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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学论文:宋代户数探研

来源: 2017-08-22 10:35

 内容 提要: 宋朝各级政府对户数的掌握十分重视,对地方政府、地方官员而言,户数的多少更与切身利益密切关联。宋代户数 问题 是解开宋代人口数量之谜的关键。本文罗列了北宋历年户数,既提供了完整的、经过鉴别的资料,更发现许多数字是不全面的、有错误的。宋初两朝的户数,除《太平寰宇记》所载之外,都不是包括主客户在内的总户数。经过鉴别的其他宋朝总户数,基本符合实际情况及所处的 历史 阶段,与宋代社会 经济  发展 相适应。

关键词: 宋代 总户数 主户 统计表

 

宋代户数问题是解开宋代人口数量之谜的关键环节。关于宋代户数,传世有大量的统计数据 ,我们所要考证 研究 的是,这些数据是否客观或比较客观地反映着真实情况?哪些数据是不全面、不可靠的?澄清这一问题的意义之重大,是不言而喻的。对此,已有一些学者做了有价值的研究,并取得了新成果, 以葛剑雄教授《宋代人口新证》(载《历史研究》 1993年第6期)及何忠礼教授《宋代户部人口统计考察》(载《历史研究》1999年第4期)为代表。 本文再做探讨,以为新证,并有重要问题揭示。

一、户数在宋代社会中的作用

   

     一个政府存在的基础和规模,决定于人口,人口生存和组织的基本形式,是家庭。作为社会细胞,家庭数量还直接关系到政府的母奶---赋役的征调,因为赋役主要是以户为单位征调的。宋朝各级政府对户数的掌握十分重视,对地方政府、地方官员而言,户数的多少更与切身利益密切关联。

     1.定诸县等级。

自唐代以来,为便于管理,将各州县制定了等级。县一级大体为 7等,依次为:赤、畿、望、紧、上、中、中下。其中赤、畿两等,通常是京师、大都会及附近的县,属特殊的 政治 地位,其余5等,均按户数确定。宋太祖刚登基的建隆元年冬,为适应新形势和户口变化,即诏天下除赤、畿外,重新制定诸县等级:4000户以上为望县,3000户以上为紧县,2000户以上为上县,1000户以上为中县,1000户以下为中下县。并自此每3年升降一次。 [1] (卷1建隆元年十月壬申); [2] (《职官》11之58) 以此可知县的大小及地位,不在于疆域,而在于户数。林駉指出:"建隆之元年也,版籍来上,严定升降;至明年也,户口增耗,申严殿最。夫开基立极,岂无急政?一则曰定版籍之升降,二则曰严户口之殿最者,深知本固邦宁之意欤!" [3] (卷10《户口》) 由此急迫性可知各县户数多少及变化,对于稳定局势、加强统治的重要性。

     2.定州县官编制。

    地方官员的编制,各地并不统一,而是根据户数确定的。如州一级的通判,只设于万户以上的州郡。宋真宗景德三年,"复置解州通判一员。旧制:州不及万户者省其通判,此时(解)州户盈万数" [1](卷64景德三年十月庚寅) 。解州原来曾有通判,由于户数减少丧失了资格,至此又按制度重设。可见这一制度是切实执行的。400户以下的小县则不设县令,由主簿兼知县事。宋神宗时,令20000户以上的县增设县丞一员,宋徽宗崇宁时各县均设,但至大观三年,除万户以上县或虽不足万户但有山泽、坑冶之利的县之外,其余皆罢去。主簿之设遵循同样原则,开宝三年规定千户以下、400户以上县不设主簿。 [4] (卷167) 当然,地方官品位的高低,也与所出任的地方户数相适应。如宋真宗天禧元年规定,江南诸县5000户以上者,派京朝官担任长官。 [1](卷90天禧元年十一月乙未)

     3.定州县官俸禄 。

    宋代州县官的俸禄,主要由朝廷格式司"用《十道图》较郡县上下紧望,以定俸给" [1](卷81大中祥符六年十月丁亥) 。例如:50000户以上的州录事参军20千(即贯),30000户以上的州录事18千,10000户以上的州录事15千,5000户以上的州录事12千,不满5000户的州录事10千。又如:10000户以上的县令20千,主簿、县尉12千;7000户以上的县令18千,主簿、县尉10千;5000户以上的县令15千,主簿、县尉8千;3000户以上的县令12千,主簿、县尉7千;不满3000户的县令10千,主簿、县尉6千。 [4](卷171) 俸钱之外的职田也是如此。如县令职田:10000户以上者6顷,5000户以上者5顷,不满5000户者4顷。主簿、县尉的职田是:10000户以上者3顷,5000户以上者2.5顷,不满5000户者2顷。 [4](卷172) 户数的多少,与地方官的收入多少直接挂钩。

