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学论文:深化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振兴我区国有经济
摘要:深化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加强和改善我区国有资产管理,不仅对维护我区国有资产的安全与完整,促进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有着重要的意义,对于 发展 和壮大我区国有 经济 ,推进我区国民经济持续、健康、快速发展,也有着重要意义。 目前 ,我区经济 理论 界和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对我区国有资产管理的 研究 比较欠缺,关于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关注和研究更少。本文将对我区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发展变化历程作出回顾,对深化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的意义与途径提出的个人看法。
西藏经过和平解放以来五十年的经济建设,已经积累了相当规模的国有资产。据自治区国资局1997年度国有资产统计年报反映,参与汇总的555户 企业 和1032户行政事业单位占用的国有资产总额达到103.01亿元。甚至比全区1998年的国内生产总值91.18亿元还要多出11.83亿元。如何管好这一笔巨额国家财产,不仅是一个经济 问题 ,也是一个 政治 问题;不仅是财政部门及其所属的国资管理部门的职责所在,也是各级政府部门、 金融 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和企事业单位的共同责任。管好用好国有资产的关键在于建立 科学 有效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加强和改善国有资产基础管理工作。
国有资产是 社会 主义公有制经济的物资基础,是国家取得财政收入的主要源泉。国有资产管理,是指国家以所有者的身份,对国家资产在资金投入、资产形成、经营使用等整个运动过程中所进行的计划、组织指挥、监控与协调活动的总括。
我们担负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是承担了光荣的历史责任。我们是在保护全国人民的共同财产,我们是在维护国家的命根子,我们在是保护社会主义制度的根本基础。"我们认为,加强和改善国有资产管理的意义主要是:
第二,有利于发展和壮大国有经济。一方面,国有资产是国有经济的物质基础、通过加强和改善国有资产管理,可以调整资产的投资方向,提升资产的质量,从而使国有经济发展得到更好的物质支持;另一方面,国有经济发展的好坏不完全取决于国有企业的经营机制,也取决于国有资产的管理、监督、营运体系。国资管理部门通过加强和改善国有资产管理,可以建立产权清晰、权责明确的国有资产管理、监督、营运新体系,可以加强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国有资产基础管理,从而可以为国有企业经营创造良好的外部政策环境。而且,国资部门在国有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过程中起着直接的管理者、指导者、协助者作用,加强和改善国有资产管理对于国有企业实现体制创新、管理创新都具有重要的意义。
第四,通过发挥国有资产经营公司和国有控股公司的筹、融资功能及产业政策的导向作用,可以有力地推动我区特色经济和优势经济的发展。国有资产经营公司具有筹、融资和投资中心的功能,对于积聚区内非国有资本及区外资本加盟我区经济建设,并引导其投资方向,具有极重要的作用。由于我区在未来50年要实施跨越式发展战略,特色经济和优势经济将被置于优先发展地位。为了体现政府的产业政策和投资政策,国有资产经营公司和国有控股公司将以特色经济和优势经济作为投资的主要方向,区内非国有资产和区外资本为了规避投资风险,也将以区内国有资本的投向作为风向标。这样就可以避免资本的分散投资,可以较好地实现我区经济的非均衡发展,并以非均衡发展推进整个经济社会的跨越式发展。
何谓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目前尚未见到一个完整的定义。有一些法规、制度从不同角度作过一些表述,兹择其要者列示如下:中央十四届三中全会的表述是"对国有资产实行国家统一所有、政府分级监管、企业自主经营的体制。按照政府的社会经济管理职能和国有资产所有者职能分开的原则,积极探索国有资产管理的合理形式和途径。加强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两级政府专司国有资产管理的机构。";中央十四届五中全会的表述是"要建立权责明确的国有资产管理、监督和营运体系,促进政企分开";《国务院关于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发[90]38号文件)的表述是:"逐步建立与社会主义有计划商品经济相适应的新型的国资管理体制"。我们认为,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内涵大致可以包括:(1)国有资产管理、监督、营运体系的组织原则及运行机制;(2)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的内部职责及其与财政、计划等部门有关职责的划分原则;(3)国有资产管理体制与经济体制的依存关系。
(一)改革开放以前的计划型多头行政管理体制(1952-1978年)
