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市场动机下企业盈余管理行为的分 析及对策
【摘要】 本文通过对资本市场动机下盈余管理行为进行博弈分析,说明了在博弈过程中双方的策略选择,并在最后提出了相应的规范措施。
【关键词】
盈余管理;资本市场动机;对策
盈余管理的实质是企业管理当局在遵守会计准则的基础上,出于自身的某种目的通过采用一定的会计程序或政策来控制或调整企业对外报告的会计收益等信息的行为。起初大多数学者都在关注契约安排、政治成本等因素对盈余管理现象的影响,随着盈余管理在资本市场上日益凸显,学者们又开始探究盈余管理的资本市场动机
一、资本市场动机下我国企业盈余管理行为的博弈空间
企业与投资者之间的博弈没有受到一定的约束性契约的限制,这是一种非合作博弈。作为博弈双方的企业与投资者,也都是理性的经济人,其行动策略的选择均基于收益最大化的目标,并根据对方的行动策略来选择自己的行动策略。由于委托代理关系下信息的不对称,企业比投资者具有信息优势,企业基于自身利益提供会计信息给投资者,而投资者却需要更详细可靠的信息,因此在双方的博弈中存在着信息供给与信息需求的矛盾。
在企业这个不同利益集团的契约连接中,投资者是最重要的会计信息使用者。在信息不对称的条件下,企业作为会计信息供给者比投资者作为会计信息需求者具有更多的信息优势。从信息提供者来看,企业管理当局提供会计信息无论是出于内在的动力还是外在压力,提供会计信息都是基于自身利益考虑,为了自身的生存和发展。对于投资者而言,为了使其投资收益和投资效果最大化,总是希望获得更为详细且可靠的会计信息,从而使其对公司价值有一个正确的判断,以进行合理的交易决策。当投资者在资本市场上选择投资对象时,在企业经营业绩相当的情况下,他自然会选择信息披露更为充分的企业。因此,信息的“无限性”需求与供给的“有限性”的矛盾出现了。
因而,如果企业的经营状况良好,作为会计信息供给者的企业管理当局通过披露真实的会计信息有利于其在资本市场上树立健康的形象,从而提高企业的市场竞争力,吸引更多的投资者。如果企业的经营业绩较差,管理当局为了保持市场上的股价,维护其“良好形象”,而通过会计造假制造虚假的财务信息,进行盈余管理,骗取投资者的信任。而会计信息的需求者也会通过公司内部(例如股东通过内部控制而实施的对经理人员的监督等)和外部(例如资本市场的代理权竞争机制、来自经理人市场的威胁等)治理结构来对信息的供给及真实性施加压力。
二、监管部门对资本市场动机下盈余管理的约束
由于我国上市公司盈余管理的资本市场动机较为强烈,因此建立对资本动机下盈余管理的约束机制是有效抑制我国上市公司过度盈余管理的主要方式之一。监管部门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对上市公司资本动机下的盈余管理现象进行约束:
(一)建立更加严格的监管机制
监管部门对上市公司的监管越严格,上市公司选择进行盈余管理的概率越低。因此,建立更加严格的监管制度,加大对盈余管理的处罚力度是约束企业过度盈余管理的有效选择。
作为一个经济主体的实施者,上市公司管理当局在从事任何经济活动时总会遵从成本-效益原则,即对某一经济活动的收益和成本进行权衡,对于从事盈余管理也不例外。在资本市场动机下,盈余管理的收益包括保留上市资格、争取配股和增发的机会以及达到进行再融资的条件。而盈余管理的成本主要是一些机会成本,即被监管机构发现并惩罚的成本、被投资者识别损失被投资机会的成本以及管理者自身受到处罚而产生的在经理人市场上的声誉损失成本等。由于被投资者识别上市公司盈余管理的主动性不高,因此这些成本中以被监管机构发现并受到惩罚的成本最大。因此,如果提高上市公司进行盈余管理被发现并受处罚的成本,将会对上市公司盈余管理的成本-效益分析产生影响。而提高上市公司盈余管理被发现并受处罚成本的主要方式便是加大盈余管理的处罚力度,建立更加严格的惩罚机制,是上市公司为盈余管理付出更加沉重的代价。
(二)完善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的制定
1.适当引入会计准则制定的原则导向
会计准则制定的规则导向是指在制定会计准则时倾向于用详细、复杂、明确的规定,来规范会计业务的核算。而原则导向是指在制定会计准则时倾向用简单、明了的原则来指导会计业务的核算。由于采用规则导向制定会计准则更加详细、明确,故而导致详细的规则往往被别有用心的公司和个人通过交易策划所规避,不利于财务报表编制者和注册会计师就特定准则对财务报告的整体影响进行客观评价。我国上市公司资本市场动机下的盈余管理很多都是钻了会计准则制定的规则导向而实施的。而原则导向模式有助于培育一种以专业判断取代机械套用准则的氛围,会计准则的内容和形式变得相对简洁。以原则为导向的准则更注重经济事项的实质,而不是形式上的细微差别,能更好地遵循“实质重于形式”。我国在这个大潮流的涌动中也应考虑适当引入准则制定的原则导向,缩小企业进行盈余管理的空间。
2.统一并充实会计规范的内容
我国的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在内容上有一些不一致的地方,不能够很好地契合。监管机构只有缩小这些细小差异,才能缩小盈余管理的空间。此外,我国的会计规范并不是十分完备的,尤其是2006年会计准则发布以后,与国际会计准则趋同的思想导致会计准则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一些不常见的经济活动有可能被忽视。盈余管理很可能会从一个细微的地方产生,制定会计规范的管理当局要考虑到每种可能出现的情况。因此,我们要从内容上对会计规范进行充实,减少盈余管理发生的机会。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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