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要:本文 分析 城市在改革以来造成收入分化加剧的制度性因素。在计划 经济 时期形成的集团类别,如地域、行业、所有制类型和工作单位,不仅定义了当时收入分配的规则,这些重要的制度性因素在形成中的市场经济中也得以延续,它们组成了改革以来促成收入分化快速增长和新的 社会 分层模式的制度性基础。个人收入由于不同的个人特征有所不同。除此之外,收入分配还清楚地显示了依据这些集团类别分化的模式。各集团通过各种策略谋求集体利益,并在一定程度上保持内部平等。从收入变化的结构上看,收入分化的加剧正是因为集团间收入差异的快速上升。在收入分化加剧的头10年,集团间收入差异的增长远远超过了集团内差异的增长。到了1990年代中期,大约一半的收入差异增长能够为这些社会集团因素所解释。从 理论 上讲,分析城市收入分化也更应该重视这样的制度性因素而非个体特征。
关键词:收入分配/集团因素/城市
一、导论
直到1980年代早期,如果以经济收入的不平等为标准, 中国 和东欧社会主义国家都属于世界上最平等的社会。①「中国的收入基尼系数在80年代中期小于013,比其他 发展 中国家和发达国家共同的基尼系数都小( The World Bank,1997)。」以绝大多数收入分配的指标来讲,中国仅仅在10多年之后就从收入最平等的国家之一变成了世界上收入较为不均的国家之一。②「例如,世界银行(The World Bank ,1997)报出中国在1990年代中期的收入基尼系数为01347.在世界各大区域中排行第三,仅仅低于拉美P 加勒比地区和非洲南撒哈拉地区。
其他来源显示了中国在同一时期的基尼系数约为0142.例如,1995年由中美经济学家实施的全国范围内的抽样调查报告人均收入的基尼系数为01452.这一数字"比印度、巴基斯坦和印度尼西亚都高,可能和菲律宾差不多"(Khan &Reskin,1998:247)。美国1996年的基尼系数为01447(Ryscavage ,1999:71)。」到经济改革不到20年的20世纪90年代中期,中国已被认为与孟加拉、印度尼西亚、菲律宾和美国比肩,成为世界上收入不平等水平最高的国家之一。由此过程看,中国成为收入不平等俱乐部的速度是最快的。
毫无疑问,收入不均在如此短时间内的令人惊奇的快速增长若不是一个转型社会所经历的最显著的社会结果,也至少是其中之一。虽然有着与东欧国家相似的收入不均加剧过程,但至少到上个世纪90年代中期,在中国城市里没有出现类似的大范围的赤贫现象。①「中国在1990年代中期的基尼系数比东欧国家高,与俄罗斯共和国相仿。但与前苏联共和国不同,中国没有面临生活水平和期望寿命的绝对下降,中国的贫困增长也远远低于在1987年至1996年间呈10倍增长的俄罗斯(Gerber &Hout ,1998)。」这也同所谓的市场转型、收入不均与其可能的严重社会后果之间的简单逻辑格格不入。因此,中国城市里的收入分配不均及其表现形式呼唤对收入分化的根源和结构作进一步的 研究 和理解。虽然 目前 对中国和前苏东国家新的社会分层性质的研究已然积累了丰富的 文献 ,但针对总体收入分配结构的研究并不多见。绝大多数有关中国和前苏东国家收入分化的研究都局限于辨认在社会重新构建过程中的受益者和被剥夺者(Nee ,1989、1991、1996;Bian &Logan,1996;Rona2Tas ,1994;Gerber &Hout,1998;Cao &Nee ,2000;Zhou ,2000;Wu ,2002)。这些研究都无法脱离"什么样的个人资源在转型时期比在社会主义再分配时期得到更多的回报"这一 问题 。这样的争论无法直接充分地回答这些社会里的制度性变迁(Parish &Michelson ,1996;Walder ,1996)。同时,它们也无法令人信服地回答以下问题:为什么收入不均加剧的速度在中国这样的社会如此之快?其根源又有哪些?
