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学论文:试论17世纪郑氏海上贸易对闽台社会经济的影响1
17世纪,是国际政治风云变幻的时代,在西方,正处于资本原始积累时期,葡萄牙、西班牙、荷兰等殖民主义势力相继东渐,对各国进行疯狂掠夺和侵略活动;在中国,明王朝封建统治日益腐朽,阶级矛盾和民族斗争交织激烈,最终导致了北方满族统治阶级入主中原。17世纪的国内外形势,为郑氏三代(郑芝龙、郑成功、郑经)的政治、军事和商业活动提供了一个复杂多变的历史背景,同时也为郑氏家族纵横海上,控制中国东南沿海贸易提供了特殊的活动契机。郑氏三代尤其是郑成功所领导的强有力的组织机构,顺应了当时的国内外形势,不仅成为中国海上贸易和商民利益的最重要的保护者,也是唯一能够在远东地区抵御和抗击欧洲侵略政策的代表人物,对南中国尤其是闽台社会经济产生了巨大的影响。论文联盟Www.LWlm.com
一17世纪郑氏三代戮力经营海上贸易
郑氏海商集团的创始人郑芝龙,为明末天启、崇祯年间著名的海寇商人头目。先是为寇海上,继而受抚招安,他通过投效明王朝,镇压和兼并其他海寇集团,并利用海上的坚兵利甲,取代官府垄断的海外贸易,将当时通洋贩货活动的制海权揽为己有,由此积聚了更为雄厚的财力,在此基础上建立起一个富甲东南、威震遐迩的郑氏海商集团。郑氏海商集团的海上优势,后来并未因郑芝龙降清被困北京而削弱,反而由其子郑成功予以继承并发扬光大。郑成功对于郑氏海商集团海外贸易活动的全力拓展,体现于他在传统的东西洋贸易的基础上,建立起一个勾连中国与日本以及东南亚各地的庞大贸易网络;体现于他奋力驱逐荷夷,光复台湾的伟大事业中。光复台湾,不但是郑氏救亡图存之道和赓续占据一个抗清基地之道,同时,也是扩展对外贸易之道。开辟台湾使他的海上经营有了更广阔的途径,粉碎了清王朝利用残酷的迁界和禁海令,企图扼杀对外贸易依托而窒死郑成功之利源的阴谋。郑成功英年早逝,其子郑经继承其未竟事业,任用同安人陈永华理政,继续贯彻郑成功的经济思想,大事经营,奖励农耕,积极发展海上贸易,收到了显著的效果。
在海外贸易的运行机制方面,郑氏海商集团是以其显赫的权势,众多的商船及其雄厚的资本,建立起以金木水火土"五行"和仁义礼智信"五常"为名的山海两路各五大商行{1}。这海陆十大商行采用分工合作的经营方式即陆五商先行领取公款,采购丝货及各地土产,将货物送交海五商后,再向"国库"(郑氏钱库)结帐,并提领下次的购货款;而海五商接到货后,就装运出洋贸易,待返航后同国库结算{2}。这种贸易的组织形式,实际上是对明代后期以来民间海外贸易中的铺商和船商组织的继承和发展。郑成功以封建政权的组织形式加以巩固,以便于层层支配和控制。
郑氏海商的经营活动范围极其广泛,当时东西方一些主要的国家和地区都与郑氏有贸易关系,可分为日本和东南亚两大系统或称东洋和西洋。东洋的贸易对象主要是日本,而对东南亚的贸易,则起码有巴达维亚、东京、暹罗、广南、马尼拉、柬埔寨、柔佛、北大年等八个地方,分布于今越南、柬埔寨、泰国、马来西亚、印度尼西亚等国{3}。还有与据占台湾的荷兰人的转口贸易。
