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范煤炭资源整合中的财务风险初探
摘要:煤炭资源整合是建设本质安全型矿井,优化产业布局,提高产业集中度,实现煤炭工业可持续发展的重大举措。文章仅就煤炭资源整合中面临的财务风险及其应对策略进行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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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煤炭资源整合;风险;防范
煤炭资源整合是指合法矿井之间对煤炭资源、资金、资产、技术、管理、人才等生产要素的优化重组,以及合法矿井对已关闭煤矿尚有开采价值资源的整合。开展煤炭资源整合功在当代、利在千秋,对大型国有煤炭企业来说更是难得的发展机遇,通过整合,国有煤炭企业扩大了资源占有量,增强了发展后劲。本文结合河南省煤炭资源整合的具体情况,以及笔者工作实践,对煤炭资源整合中面临的财务风险及其应对策略进行探讨。
一、河南省煤炭资源整合的目标
2010年3月,河南省政府正式公布《河南省煤炭企业兼并重组实施意见》,正式开启了河南煤炭资源整合的序幕。根据《河南省煤炭企业兼并重组实施意见》,河南省将有670座小煤矿将被兼并重组,中平能化集团、河南煤化集团等6家大企业将作为兼并重组主体。截至2010年年底,河南全省要力争建成三个年产5000万吨的特大型煤炭企业;骨干煤炭企业控制的煤炭资源量占全省煤炭资源量的85%以上,产量占全省总产量的75%以上。
2009年,河南省完成原煤产量2.3亿吨,河南煤化工集团煤炭产量5698万吨,中国平煤神马集团产量4500万吨,义马煤业(集团)有限公司产量2186万吨,郑州煤炭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产量1669万吨,河南神火集团有限公司产量570万吨。上述五大煤矿集团占河南省煤炭产量比重为63.53%,这意味着至少将有3500万吨煤炭资源需要重组进入五大煤矿。河南省希望通过兼并重组,逐步形成以大型煤炭企业为主的办矿体制,提高煤矿安全保障能力,提升煤炭的整体开发水平。
二、煤炭资源整合的方式
煤炭资源整合的方式主要有以下两种:
一种方式是托管,是指出资者或其代表在所有权不变的条件下,以契约形式在一定时期内将企业的法人财产权部分或全部让渡给另一家法人或自然人经营。由于托管这一方式能够在不改变或暂不改变原有产权归属的前提下,直接开展企业资产的重组和流动,从而有效地回避了企业破产、并购中的某些敏感性问题和操作难点。但是由于这种方式在法律上没有严格的程序界定,而且没有实现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完全分离,因此属于过渡性的改制方式,在此次资源整合中,应用并不是很广泛。
另一种方式是并购,内涵非常广泛,包括兼并和收购。兼并指两家或者更多的独立企业,公司合并组成一家企业,通常由一家占优势的公司吸收一家或者多家公司。收购指一家企业用现金或者有价证券购买另一家企业的股票或者资产,以获得对该企业的全部资产或者某项资产的所有权,或对该企业的控制权。此次资源整合的主要目的之一是实现国有资本在煤炭领域的控制,因此企业并购将成为此次资源整合的主要方式。
三、煤炭资源整合中面临的财务风险
(一)信息收集阶段的财务风险
1、信息不对称风险
在煤炭资源整合过程中,各大煤碳企业为下一轮跑马圈地抢占优势资源摩拳擦掌。但是在煤炭资源整合过程中,由于普遍存在信息不对称,并购方往往对整合的目标煤矿的财务风险估计不足。并购方对目标煤矿资源储量,产能情况,技术装备,盈利能力、资产负债等情况不甚了解,以致无法准确地判断目标企业的资产价值的盈利能力,从而导致并购后的整合难度;而且很多矿主没有提供矿井真实资料的诚心,对矿井的真实情况遮遮掩掩。由于缺乏准确有用的信息,并购方的决策人基于错误的信息、错误的估价面,容易做出错误的决策,最终导致并购企业并购到资源匮乏、没有发展前景的煤矿,加大整合的难度。
2、目标企业价值评估风险
所谓目标企业价值评估风险是指在并购过程中,由于对目标企业价值的评估失误而导致并购企业财务状况出现损失的可能性。具体地说,如果在并购中付出太高的价格,就会影响并购方未来的收益,甚至会使企业日后背上沉重的成本负担,进而使企业在债务、经营成本以及利润方面带来很大的压力。导致目标企业价值评估风险的因素主要包括两项:并购企业所用信息的质量和选择的评估方法。由于被并购的企业信息披露不够充分或者选择的资产价值评估方法不当,并购企业对目标企业经营情况认识不足,使得并购企业对目标企业资产价值和盈利能力的判断往往难于做到非常准确,在定价中可能接受高于目标企业的收购价格,导致并购企业支付更多的资金或以更多的股权进行置换。并购企业可能由此造成资产负债率过高以及目标企业不能带来预期盈利而陷入财务困境。
(二)并购过程中的财务风险
1、杠杆收购风险
煤炭资源整合中,如果整合方资金不足,可能会采取杠杆收购的方式并购被整合的煤炭企业。杠杆收购中,并购企业通过举债获得目标企业的股权或资产,并用目标企业的现金流量偿还负债。所以杠杆收购目的在于通过负债获取并购中所需要的资金,并期望在并购后获得财务杠杆利益,没有任何疑问,杠杆收购中使并购方的财务风险会急剧加大。因为在通常情况下,并购企业的自有资金只占所需总金额的10%,投资银行的过渡性贷款约占资金总额的50%-70%,向投资者发行高息的垃圾债券,约占收购金额的20%-30%。由于高息风险债券资金成本很高,而收购后目标企业未来资金流量具有不确定性,杠杆收购必须实现很高的回报率才能使收购者获益,否则,收购公司可能会因资本结构恶化,负债比例过高,付不起本息而破产倒闭。
