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学论文:经济改革中的中国城市管治方式的转变
市场 经济 改革改变了 社会 管治的基础。近来许多学者开始重视对地方政府的 研究 。但多数局限于政府机构的变化,属狭义的 政治 学研究,尤其缺乏对政府基层政权的研究。近来随着对社区的重视,这种状况有所改变。本文力图 分析 改革后管治基础的演变,以揭示市场经济改革造成了国家治理的危机,由此国家机器通过"地域化"过程以加强其对社会的管治能力。
一、管治的概念
二、社会主义管治的基础
三、管治基础的改变
人力资源:随着城市私有企业出现,私营、外资企业的职员们脱离了他们与国家单位系统的联系。私有企业的 发展 壮大产生了单位体系之外的诸多工作。在高收入的吸引下,国有企业的职工们也开始放掉"铁饭碗","下海经商"。通过"一家两制",诸多私营企业职员也可保持与单位系统的联系,也就是说,一个家庭成员继续在国有单位工作,以享有住房、医疗补贴及工作的稳定等种种待遇,而另一成员在合资公司或私有企业"挣大钱"。尽管如此,对体制外者的管理和控制弱化了。而且,单位本身的变化也在弱化职工和工作地之间
的联系。随着单位社会功能的减少,城市从业者开始"走出单位成为社会人",例如房改的重大 影响 。除了去私有企业工作,工人在国企重构中也有可能变为剩余劳动力。同时,伴随大量下岗者,还存在与日俱增的离退休人员。因此,政府意图切断住房、就业和再分配之间的联系,将责任转嫁给城市社区。
中国大城市管治面临着一个集中和分散的两难困境:大城市区域既需要"乡村城市化"机制来调动小城镇力量和推动城市化进程。同时"乡村城市化"本身又在影响中心城区的作用,造成城市人口在空间上更加分散,城市基础设施配套的摊子铺的更大,城市管理权限的分散,产生所谓"镇镇像村,村村像镇",继而影响了城市化的进程。
1、"市带县"阶段
"市带县"管治下的城市化主要不是在城乡竞争中实现的,而是靠城市拉动或主动让位来实现的,这是城市化初级阶段的必然选择。但是"市带县"管治方式存在着另一种弊端。例如,"市带县"本身就是使城市郊区县(市)享受扶持发展政策,在中心城区和郊区县(市)之间存在着不公平竞争。中心城区需要集中区域资源才能继续保持以往的带动能力,这就需要县(市)自身发展,简单说,"市带县"的同时也需要"县带市"。在中心城区向郊区县(市)提供单向支持的同时,中心城区的政策仍然保持了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城乡产业制度的差异使国营企业的资源流向乡镇企业,中心城区的"造血功能"受到限制。中心城区扶持市县发展的政策越倾斜,县(市)政府对经济活动的主动参与就越少,而这又会削弱
城市区域的整体能力。再如,地理位置临近城区的郊区县(市),具有土地资源和丰富的劳动力,论实力并不一定需要中心城区拉动,却吸引了中心城区更多的资源,无形中扩展了城市发展规模。而最需要拉动的边远县(市)却很少得到"市带县"的好处。
1990年代,为了推动城市化,国家开始扶持县(市)对县域城市化的带动作用,表现为"撤县建市"政策。城市管治的方式开始朝着"分散型"方向发展。前后约100个大城市的郊县进入了中国城市行列,直到最近,"撤县建市"才有所停止。 "撤县建市"实质上造成了那些本身拥有一定经济实力和人口规模的郊区县(市)直接或间接的脱离中心城区的管治。"撤县建市"不但承认和保留了原有的县在资源分配中的权力,而且在原有的县(市)级权限上注入了新的权力,从而进一步形成了大城市分散式管治局面。1990年代以来,积累了一定实力的郊区县(市)开始直接参与经济全球化。当这些县级市拥有了经济活动广阔的权利空间时,它进行的经济活动常常与中心城区互相重复。国际投资,商品、原材料和零部件的对外输出使郊区县(市)的经济实力进一步加强。与中心城区相比,临近城区的新建市拥有丰富的土地资源和区域 交通 条件,以及更为优越的投资环境,它们的发育开始对城市区域空间结构以及中心城区的地位产生冲击。发达地区的许多县(市)逐步发展到成为了地区的竞争对手。有些县级市拥有与本身地位不太相称的人事权、财权。他们与中心城区互相攀比,相互压制,所谓"开发区"热就是一个例证。城市和郊县之间相互依存度开始大幅度减小,城市对县(市)的带动力量急剧缩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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