1952-1978年,西藏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属于计划型多头行政管理体制,大致呈现如下特点:(1)没有常设的专职国有资产管理机构,但政府设有临时性的清产核资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办事机构设在计划部门,体现了鲜明的计划型管理特点。企事业单位之间互相调用国有资产,实行无偿计划调拨办法,企业的资源配置,要依靠计划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的计划手段和行政手段来实现。(2)国有资产的产权不清晰,管理权责不明确。国营企事业单位的出资者、资产所有者、资产的经营者和占用者、资产的处置者缺乏明确的权、责、利分工,政企、政事、政资没有分离开来,资产的所有权、经营使用权、监管权、调控权、处置权也没有分离。在这样的体制下,政府各部门都在管国有资产,却没有哪个部门承担国有资产流失、损失的责任,企事业单位没有经营自主权,也没有真正承担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责任。由于国有资产管理没有体现公平与效率原则,责、权、利没有落实到人,也没有形成激励与约束机制。因此,基本上可以说,这一时期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是僵化的,低效的计划型多头管理体制,国有资产的管理质量与效果很不理想。(3)管理职能单一,只
(二)改革开放初期向市场调节性专职管理体制过渡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1979-1990年)
我区1979-1990年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与1952-1978年相比,呈现出以下一些特点:(1)"统一领导、分级分工管理"的多头行政管理体制虽未发生根本变化,但财政厅的归口管理局面得以形成,计划部门的管理职能开始淡化;(2)企业经营自主权明显加强,国营企业的固定资产调用实现了有偿调拨,资产管理在"政企分开"、"两权分离"方面取得一定进展,市场在国有资产管理和经营中的调节作用有所加强;(3)扭亏增盈管理得到加强,成为国有资产管理的一项日常性工作;(4)随着国家国资局和自治区国资管理筹备机构的设立,我区的国有资产管理开始向专业职能管理过渡。
1991年1月9日,自治区财政厅在"关于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通知》的意见"中首次提出,西藏国资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是行使国家赋予的国有资产所有者的代表权、体现代表权的国家监督管理权、国家投资和收益权、资产处置权。同年4月,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区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自治区国有资产管理局(简称自治区国资局)正式成立,该局隶属自治区财政厅,下设行政事业国有资产管理科、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科、综合科三个科,总编制为15人。这是我区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的一大突破,标志我区国有资产管理从此结束了多头行政管理的历史,步入了专业化职能管理的良性轨道。同年,自治区国资局按照"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原则,首次对全区占用国有资产的企业单位和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实行产权登记管理,全区清产核资工作的内容也第一次扩展到评估资产、界定产权和产权登记等方面。这是我区国有资产管理在实现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方面取得的实质性进展。1992-1994年,我区六地一市纷纷建立了国资局,初步形成了国有资产分级管理体系。1993-1994年,我区国有企业"成都西藏饭店"被整体制改制为"西藏明珠股份有限公司",成为我区首家股份试点企业。自治区国资局在这次国企改制中起到了关键性作用。"西藏明珠"的改制成功,既是我区国资管理体制的重大变革,也是我区国有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有益尝试。从1993年开始,我区每年都要开展资产评估管理工作,从1995年起,我区开始建立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开始进行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考核工作,开始建立国有资产收益收缴管理。1996年,自治区国资局成立"统计评价科",加强了全区国有资产统计和企业效绩评价工作,同年,自治区资产评估事务所组建成功,推进了我区的资产评估工作。这些国有资产基础管理工作的开展,有力地推进了我区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的进程。1995-1996年,我区又有"拉萨啤酒"、"西藏金珠"、"西藏圣地"等几家国有企业完成了改制工作。1997年,拉萨市被列为全国"优化资本结构"试点城市,这一年,"拉萨啤酒"、"西藏矿业"两家上市公司完成了相应的改制上市工作。1997-1998年,在自治区国资局和经贸体改委的大力协助下,西藏华西药业、珠峰摩托、拉萨矿业、西藏 交通 企业、 旅游 企业等单位也完成了改造为上市公司之前的研究准备工作。在这些国有企业的改制工作中,自治区国资局起到了指导者和协助者的作用。另外,为了解决股权管理中的国家股股东缺位问题,经自治区财政厅、国资局长期准备,自治区人民政府于1998年6月批复同意,我区开始组建国有资产经营公司,1999年正式挂牌成立。从而解决了我区长期存在的国有资产所有者虚位的问题,这是我区国有资产管理在实现"政企分开"、"政资分开"及"三权分离"道路上走出的实质性一步,对于深化我区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构建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新型的国有资产管理、监督和营运体系,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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