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学论文:我国自然垄断行业管制机制改革探讨
摘 要: 自然 垄断行业的改革与政府职能的转变、法制建设、市场 经济 环境的培育分不开,自然垄断行业的管制机制必须随着市场竞争水平、产业结构和 经济 规模的 发展 做出适时的改革,从而不断调整政府与市场的关系。
关键词:自然垄断;放松管制;管制机制
中图分类号:F2 文献 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2-3198(2008)08-0077-02
1 我国自然垄断行业管制机制改革的紧迫性
在我国高速、平稳发展 经济 的战略环境下, 目前 面临的困难是内需不足、民间投资不足、居民收入差距扩大。特别是中、下收入阶层收入增长缓慢,对扩大内需具有明显的抑制作用。而目前的垄断行业,如电信、电力、民航等,普遍存在收费价格高、服务质量差、垄断利润高、及职工收入水平、福利补贴明显高于一般行业,认为的造成行业间的收入不平等。垄断行业的高利润与该行业职工的高收入是造成收入水平差距拉大的重要原因,垄断行业的高价格已经成为 影响 居民消费支出和 企业 生产的重要因素。如此现象持续下去,难以扩大内需及创造一个有利于 经济 高速发展的宏观环境。
一些垄断行业普遍存在效率低下,竞争活力不足,进一步发展相当困难。我国发展下一步战略目标的实现,要求电信、电力、能源等垄断行业有所突破,为国民 经济 发展做出贡献。但现行的垄断行业往往是政企不分的管理体制,不改革不仅妨碍较为完善的 社会 主义市场 经济 的最终建立,而且影响 中国 基础设施、公用服务事业的发展乃至整个 现代 化建设的进程。因此,应尽快打破垄断,引入竞争机制、改革现有的法规和管理体制。
2 发达国家对自然垄断行业管制机制改革的经验
2.1 实行政企分开
以电信业为例,除美国等少数电信私营国家外,世界上大多数国家原来的电信都是政企合一的。电信部门既管经营,也负责电信的规划和管理,所以在这些国家,建立电信业竞争机制的第一步基本上都是成立负责经营的电信公司和负责管理的电信管理局。这些国家中最早实行电信政企分开的是日本。其次是英国,1984年将原来的电信部门分为电信管理局和英国电信公司。法国和德国于90年代初政企分开。
实行政企分开后,使管理部门与企业不再有利益瓜葛,管理部门公正的制定法规,监督法规的实施,公平的对待每一个竞争者。从而,可以真正起到打破垄断,促进行业快速发展。
2.2 在传统的自然垄断行业中区分自然垄断性业务和非自然垄断性业务,随着环境的变化适时剥离非自然垄断性业务
大部分自然垄断行业是通过物理 网络 将生产者和消费者连接起来,连接 网络 投入了高昂的固定成本,巨额的固定成本是规模 经济 产生的主要原因,也是潜在竞争者的进入壁垒。对于自然垄断性业务采取在政府严格控制下垄断经营的方式,在满足社会需要的前提下实现"规模 经济 ",在非自然垄断性业务领域引入竞争机制,促使企业提高效率、降低成本、改善服务,实现"竞争机制"。
2.3 企业的商业目标和社会目标相分离
从 历史 上看,政府总是赋予国有企业 经济 和社会双重目标,使得国有企业一方面受其企业性质作用而必须追求商业目标,即追求盈利的最大化和自身的发展;另一方面为适应社会发展和稳定又不得不承担非商业性目标,如提供比本身经营需要的更多的就业岗位,承担普遍服务的职能。双重目标的存在,造成国有企业与非国有企业竞争条件的不平等,致使无法运用财务 会计 制度和其他评价纯商业目标企业的 方法 来评价国有企业,更无法追究其经营不善的 法律 责任。因此,为使国有企业提高运营效率,必须强化企业的商业目标、弱化非商业目标,尽可能把国有企业承担的社会目标分离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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