2、流动性风险
并购以后,新形成的大型煤炭集团可能会由于债务负担过重,缺乏短期融资,面临流动性风险。尤其是对于在并购过程中采用现金支付方式的并购企业,这种风险更严重。由于采用现金收购的企业首先考虑的是资产的流动性,流动资产或速动资产的质量越高,变现能力越高,企业越能迅速、顺利地获取收购资金,这同时也说明并购活动占用了企业大量的流动性资源,从而降低了企业对外部环境变化的快速反应和适应调节能力,增加企业营运的风险。如果自有资金投入不多,企业必然会采用举债的方式。通常目标企业的资产负债率过高,使得组合后的企业负债比率、长期负债都在大幅度上升,资本的安全性降低。如果并购方融资能力较差,现金流量安排不当,则流动比率也会大幅度下降,给并购方带来资产的流动性风险,影响其短期偿债能力。
四、煤炭资源整合中财务风险的防范对策
(一)信息不对称风险的防范
信息不对称性对财务风险的影响主要来自事前知识的不对称性,即在参与煤炭资源整合的企业中,优势企业对目标企业的真实信息的了解永远少于目标企业对其自身信息的了解。由于并购双方信息不对称是产生并购后财务风险的根本原因,因此并购企业应尽可能加强信息的收集,在并购前对目标企业进行详尽的审查和评价。具体而言,并购企业可以聘请专业的中介机构根据企业的发展战略进行全面策划,捕捉目标企业的资源状况并且对目标企业的生产能力,财务状况,债权债务关系进行全面分析,从而对目标企业未来收益能力做出合理的预期。
(二)价值评估风险的防范
煤炭资源整合中影响目标企业的价值评估风险的因素有两个:一是并购企业获得的信息的质量;二是价值评估方法的选择。信息不对称性能导致价值评估风险是因为并购企业不了解目标企业的真实情况,同时目标企业刻意隐瞒对自己不利的信息,导致对目标企业的价值估计过高,增加并购企业的支付成本。这种成因的风险可以通过减少信息不对称性来降低。对于缺乏正确的价值评估方法导致的评估价值风险的情况,并购企业可综合运用定价模型,如将运用清算价值法得到的目标企业价值作为并购价格的下限,将现金流量法确立的企业价值作为并购价格的上限,然后再根据双方的谈判在该区间内确定协商价格作为并购价格。总之,对目标企业的价值评估需要许多不同层次的思路和方法,既不能让一种方法主宰定价,也不能在每次交易时都使用所有的定价模型。应当根据并购的特点,选择较为恰当的并购估价模型。
(三)杠杆收购风险的防范
因为杠杆收购的偿还债务的主要来源是整合后新企业将来的现金流。因此通过增强杠杆收购中目标企业未来现金流量的稳定性,可以起到降低杠杆收购偿债风险的作用。降低杠杆收购的偿债风险,首先,必须选择好理想的收购对象。一般而言,目标煤炭企业必须经营风险小,资源质量好,债权债务关系清晰,发展前景较好,才能保收购以后有稳定的现金流来源。其次,收购前并购企业与目标企业的长期债务都不宜过多,这样能保证预期较稳定的现金流量能够支付经常性的利息支出。最后,并购企业应在日常经营中能提取一定的现金作为偿债基金以应付债务高峰的现金需要,避免出现技术性破产而导致杠杆收购的失败。
(四)流动性风险的防范
现金是最具有流动性的资产,并购中并购企业综合运用多种支付方式,避免运用单一的现金支付方式,可以起到降低公司流动性风险的作用。
1、采用股权支付方式防范流动性风险
采用股权支付方式,既可以减少大量现金流出给并购企业带来的压力,也可避免在后续整合过程中对企业生产经营活动造成影响。
2、采用可转换债券支付方式防范流动性风险
可转换债券具有债券的安全性和股票增值性的双重性质。上市公司并购,可根据二级市场的预期波动以及基本的财务指标灵活运用可转换债券,在其递增利率、初始转股价的溢价比例、转股价格的修正条款、赎回、回售以及利率补偿或按浮动利率补偿等方面进行灵活设计。
3、采用权证方式防范流动性风险
采用竞价收购或要约收购加上权证的支付方式,具有融资成本相对较低、规避风险的优点。并购企业如果并购的是上市公司,可发行目标公司的备兑权证,取得资金。
五、结论
煤炭资源整合不仅是我国煤炭行业一项重大战略调整,本身也是一项财务活动,企业的财务状况对整合的成功与否影响很大,而且整合必然涉及资金的筹措。煤炭企业只有详细地对财务风险进行评估、分析,才能正确防范财务风险,在市场经济的大潮中立于不败之地。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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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李战国,李建超.煤炭资源整合矿井如何规避和防范财务风险[J].煤炭经济管理新论,2009(9).
3、史佳卉.企业并购的财务风险控制[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6.
4、赵宪武.企业并购财务风险及其控制[J].山西财政税务专科学校学报,2002(6).
(作者单位:河南宏福煤业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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