郑氏海上贸易的规模主要表现在贸易船数上。明天启六年(1626年)郑芝龙的贸易船有120艘,翌年增加到700艘,至第三年则达到1000艘{4}。他不仅控制了荷兰殖民者在台湾的贸易,成为荷兰殖民者的最大商品供应者,也控制了葡萄牙殖民者与日本的贸易。在1640年葡萄牙同日本的关系最后破裂后,在澳门的葡萄牙商人多数是通过郑芝龙的船只把丝货载运到长崎贸易。郑氏对东洋的贸易船数,有日本学者作过详细估算,1650~1662年,前后13年间,共有649艘中国商船航往日本贸易,平均每年50艘。这些中国商船,以郑氏船或郑氏控制的船为主,也有其他"散商"的船只{5}。据日本学者岩生成一调查,"1647年~1662年入长崎港的中国船主要来自郑氏势力范围内的地区。例如1650年来港的70艘中国船中,来自郑氏势力范围内的福州、漳州、安海的占59艘,约占80%以上,而且几乎年年如此{6}"。1657年当郑成功的势力达到顶峰时,据巴达维亚的一份报告写到:当年有47艘中国船到达长崎,有28艘来自安海,11艘来自柬埔寨,3艘来自暹罗,2艘来自广南,2艘来自北大年和1艘来自东京。这些船全部属于大贸易商国姓爷及其追随者所有{7}。郑成功对外贸易船数,没有直接统计数字可查,据杨彦杰研究,郑成功每年对东南亚贸易的商船估计数,应在10~24艘之内{8}。郑经时代的海上贸易规模虽不及郑成功时代之庞大,然他亦重视与英国、日本及东南亚各国的贸易。据《十七世纪台湾英国贸易史》载,1670年首次到达台湾的英国船长克里斯普(G.CRISP)说,台湾有大小船只200艘,今年有18艘开往日本,其中大半为郑经本人所有,他垄断了对日本的鹿皮和糖贸易。1672年,一位名叫西蒙·德尔博(SYMON·DELBOE)的英国人从台湾寄信给爪哇的英国商馆,他写到:"每年1月郑经从台湾派5~6艘船到马尼拉,4~5月间返航,然后开往日本。从那里出航通常是6~7月间,有时在11~12月,有12~14艘船再次到达马尼拉。"即使是1683年郑氏统治的最后一年,到达长崎的中国贸易船仍有27艘,其中来自南京的1艘,广州1艘,广南3艘暹罗6艘,北大年1艘,巴达维亚2艘,台湾11艘,2艘不明来自何方。据张麟白《浮海记》、彭孙贻《靖海志》、郁永河《海上经略》记载:"闽海舟尽出郑氏门下,""通贩洋货,内客外商,皆用郑氏旗号","海外人皆仰资郑氏,于是通洋之利,唯郑氏独操之,财用益饶"。
郑氏海商资本到底有多大?要用精确的统计数字来说明自然是困难的,但我们从一些零星材料中可以获得一个粗略的估计。《台湾通史》等书记载"海舶不得郑氏令旗,不能往来。每舶例入三千金,岁入以千万计,以此富敌国。"德国人Allrecht Wilth在《国姓爷》中指出:"……就豪华以及财富来论,他(郑芝龙)几乎凌驾他主君的唐王,而的确地他已瞩目到帝位了。{9}"到了郑成功时代,郑氏海商资本又有了进一步的发展,上述所引1657年到达长崎的47艘船的贸易额,据日本学者山胁悌二郎估计,约为955000两白银,平均每船达20320两白银。由此可见,其经营海外贸易数额之大。同时他还在对往来商船的征税管理上进行了改进,郑成功在郑芝龙(船)租(商)税合一的征税基础上进一步确立了牌饷征税制度。这种牌饷的征收,是以船只的梁头,丈尺计量其装载担位而税之,实际上是将船、货二税合二为一作一次性征收{10},这样税管严密,税收大增。除了郑氏父子外,郑氏家族其他成员也积累了一笔相当可观的海商资本,如户官郑泰"守金门,赀以百万计"。因此,"富至千万","少者百万",这似乎可以被看作当时郑氏海商资本的一个概貌。
二郑氏海上贸易,促进了闽台社会经济的发展
郑氏发展海上贸易,其出发点虽是郑氏赖以生存、供应军需的一种重要手段,但海上贸易的持续繁荣,给沿海地区经济发展带来良好契机,客观上促进了我国东南沿海地区尤其是闽台两地社会经济的发展。郑氏海商集团为保证海上贸易的货源,必然重视闽台两地经济的发展,同时采取诸多措施促进闽台农业、手工业的发展,而郑氏畅通的海上贸易又为两地农产品、手工业品找到了顺畅的流通渠道,因此,即使在明末清初社会大动荡、社会经济遭到极大破坏的时期,两地农业和手工业却呈一时之盛。 (一)郑氏三代采取诸多措施,促进闽台农业和手工业的发展
