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悔 也得赔
这起案子包含了很多信息,今天我们只聚焦于一点。 据了解,法庭审理后认为,这个案子争议焦点在于,汽车制造公司终止与老代的劳动关系是不是违法。审理中,原被告双方都认可的一个事实是:汽车制造公司与老代双方已经连续订立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劳动合同法律相关规定,老代具备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条件。
客观地说,这家公司的自查机制还算不错,发现了自己的不妥之处。但是,他们与老代终止劳动合同关系后,虽然又以发短信的方式通知老代续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力图弥补自己的过失,却没有向法庭提供相关证据,证明公司当时已明白无误地告诉了老代,愿意在不低于原职原岗条件的情况下与老代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这就是个问题了。
就是说,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续签劳动合同时,如果双方协商不一致,用人单位应按照原劳动合同的约定或实际履行内容,来确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法庭在审理这起案件时,老代的律��向法庭提供了一份证据:公司在没有向老代发送书面通知,明确终止劳动关系的情况下,不仅停发了老代12月份的工资,还中断了他的社保。法官认为,这违反了法律强制性规定,属于违法终止劳动关系。所以,法庭支持老代主张赔偿金的诉求。
从这个角度看这起案子,我们就完全清楚了,只要用人单位违法终止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就应当依法支付劳动者赔偿金。这家汽车制造公司在终止与老代的劳动关系时,就出现了这种违法现象,至少没有给老代提供终止劳动关系通知书。这种情况下,公司败诉就是必然的了。
在这点上,我们再看看相关法律。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据了解,在这起案子中,综合老代在汽车制造公司的工作年限和月工资标准,法庭依法判决公司支付老代赔偿金18万余元。
编辑推荐:
温馨提示: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长理培训网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责任编辑:长理培训)
点击加载更多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