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话:0731-83595998
导航

经济学论文:房地产投资与区域经济协调关系研究

来源: 2017-08-17 22:43

 一、引言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房地产业在国民经济发展中已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直接制约和影响社会生活的诸多方面。房地产投资是房地产市场发展的基础,作为支持房地产业运行的经济行为,直接影响房地产业的发展结果,进而对宏观经济的发展产生影响。投资对经济增长具有有力的推动作用,在一定的科学技术水平和有效资源条件下,经济增长速度主要取决于投资总量及其增长率的大小。长期以来我国房地产投资规模和发展速度在东、中、西部各个区域表现出显著的差异性,房地产投资主要集中于东部地区,造成东部地区房地产投资过热甚至部分城市出现投资泡沫,这不利于东部地区经济的发展。而中西部地区房地产投资却往往不足,严重阻碍中西部区域经济的发展。因此,认识房地产投资与区域经济协调关系的重要性,研究如何促进房地产投资与区域经济协调发展,就成为当前政府和理论界学者非常关注的问题。 
  二、房地产投资与区域经济的协调发展 
  房地产投资是区域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房地产周期本身也是经济周期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周期循环直接受房地产投资影响。房地产投资周期长,回收慢,其投资规模受生产发展水平制约,与经济发展水平呈相同趋势变动;大体上与宏观经济周期相协调,但也呈现出房地产投资自身的不同特点。房地产投资能否与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直接决定区域经济的发展状况。在处于协调发展状态时,房地产投资是促进经济繁荣的关键要素;但若不能实现与区域经济的协调发展,房地产投资也可能是导致区域经济由繁荣走向低迷的导火线,甚至可能导致整个区域经济社会都处于萧条状态。房地产投资与区域经济的协调发展主要体现在房地产投资对于经济增长的促进作用。 
  房地产投资对区域经济增长产生影响的传导途径主要有两条:在投资未形成现实房地产物业前,如果投资分配量超过国民收入增长速度,形成投资资金膨胀会造成国民经济比例失衡,引发投资泡沫。形成现实房地产物业之后,通过房地产投资结构的变化,影响国民经济发展。不同类型的房地产物业用于不同产业部门,直接影响各产业部门的生产能力和彼此之间的平衡发展。过分偏重于消费型物业,如宾馆、饭店等,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住宅或其他生产型物业的建设,引发经济的不均衡发展。 
  长期以来,我国的经济增长主要依靠投资拉动,投资既是扩大再生产的主要手段,也是促进经济增长的直接动力。而房地产投资既代表现状需求,也代表未来供给,其投资规模决定社会总需求和总供给的平衡态势。投资规模过大,超越国力,造成社会总需求超过总供给,使得国民经济比例失调,拉长投资周期、增加投资成本,难以实现经济集约增长;投资规模过小,经济增长缓慢,社会供给不足影响供求总量平衡,因此房地产投资规模应以国家综合国力,包括入力、财力和物力为基础,与区域经济发展速度相适应,以提高经济效益、社会效益为前提,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进行各方面的综合平衡。可以说房地产投资对于区域经济发展及社会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三、对策与建议 
  合理的房地产投资能够促进区域经济的增长,推动经济和社会的快速发展。伴随着经济的持续增长,人们收入水平提高,购买力增强,房子又是人赖以生存的基础和生活提升的重要标志,人们对住房的有效需求势必也会加大,这是一种良性循环。但如果房地产业盲目地加速发展,投资结构不合理,与经济发展不相适,供给大于需求,投资者得不到及时有效回报,对市场失去信心,就会制约经济。根据本文的研究结论,提出以下对策建议: 
  (一)建立房地产业可持续发展的系统观,作为区域房地产投资发展的指导思想。 
  作为区域房地产投资发展的指导思想房地产业可持续发展是由多种因素决定的,作为政府和企业,应当建立房地产业可持续发展的时间观、空间观和系统观。首先,应根据房地产业不同的发展阶段,不同的市场状况,制定不同的中长期发展战略。其次,在宏观层面上,把房地产业与整个区域经济发展有机地协调起来,分析房地产业发展的不利因素和有利条件,探寻房地产业的可持续发展道路。再次,要深刻认识到,房地产业的可持续发展与经济、社会、环境、人口是一个有机整体,只有协调处理好房地产业与区域经济各要素的关系,才能实现房地产业可持续发展。 
  (二)要合理控制房地产投资规模的增长速度 
  以稳定的房地产业发展带动国民经济可持续增长,房地产投资对国民经济增长的促进作用会在某个时期出现衰减,从而引起经济波动。因此,应当对房地产投资进行政策引导,保持房地产投资规模的适度发展,使其在拉动经济增长的同时,尽可能不引起经济波动。 
  (三)加强法制建设,建立符合房地产市场要求的法律法规体系 
  加快建立和完善房地产相关的法律法规,解决有法可依的问题。目前我国规范房地产市场行为的法律法规体系不够完善,许多规范房地产市场经济行为的法规还未形成;已出台的法律法规的梳理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对已不符合房地产市场运行要求的法律法规应及时废止。要强化对房地产市场的监督管理职能。法律法规要有效地发挥对规范人们行为的硬约束作用,建立强有力的执法体系,提高其执法地位和执法水平,同时解决有法不依和执法不严的问题,加强房地产市场的执法工作。 
  (四)建立全面有效的房地产监测预警体系 
  房地产业的发展既要受到国民经济的制约,同时它的发展又能促进或制约国民经济的快速协调、稳定增长。随着房地产业在国民经济中支柱产业地位的确定,房地产业的健康发展对国民经济的影响日益显著。因此,建立科学的房地产预警体系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它的发展与完善对房地产业和国民经济的发展都有重要的现实意义,能够为市场http://www.LWlM.cOM主体制定决策提供参考,包括政府宏观调控措施的出台,同时也是适时适度地实施宏观调控、引导理性投资与消费的有力保障,因此有助于房地产业的持续健康发展。 
  (五)抑制东部地区房地产投资过热,积极改善中西部投资环境,合理规划中西部房地产业的发展,使之与区域经济协调发展

编辑推荐:

下载Word文档

温馨提示: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长理培训网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责任编辑:长理培训)

网络课程 新人注册送三重礼

已有 22658 名学员学习以下课程通过考试

网友评论(共0条评论)

请自觉遵守互联网相关政策法规,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

最新评论

点击加载更多评论>>

精品课程

更多
10781人学习

免费试听更多

相关推荐
图书更多+
  • 电网书籍
  • 财会书籍
  • 其它工学书籍
拼团课程更多+
  • 电气拼团课程
  • 财会拼团课程
  • 其它工学拼团
热门排行

长理培训客户端 资讯,试题,视频一手掌握

去 App Store 免费下载 iOS 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