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学论文:市场竞争是一种权利
以自己的经验看,自1998年发表关于电信竞争的一系列评论以后,经常被读者、同学和记者朋友问到有关垄断的经济问题。有一个问题不容回避,当时提出的关于电信开放竞争的见解,究竟在电信业得到了什么样的验证,要不要修订、补充或推翻?在其他类似产业领域里又可否被验证?为了确定进一步研究的方向和重点,阶段性地加以衡量是必要的本文侧重梳理已发表意见中有推测力的命题及其验证,重点不是旧作,而是于今的回顾和重温。 中国论文联盟www.LWLM.com编辑。
电信论战的症结
开门见山地说,1998年电信开放的论战中,我高举的旗帜是"数网竞争"。那么,何谓数网竞争?"数网"是对电信产业现状的一种事实陈述--同一个国家或经济体内,并存着几个基础电信网络。中国早就存在着数网。在计划经济时代,除了邮电部门通讯网络(称"公网"),还有铁道、军队、电力等几十个部门专网;广电部门的有线电视更是一个早就存在的全国性网络。
1994年国务院决定成立中国联通,从此结束了"数网并存、但彼此不竞争"的局面。经政府授权,联通作为全国性第二大公众电信网络,可以与原先独占电信市场的中国公司展开竞争。这就是说,早在我发表文章之前,"数网竞争"就在电信市场初露端倪。
那么,为什么到了1998年,还要把"数网竞争"作为一种电信改革的主张提出来呢?回顾起来,主要是三个背景情况:第一,联通的发展颇不顺利,从国务院批准设立到4年以后的1998年底,联通公司仅占全国电信市场份额的1%;第二,联通主要靠发展新兴的移动通讯,因此,原先的构想--把铁道和军队等专网资源动员到电信市场参与竞争--并没有得到实施;第三,其他部门的专网资源,特别是广电的有线电视网,究竟在何种体制下参与拥有巨大市场需求的电信服务,仍然是一个没有解决的问题。这三件事情围绕一个中心问题:要不要在基础电信网络的层次,开放市场竞争?
当时一种主导性的思路,是维持基础电信网的政府独家垄断,然后开放电信服务竞争。略有区别的是,当时政府主管部门首长主张"由国家主体电信企业"掌控基础网络,而一些研究者则主张,"把我国已经形成规模的电信基础网和有线电视基础网从经营性企业中独立出来,成为由政府控制的国家基础信息网"。
针对"基础电信网政府垄断"论,我提出如下疑问:在政府独家垄断基础电信网络的条件下,是不是真的可以"做到面向竞争性的电信服务公平开放、公平接入、合理收费"?根据分析,我的回答是否定的。
首要的问题,是政府垄断的电信基础网络,要不要向利用者收取费用?如果无须收费,那么建设和维持电信网络的巨大花费,就由国家财政来支付。免费当然妙不可言,但有几个问题要面对:一,电信网络具有"谁接入、谁受益"的性质,政府仅仅向电信接入者提供免费服务,且接入越多者,得到的财政补贴就越多,这对于那些没有接入和少接入的公民,是否公平?二,政府究竟能有多大的财力,可以满足建设和维持国家基础电信网络的巨大资金需要?三,免费服务通常会刺激较大的电信需求,如果政府垄断的基础网络供不应求,如何解决网络的"拥挤"问题?四,独家垄断的服务质量如何保证,是靠民主政治、行政纪律、还是靠工作人员的自律和自觉?
不免费吗?那么在基础电信网络由政府垄断的条件下,电信服务的接入费用究竟是怎么决定的?要是听任"自由定价",那么多家电信服务商之间的彼此竞争,势必抬高独家网络的接入费用水平--其后果,就是行政垄断高价对电信需求量的抑制。此外就要由政府来管制电信网络的价格决定。问题是,政府根据什么准则实施价格管制?
传统之见,就是"成本加价",即政府机构考核电信网络公司的成本,然后参照诸如社会平均利润之类加上"合理利润",就是政府划定的电信网络价格了。问题是由政府对自己拥有的垄断网络实施价格管制,其中的利益冲突怎么解决?政府又怎样知道垄断电信网络的真实成本,而垄断电信网络公司又何以具备主动节约成本、主动申报真实成本的动机?
1999年,我在《经济学消息报》发表了"离开竞争体制,不知成本为何物"的文章。该文集中分析一个现象:为什么那些行政垄断部门的服务价格一直由政府管制,但无一例外都是办公楼豪华、花钱"大方"、奖金福利令人羡慕?我认为那正是"没有卖方竞争"的结果。因为大到盖什么样的办公楼和配置什么样的设备,小到用什么样的信笺笔墨,离开了市场竞争结构,根本无从知道究竟怎样才算"合理的成本"。当人们争先恐后地拿5000元作为初装费来安装一部电话的时候,独家供应商就是个个以奔驰代步上班--成本是也--又有什么不合理?结论是:价格管制需要的成本信息之巨大,被理论家忽略了,所以无论怎样设计出来的价管模式,都不如开放竞争那样具有推动公司不断节约成本的强大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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