论文联盟Www.LWlm.com 早在崇祯年间(1628年~1631年),郑芝龙便"募饥民数万,人给银三两,三人合给一牛,载至台湾,垦田芟舍,以其衣食之余,纳租郑氏{11}"。这是福建第一次有组织地向台湾移民,在此过程中,牛耕等先进农耕技术也传入台湾。郑成功以金、厦为抗清复台的根据地时,关于手工业,郑成功虽没有专门论述,但他既重视商业贸易,自然要重视为商业提供货源的手工业。其间虽有一些发展农业的设想,但未及付诸实施,及至收复台湾后,他亲自发布垦辟土地法令,"寓兵于农",官兵按镇分地,拓地开荒,改荷兰殖民者原来垄断的土地"王田"为"官田",同时,允许文武官员与士庶之有力者招佃耕垦"私田"{12}。这些主要措施的推行,其作用是显而易见的。其一,在第二波移民高潮中,郑成功不但把当时大陆比台湾先进的封建生产关系移植过来,为台湾开发提供了大量的劳动力,而且带来了先进的耕作技术和工具,为台湾的开发和生产力水平的跳跃式发展提供了条件,这对台湾社会经济的发展无疑起着积极的作用。其二,经过台湾人民的辛苦耕垦,推广农具,兴修水利,农业生产很快出现"年大丰熟、民亦殷足"的局面,农业、手工业、对外贸易等都有长足的进展。郑成功作为开发台湾的先驱者,其贡献是不能低估的。
至郑经统治台湾二十年,继续执行垦殖政策,对台湾农业生产和手工业的发展都有促进作用。在农业生产上,台湾数十万军民的粮食不仅完全自给,还能"以其有余,供给漳泉,以取其利"{13}。在手工业上,将大陆沿海的晒盐方法引入台湾,"以煎盐苦涩难堪,就濑口地方修筑丘埕,泼海水为卤,曝晒作盐,上以裕课,下资民食","教民植蔗、制糖之利"{14}。台湾"制糖之利,贩运外国,岁得数十万金{15}"。
(二)物流畅通,更刺激社会生产的增长
郑氏海上贸易的航线主要为闽东南--台湾而后辐射东西洋。贸易的商品主要有"生丝、丝绸、金、粗细瓷器、盐、砂糖、砂糖桶的板、砖、米、茶、生姜、铁锅、各种织物……"本文将重点阐述郑氏海上贸易的大宗商品--瓷器和砂糖两项,并以其见诸记载的部分贸易量及生产规模来显示当时瓷业、糖业状况之一斑。
1. 据《大员商馆日志》中大陆与台湾大员(安平)船往返的记录,从1636年11月至1638年12月,共二年二个月,由大陆往台湾的船有1014条,台湾回大陆的船672条(包括兼营贸易的渔船)。从港口来看,由大陆往台湾的船主要由厦门、安海、烈屿、福州、金门、铜山、海澄、广东及其他中国沿岸出发,其中以烈屿、厦门船最多,烈屿船306只、厦门船180只,其次是安海船47只,福州船15只、金门船10只……自大员回大陆的船,开往厦门的134只,开往烈屿的116只,开往安海的23只,开往金门的10只……{16}。据笔者粗略统计,二年内,由厦门、安海、福州专运砂糖、瓷器的船达210条。
著名的瓷器研究专家沃克(T·Volker)所著《瓷器与荷兰东印度公司》一书中对由我国商船从厦门载运到台湾或巴达维亚,然后再经荷兰东印度公司的船只转运到欧洲各地的瓷器有详细的记录。如1637年1月20日又有8艘船从厦门到达,载有9000~10000捆粗瓷器;在1月21日有1艘船从厦门到达,载有 700~800桶粗瓷;在3月10日有8艘来自厦门,载有600筐和200捆细瓷;在3月23日有3艘来自厦门,载有800桶粗瓷和13捆细瓷;在4月12日又有360筐和25桶细瓷到达;在5月15日复从厦门运到130筐细瓷。