幸福指数的统计测评方法进行了创新,采用因子分析法对多年来我国国民幸福指数进行测量[5]。邢占军(2011)从实证角度分析得出居民收入与幸福感有一定正相关,但是地区的富裕程度会对二者关系有影响[6]。北大经济学院院长刘伟(2005)从宏观方面阐述,GDP的增长应该要考虑幸福指数[7]。从诸多专家学者的研究来看,国民幸福总值将包括经济增长、环境保护、文化发展和政府善治等四大支柱,这体现了经济发展应该和人的健康发展相结合的先进理念。
物价水平随着我国GDP的持续增长得到了广泛的关注。我国对于物价水平的衡量已经趋于成熟,且具备较完善的测算体系。物价水平包含了各个领域,如城乡居民日常生活需要的各类消费品价格、房地产价格、交通、医疗、娱乐等等,这些领域均可以侧面影响人们总体幸福水平。如今,我国的物价水平持续增长,国家宏观政策也一直努力控制我国物价水平在一个合理的增长区间。物价水平反映了人们的消费情况,由于消费的增加,引起了社会总需求的增加,如果此时供给未及时跟上需求增长速度,则会出现需求大于供给,从而导致物价上涨。如果我国居民的收入水平增长速度、社会保障体系完善情况等不能配套增长,那么这必将使得人们生活质量缺乏保证。那这种背景下,国民幸福总值是否会受到影响,值得探讨。
本文拟从物价水平对于国民幸福的作用和机理出发,以物价指数对国民幸福指数实证分析为载体,深入探讨物价水平与国民幸福的关系,从物价控制,促进消费等方面提出对于提升国民幸福的相关建议。
二、物价水平与国民幸福:作用与机理
物价水平的变化关乎人们生活中的衣食住行的各个大大小小的领域,因此物价水平是人们生活质量是否能够保障的一个晴雨表。物价的过快增长对于高收入的富人群体生活影响不大,而对于普通大众和弱势群体等则是影响深远。这种情况也必然导致人们幸福认同度有差异,国民幸福总值也随之波动。具体来讲,物价水平将从以下两个层面来影响国民幸福。
从微观层面来看。在物价水平上升的情况下,假如消费者需要购买一件商品,原价10元,如今物价上涨变成12元。也就是说本来10元的东西要12元才得到。
这种对比性的差异会使得人们对于这件商品的效用大打折扣,可能原先买到这件商品的效用值有10单位,而现在就只有8单位,那么导致人们幸福感下降。再比如,物价水平上升了,同样的商品比以前贵了,原先你拥有金钱100元,你想要的某件商品100元,而且可以买到,而如今商品120元,你的钱不够,虽然此时你很想得到,欲望很强烈,却得不到你要的商品,幸福感顿时下降。你会很失落,会感觉钱不值钱了。这种现象很久以前,著名的经济学家萨缪尔森就给出了的解释,曾提出幸福指数公式[8]:
幸福=效用/欲望
从公式中可以看出,如果效用减少或者欲望增加,那么幸福感就会下降。因此,物价的上涨导致了人们心理的变化,从而人们觉得某些物品效用值降低,商品欲望增强,幸福感下降。
从宏观方面来看。国民经济的发展、国民幸福总值的提高是宏观目标之一。那么在发展的同时,必须考虑国民平均收入是否增长,贫富差距是否过大、社会就业是否良好、自然环境是否被破坏、生活质量是否提高、物价水平是否增长过快,社会是否安定等等问题。宏观经济数据对于国民幸福的测算需要把各个方面的都计算进去。众多专家学者比较认可的一种宏观测量国民幸福指数的是:国民幸福指数=收入递增/(基尼系数*失业率*通货膨胀)
从中可以发现,在其他条件的情况不变的情况下,通货膨胀指数的上升将会导致国民幸福指数的下降。通货膨胀与物价水平有着密切关系,经济学上普遍认为,通货膨胀的上升就能反映物价水平的上升,物价水平的上升亦能反映通货膨胀。同时我们可以得知:提升国民收入、降低失业率、缩小贫富差距都能提升国民幸福总值。
三、物价水平与国民幸福的实证分析
(一)数据来源与描述性分析
为了进一步探析物价水平对国民幸福的影响,接下来做实证方面分析。本文选取具有代表性的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onsumer price index 简称CPI)反映物价水平。假定1999年的CPI值作为参考值1,从而推导出历年CPI值。然而,国民幸福指数的微观测量则相对复杂,目前的专家学者、政府部门都采用不同的测量方式。本文选取其中综合性强、全面实用、精确而又具有代表的主流计算方法,即:
NHI=生产总值指数×a%+社会健康指数×b%+社会福利指数×c%+社会文明指数×d%+生态环境指数×e%
其中a,b,c,d,e分别代表对应的权数,具体的权重由政府要实现的经济与社会目标决定。具体各项指标与权数的计算,借助权威性综合评价体系。选取人均 GDP、恩格尔系数等 16 个指标构建我国国民幸福指数指标体系;通过因子分析法确定经济因子、环境因子、人口因子和社会因子四个影响研究目标的公共因子,并对它们的因子得分进行指数化,从而构造综合评价模型[5]。将每年全国的各项宏观经济数据代入指标体系中得出当年的因子指数,从而计算出我国国民幸福指数,两者的具体数据如图1。
图1 物价指数与国民幸福指数历年数值①