     4.定州县赋役。

    赋役来自人户,主要是按户等高下为标准征调的,其前提当然是官府对户数的掌握,勿需多言。在此主要介绍州县的差役数量。直接为地方官府服务的州县吏人、弓手等,朝廷并不允许地方随意抽调、招募,而是有定额限制,定额的标准仍是户数。如州郡吏人,开宝六年确定为30000户以上州80人;散从官,咸平年间确定为30000户以上州100人。诸县吏人数额规定的更详细。如诸县曹司吏人,20000户以上县30人,10000户以上县25人,7000户以上县20人,5000户以上县17人,3000户以上县15人,1000户以上县12人,不满1000户县10人。 [5] (卷12) 建隆年间用法令形式规定的还有弓手数额:10000户以上县50人,7000户以上县40人,5000户以上县30人,3000户以上县25人,2000户以上县20人,1000户以上县15人,不满1000户县10人。宋真宗大中祥符七年又依次递增20至10人。 [6] (卷13《州县役人》) 显然,户数决定着统治的力度和工作量。

此外,地方常平、广惠等仓的设置规模,也因户数多少而不同。如宋仁宗嘉右二年在全国设广惠仓,规定 10000户以下州留田租1000石,10000户以上州2000石,20000户以上州3000石,30000户以上州4000石,40000户以上州5000石,50000户以上州6000石,70000户以上州8000石。100000户以上州10000石。 [4](卷176)

      5.考核地方官。

宋政府把户数的增减列为考核地方官政绩的主要指标。地方官在任期内若户数增加,会受到提前升迁、加俸等奖励,反之则会受到延缓升迁等责罚。宋代初年"初著令:州县户口准见户十分增一,刺史、县令进考;若耗一分,降一等。"建隆三年又规定:"凡千户以下 (县)能增百户,(主要官员)减一选。减及三选以上,令赐章服,主簿升秩进阶。" [4](卷160) 宋仁宗皇祐元年,三司制定了考课转运使、副的5项指标,第l项即"户口之登耗",规定考核等级为6等,考入上上第1等者,"与转官升陟差遣",考入下下最低等者,"与展磨勘及降差遣" [1](卷166皇祐元年二月戊辰) 。在整个两宋 时代 ,屡屡有专以户数或户口增减为唯一考核指标的规定,灾荒及战乱年代尤为重视。

以上事实表明,户数对于各级政府、各地方官是极为重要的。口数固然也至关紧要,但口一般不是赋役征收单位,而且"口尤难计" [7] (卷上《户口》) ,所以相比而言,宋代的户数统计更规范认真。宋太宗至道元年重造版籍时颁于天下的格式,主要即"凡一县管几户夏秋二税" [1](卷38至道元年六月己卯) ,而不计口数。宋孝宗时衢州司户赵希言曾"合郡民以计,表其里,标其户数,为图以献于守,守才之" [4](卷247《赵希言传》) 。所计也是户数。因此我们认为,研究宋代的人口数量,最宜于从户数而不是从口数统计资料入手。

二、宋代户数统计评估

   

    众所周知,宋代户数统计也存在许多问题。以下几个方面,就是其突出的表现。

    其一,官方问题。一些地方官吏不能按时清查统计,或统计时敷衍塞责,还有的地方官吏为升迁加俸,虚报户数,导致户数不准确和不能反映增减变化。再者即多系统户口统计,目的不一,导致同一地方、同一时期的户数差异较大。一些数据不做考证辩别难以适从。

    其二,诡名户问题。形势户尤其是官户,为逃避赋役,用种种手段弄虚作假,使宋代出现严重的诡名户现象。 影响 户数的主要是诡名子户,即一户分作数户、十余户乃至数十户,以分散财产、降低户等,达到减免赋役的目的。这一现象导致户数虚假增多。

    其三,脱漏户问题。所谓脱漏户,即不在官方户籍的人家。这一现象同样严重,情况也更复杂。其中有的是自有田产本应在主户籍内而隐瞒不报,仍为客户,所影响的是户口类别比例而不是户数,暂且不论。另一种确属"黑户",即谎称逃亡、绝户而隐瞒起来的"逃绝户"。宋神宗元丰三年,三司户部判官李琮受命专门调查清理江东、两浙二路的逃绝户,结果骇人听闻:仅清查出的逃绝户就多达401332户;同年改任淮南路转运副使的李琮又在当地清查,"凡得逃绝、诡名挟田(佃)、簿籍不载并阙丁"475965户、丁, [1](卷300元丰二年九月癸酉注文) 其中脱漏的户数当是个不小的数字。这一现象导致户数虚假偏低。