此外,1636年9月30日,在台湾运到巴达维亚及荷兰的商品备忘录中,有瓷器212144件,价值56085荷盾,平均每件0.26荷盾;10月从台湾和澎湖运到巴达维亚的商品备忘录中,有瓷器90356件。还有些瓷器是从厦门走私运到日本,如1641年6月26日,郑芝龙派到日本的5艘船中的2艘船载有197个茶壶,1400个瓷杯和1000个其他瓷器……{17},由厦门出口的瓷器也有些是载运到暹罗,如1637年2月12日有1艘船从台湾到暹罗载有粗、细瓷器41240件,而此时,荷兰东印度公司尚有255259件瓷器库存……{18},这些林林总总的出口瓷器数量只是见诸记载的外销瓷器的一鳞半爪。郑成功和郑经时期的瓷器贸易,由于没有专书记载,而无法估算。但根据当时郑氏海上贸易的发展和当时闽南地区陶瓷生产兴盛的状况,可推知当时瓷器贸易的火热程度。中外学者根据海外大量出土的中国瓷器的研究,一致认为其时海上存在着一条"陶瓷之路"。
郑氏海上贸易的另一大宗商品是砂糖。据日本岩生成一博士研究,自1637年~1683年,中国船只输往日本的砂糖数量,最多的是1641年,为542万余斤,最少的是1643年。这三十多年每年169万斤。虽然这包括中国船只自暹罗、柬埔寨、广南等地输入的砂糖,但也可窥见中国砂糖输往日本数量之大{19}。经过斗争,郑氏海商集团与荷兰建立贸易关系后,把中国大量的砂糖转运至波斯及欧洲各地。1628年,荷兰东印度公司的"乌特勒希德"号等船的运往波斯的货单中,中国粉砂糖36404斤,价值3418盾。1637年1月22日苏拉特开往甘隆的荷船"阿美利亚王子"号所载货物中,中国白砂糖19100斤,价值1839盾。所有这些砂糖,除一部分是台湾生产外,绝大部分从郑氏海商那里买来。《大员商馆日志》载:"1636年3月21日,有一艘戎克船自厦门装载15000斤粉砂糖和五箱金条到达。"1637年5月15日条云:"二艘来自厦门,搭载货物如下:白粉砂糖1万斤,白蜡44斤,明矾12500斤,细瓷器130篓{20}。"
2.其时作为海上贸易的大宗商品之一--瓷器,大多来自于福建中部和南部。经多年考古调查,已发现的明清时期的窑场和窑群,主要分布在闽中、闽南的德化、永春、安溪、华安、平和、南靖和漳浦等县,其中尤以德化、安溪、华安和平和等县形成了较大的生产各种瓷器的窑场和窑群。据调查资料统计,德化县185处古窑址中,属于明清的窑址有160余处,其数量之多,分布范围之广,被誉为"瓷都"{21}。永春县约有13处{22},安溪县有110余处{23}。华安县有15处,平和县有10余处{24},这些窑址大量生产诸如碗、盘、杯、碟、盏、匙、瓶、炉、壶、灯座、鼻烟壶等一般民众日常的生活用品。产品价廉物美,深受海外市场的欢迎,出口量与日俱增,这与郑氏海上贸易的兴盛息息相关。清代福建诗人郑兼才在记述福建陶瓷贸易的《窑工》一诗中写道:"……骈肩集市门,堆积群峰起,一朝海舶来,顺流价倍蓰,不怕生计穷,但愿通潮水"{25}。形象地说明了当时瓷业在人民生活和发展对外贸易中的重要位置,同时也说明当时海外贸易对地少人多的福建社会经济和人民生活的重要作用。而当时台湾的瓷业状况又如何呢?据连横《台湾通史》云:"郑氏之时,谘议参军陈永华,始教民烧瓦,瓦色皆赤,故范成有赤瓦之歌,然台湾陶制工艺,尚未大兴,盘盂杯碗之属,多来自漳泉"{26}。闽台之间一苇可渡,物流畅通,经济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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