本文尝试以中国城市收入分配的变化为例,再次强调集团性(categorical )而非个体性(individual)特征是社会不公平的更重要和持续性的根源。我们的结果表明这些有着社会分化功能的集团类别--地域、行业、所有制类型和工作单位--在解释社会收入分化的增长和结构中扮演着重要角色。这些在计划经济体制中生成的集团类别不仅决定了社会主义时期的社会分化,也成为改革时期正在形成的社会分化的重要 政治 经济基础。各集团通过机会阻隔和排斥等策略谋求集体利益,并在一定程度上保持内部平等。从结构上看,收入分化的加剧正是因为集团间收入差异的快速上升。在收入分化加剧的头10年,集团间收入差异的增长远远超过集团内差异的增长。到1990年代中期,大约一半的收入差异能够为这些社会集团因素所解释。本文先从理论上讨论集团类别在决定社会分化过程中的作用和机制;随后,阐述四个显著的集团类别的起源并讨论其一直延续到改革之后的重要作用。通过对两个数据的分析,本文接下来报告这些集团类别在改革以来既重构了集团间的分化也延续了集团内的均等的经验证据。最后,本文以讨论其在理论和实际研究中的启示为结束。
二、集团类别与社会分层
社会学家早就认识到社会分层是由不同集团类别和组别群体生成和维护的社会结构的根本性表现。作为积极的行动者,个体通过组成或加入集体而完成生成和维护社会分化的过程(Tilly ,1998)。特别在过去20多年里,社会分层研究更多地关注高于个体的分析单位。拜仁和毕尔比(Baron &Bielby ,1980)以资本主义市场经济为背景,倡导把公司组织概念化为工作的结构性单位。他们和其他人的研究开辟了一个研究领域并连接了组织结构和社会分层两大领域(例如,Baron &Bielby,1984;Hedstrom ,1991;Spilerman &Lunde ,1991;DiPrete,1993;更多的早期文献参看Baron ,1984和Kalleberg ,1988)。这些学者的共识是:结构和制度在决定个人地位获得的作用上比个体资源"更重要并在逻辑上更早".到了1990年代,这一强调分析制度性社会分化的观点发展成即使非统治性至少也是确定性的共识,并逐步成为"第四代"比较社会分层研究中的鲜明特点(TrEiman &Ganzeboom ,2000)。
社会集团是一个在社会学文献中随处可见的术语,它定义比较模糊,与诸如社会群体、社会组织等术语可互换。提利在综合分析各种社会分化形式的框架中指出,组织在广义上"包括各种有着边界的社会关系的集合,其中的成员可以在跨越边界的活动中运用集团资源",比如"家族、家庭户、宗教群体、雇佣兵以及多数地方社区"(Tilly ,1998:9-10)。这样定义的社会集团比社会分层分析中通常使用的阶级概念更为宽泛。只要个体间有一定的社会关系并声明占有共同的集团资源,他们就可以组成社会集团。社会集团"对资源和社会机会有着不同的权利和支配"(Lamont &Molnár ,2002)。
社会集团的存在和运作需要划分界限,这样才可以区分圈里人和圈外人。为了便于划分界限,成员们通常依赖或使用现存的界标。通过特定的社会构建过程,这样的集团界标被运用于集体身份认同、包容以及排斥的社会过程(Parkin,1979)。集团界限可以进一步分成两类:物理上的地域和社会集团的成员身份。有些集团界限与清楚明确的物质界限相吻合,如家庭、地方性社区和工作场所,其集团成员有着共同的活动地域。另一些集团界限跨越物质界限并渗透进整个社会中,其集团成员有着某些共同特征并以此为基础获取某些资源和机会(例如,性别、民族和公民权)。
社会集团在一定意义上是"空白框架",它通过一系列的机制生成和维护社会分化。剥削是明显与阶级分析联系最为紧密的机制。本文关注社会分化研究中的另一个重要机制:机会阻隔(opportunity hoarding)或寻租(rent2seeking )。社会分化就通过这样的机制产生。特定社会集团的成员根据他们对某些资源的特殊权利攫取利益,并阻隔其余人对这些资源可能的觊觎。其实,这一概念早就为社会学家所理解(Tilly ,1998;S"rensen ,1996)。与性别、年龄、家庭户和家族相连的社会分化现象主要为这样的机制所维系。同时,社会分化的产生也可以通过社会关系和社会分化模式的复制移植到另一社会环境中。这种被称为模仿的机制之所以能够扩散并延续是因为我们在日常生活中根据集团性的社会结构调整我们的行为。
点击加载更多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