    统计不实,户数虚假地偏高或偏低,在当时就是一大无法解决的难题,更使现在的研究陷入困境。如何走出困境呢?对于官方统计公布的户数,我们应有三点基本认识:一是必须利用已有的户数资料为研究的出发点,否则宋代人口数量之谜根本无法破解。二是具体的数字肯定不精确,这是一个普遍的问题,古今中外,概莫能外。三是传世的宋代百余个总户数,由于种种原因不可全信,其中有的不是总户数,有的明显错误,但经过鉴别的大部分数字,宏观上基本可靠。

     具体再谈户数虚假的偏高偏低问题。一些学者认为宋代户数偏高,多以诡名子户为证据。但如果同时充分认识到还有大量的脱漏户数,那么偏多的估计就难以成立。二者相较,当然难说互相抵消,但由于无法量化,不能确证,所以应另辟蹊径,转换视角来认识这一问题。例如,从宏观的历史角度考察,将宋代户数与唐代、元代户数作一比较,就会发现宋代户数的发展是正常的、合乎 规律 的。

    唐玄宗开宝十三载(754年),户数峰值为9069154户。 [8] (卷217); [9] (卷84) 宋真宗大中祥符七年(1014年),总户数为9055729户。宋朝版图不及盛唐,但所辖地区全是人口稠密之地,所缺边远地区人口稀少,不影响大局。这时的户数之所以历经260年尚未达到盛唐峰值,主要是唐中后期及五代多年战乱,人口损失惨重,宋初几十年尚处于恢复时期。此后经过80多年的 自然 增长,至宋徽宗大观三年(1109)年,宋代户数达到20882258户。如果从唐玄宗末年算起,成倍增加的户数其实是300多年以来的结果,或者说是弥补了宋以前200多年战乱所造成的损失,不足为奇。

    再与后世的元代相比较。《元史·地理志序》载:元世祖至元二十七年(1290年),"南北之户总书于册者"为13196206户。但这一数字并不能与宋代比较。一是其数根本不是"总书于册者"。10行省中,缺云南、岭北二行省的户数,其余8行省仅河南、江浙、江西、湖广4行省数字相对完整,另外4行省户数多有残缺遗漏。而就相对完整的河南而言,也缺汝宁府、归德府、襄阳路、高邮府的户数。二是当时刚经过大战乱,户口损失严重,户籍制尚未完善,地广人稀现象普遍存在。如汴梁路领38县,仅有20018户,每县平均不足790户;南阳府路领13县,仅有692户,每县平均53户。由此一斑,可窥至元二十七年的户数既不是当时的总户数,更不能代表元代户数峰值,也就不能与北宋末年总户数相比。实际上,据估计元代中后期全国约有27650000户, [10] (P141、150) 与宋代相对应的领土上户数峰值相比,应无多大差距。

    再举两个具体地区户数变化的例子,均按与宋代相应地区对比。

    1.两浙

    时代

  户数

    资料来源

  唐天宝十载(754年)

  1010092

《新唐书,地理志》五

  宋元丰二年(1079年)

  1778953

《元丰九域志》卷五

  宋祟宁元年(1102年)

  1975041

《宋史·地理志》四

  宋绍兴三十二年(1162年)

  2243548

  同上

  元至元二十七年(1290年)

  3161028

《元史·地理志》五

   2.河北

     时代

  户 数

    资料来源 

  宋元丰二年(1079年)

  1232659

《元丰九域志》卷二

  宋崇宁元年(1102年)

  1195461

《宋史·地理志》二

  金朝(不详年)

  1976033

《金史·地理志》

     从以上情况可以看出,宋代两浙的户数高于唐代,低于元代,河北的户数也低于其后的金代。均与其所处的历史阶段相适应。

    看一下北宋及其他朝代户数的年递增率,更证明这一点。

    从东汉光武帝中元二年(57年)的4279634户,到东汉质帝本初元年(146年)的9348227户, [11] (《郡国志五》,应邵注) 中经90年,年递增率为8.7‰。

    从唐太宗贞观十三年(639年)的3041871户,到唐玄宗天宝十三载(754年)的9069154户, [12] (《地理志》);[9](卷84) 中经115年,年递增率为9.5‰。

    从宋太宗时的《太平寰宇记》(成书年代约为980--989年,暂取其中间年代984年)所载的6499145户,到宋徽宗大观三年(1109年)的2088225户, [2](《食货》69之71) 中经约125年,年递增率约为9.3‰。

综上所述,宋代的总户数符合历史发展规律,基本可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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