图1可知,总体来说,国民幸福指数与物价指数有上涨趋势,其中物价指数在2000年2006年整长速度极度缓慢,而2006年后增长速度加快,12年间共增长了40%左右。我国国民幸福指数上涨趋势极度缓慢,而且在2002年到2004年、2008年、以及2011年出现了突然下降的趋势,且在2002年到2004年间下降趋势较大。针对两者之间的同步调增长趋势,深入探讨。利用SPASS21.0统计分析软件,采用双变量相关分析方法可以得出:国民幸福指数与物价指数的相关系数为0.945,P值为0.000,二者具有显著性的相关关系,这也就初步的表明,二者的变化情况具有强烈的相关性。
(二)物价水平与国民幸福关系的实证结果
简单的描述性与相关性分析结果,仅仅证明了物价指数与幸福指数显著相关,但是并不能说明变量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也不能知道物价上涨情况是否是影响国民幸福指数的一个原因。下文将运用格兰杰因果关系检验法进行实证探讨。一般地,为了防止目的变量由非平稳引起"伪回归"现象,均需对时间序列变量进行ADF检验。检验方程为:
yt=γyt-1+ε1yt-1+ε2yt-2+……+εp-1yt-p+1+εt
其中,εt为白噪声,p为能保证εt为白噪声的最小值,t表示变量的时间趋势[6]。由此,采用Eviews7.0软件,检验结果如表1所示。
表1 NHI与CPI的单位根检验
变量检验形式ADF统计量10%临界值5%临界值1%临界值P值结论
NHI(c,0,2)-04335-27011-31199-4057908758非平稳
CPI(c,0,2)-20908-27290-31754-4200109993非平稳
ΔNHI(c,0,2)-51746-27137-31449-4121900019平稳
ΔCPI(c,t,1)-52585-34200-39334-5124900084平稳
注:检验形式(c,t,k)分别代表单位根的检验方程带有常数项,趋势项和滞后阶数,k的取值取决于AIC和SC准则。表示一阶差分。如果ADF的统计量小于相应的置信水平临界值,则拒绝序列有单位根,说明序列式平稳的,反之则反之。
由表1可知,原始的时间序列在10%的显著性水平下仍然是非平稳的,然而,对两者进行一阶差分,差分后的结果明显改变。ΔNHI和ΔCPI不但在5%的显著性水平下,拒绝原件有单位根假设,呈现平稳,而且在1%的显著性水平下也能保持平稳。因此,从上述结果分析可以得到,时间序列NHI与CPI都是一阶单整序列,而且单整阶数相同。接着,进行深入探讨,检验两者之间是否存在协整关系。协整关系的检验一般采用Engel-Granger的两步检验法(简称EG检验)。对于同d阶单整序列Xt 和Yt,其中一个变量对另一个变量回归,即
Yt=α+βXt+εt
用α∧和β∧表示回归系数的估计值,则模型残差估计值为:
ε∧=Yt-α∧-β∧Xt
如果ε∧~I(0),则代表Xt 和Yt具有协整关系[9]。故而,假设NHI作为被解释变量,CPI为解释变量。首先,使用最小二乘法得到OLS回归方程为:
NHI=-0.103269+0.447026×CPI
然后,对自回归残差序列进行单位根检验,结果如表2。
表2 NHI与CPI自回归残差的单位根检验
变量检验形式ADF统计量10%临界值5%临界值1%临界值P值结论
RES(c,0,2)-37113-27011-31199-4057900182平稳
从表中可以看出,ADF统计量小于显著性水平5%的临界值-31199,说明了残差序列RES为平稳序列,所以得到序列NHI和CPI具有协整关系,是一种长期稳定的均衡关系。由Granger因果检验来看,物价指数是国民幸福指数的格兰杰原因。
四、实证结果的现实意义与政策建议
鉴于上述实证结果能够发现:在CPI上涨的助推下,国民的幸福指数反而增大。现实意义也就是说,在我国的物价不断升高,消费水平持续增长的情况下,我国国民却感觉到越来越幸福。实证的结果似乎与理论分析存在悖论。实则不然,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政治体系更加完善,法律体系更加健全,人民生活水平越来越高,文化生活越来越充实,社会医疗保障、基础设施越来越完备,生活环境越来越优越,精神世界越来越丰富,这一系列的利好变化使得人们感觉到越来越幸福,国民幸福指数也就自然越来越高。物价指数在生活水平的提高下一路上升,但是这种对幸福感的负面影响,已经远远不及我国各个体系发生的巨大变化所带来的满满幸福。如此看来,上述结果的反常现象也就顺理成章。
从本文的分析来看,物价水平虽然是国民幸福的一个影响因素,但是在我国国民经济飞速发展的推动下,国民的教育、生活、医疗、养老、交通、国防、娱乐等与人们息息相关的各行各业都显著性提高。物价水平对与国民幸福指数的负相关关系已经开始弱化,反而保持了一种微妙的均衡增长关系。因此,国家政府在努力提升整体国民幸福,制定相关政策时,应该综合性考虑各因素。在构建和谐社会、美丽中国、创造幸福未来的征途中,着重提升居民个人收入、缩小贫富差距、加强国民教育、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力度、完善社会福利保障体制、落实依法治国政策、合理分配社会资源等,把国计民生问题当做头等大事来抓,而非仅仅追求经济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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