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税收论文:论如何构建公共财政体制
本文 分析 侧重于"如何构建"公共财政体制,以区别于普遍侧重分析公共财政体制"如何运作"。两者的区别是十分明显的,前者把公共财政看成是一种制度安排,后者则把公共财政体制视为一个"既与物"。从制度安排的观点看, 经济 主体的行为方式是制度安排的必然逻辑反应,这个必然的逻辑反应就是经济主体怎样运作的机理,也就是制度设计的目标函数。很明显,不同的制度安排就有不同的经济机制,因此,怎样构建的 问题 应该是首要的。
一、公共财政体制是政府经济行为符合效率优先的市场经济要求的一种制度安排资源的稀缺性决定了不断提高资源配置的效率是人们永远追求的目标。要实现经济效率,就必须要有相应的效率装置。实现经济效率要求的效率装置需要两类制度安排:一类是效率市场的制度构建,另一类是规范政府经济行为的 政治 行政制度构建,两者统一于同一 社会 经济制度之中,共同实现资源配置的效率要求。因此社会经济制度是由效率市场制度和政治行政制度共同组成的。但是,迄今为止,人们发现市场是效率的基本装置,要使政治行政制度安排符合效率市场的要求,必然要求政治行政制度本质上是一种模拟市场的制度安排。而这种确保政治行政制度符合效率市场要求的模拟市场的制度安排就是我们所说的公共财政体制。
由于效率的基本装置是市场,因此效率资源配置的基础也就是市场,即是说市场体制在资源配置中处于基础性地位。市场体制的核心制度是充分竞争基础上形成的价格制度安排。这个制度安排的基本特征是:(1)消费者主权和生产者主权的制度保证;(2)消费品和经济资源的获得由出价竞争 制度保证。前一特征保证了消费者和生产者各自根据自身的偏好在自由选择的基础上自动实现了双方各自的利益极大化。后一个特征保证了实现资源配置优化的帕累托均衡价格在充分竞争的基础上得以形成。因此,市场体制下的价格制度安排确保了资源配置的帕累托优化状态。无数生产者和消费者在追求自己利益最大化的动机下,通过价格竞争的方式得到了资源配置帕累托优化状态这个意外的结果。但是这个意外结果的获得是以产权明晰为前提的,这就是说,只要某个主体能够为市场提供有效的产权保护,市场体制就能够通过价格制度的调节自动地实现资源配置优化。由于国家天然就具有"暴力潜能"方面的绝对优势,因此,由拥有"暴力潜能"优势的国家为市场提供产权保护就比单个的市场主体分别保护自已的产权效率高,这就是说,国家存在基本作用就是保护产权。"离开了产权,人们很难对国家作出有产的分析"。
国家保护产权就是要相应地制定界定产权的一系列基本规则,并保证这些规则得以执行。这便要建立起制定规则并保证规则得以执行公共部门,通过公共部门的活动为市场提供最基本的公共商品--产权保护。 现代 国家的作用当然不仅仅限于基本的产权保护,除此之外,现代国家还要弥补市场陷以及市场不可能做到而社会公众又共同需要的服务。这包括消除垄断,克服经济外部性,保护弱势群体,消除贫困等。如果我们把社会公众共同需要而市场体制又不可能有效提供的需求都称为公共商品的话,那么现代国家的作用就在于为社会公众提供公共商品。国家提供公共商品要消耗相应的资源,因此,国家提供公共商品的决策也就是资源配置的选择。要使国家提供公共商品的资源配置也产生帕累托优化状态,本质上就要求国家在提供公共商品决策过程中,采取模拟市场制度,即模拟市场体制配置资源时的充分自由竞价制度。这样一种制度我们称之为公共财政制度。由此可见,公共财政体制就是国家(政府)经济行为(提供公共商品)符合效率资源配置要求的一套制度安排。
公共商品具有与私人商品相比不同的特征。一是公共商品的生产者是唯一的,即公共商品的生产是垄断的。国家设立的公共部门是公共商品唯一的垄断生产者,因此,国家对公共商品的出价实际上就是决定公共商品的价格,没有其它生产者与之竞争。二是公共商品的消费具有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这表明公共商品一旦由国家生产出来以后,社会公众即可共同消费公共商品,国家无法把不付费的消费者排除在外。同时,公共商品一旦生产出来,多增加一个消费者边际成本为零,这表明要使公共商品资源配置优化,公共商品应为零价格,即由社会公众免费消费公共商品。但公共商品的生产是消耗了资源的,这消耗的资源却是有价格的。政府生产公共商品消耗的资源从根本上说只能来自社会公众创造的各种收入,那么到政府对社会公众征收各种收入实质上就是在向社会公众收取消费公共商品的价格。因此,公共商品消费并不是"免费"的政府对社会公众征收的收入构成了社会公众消费公共商品的成本。要使公共商品的资源配置符合效率要求,就要做到政府向社会公众个人征收的收入等于社会公众消费公共商品得到的效用。由于社会公众个人对公共商品的偏好强度不同,个人从公共商品消费中得到的效用不同,这就要求政府要根据社会公众对公共商品的偏好强度分别征收不同数量的收入。因此,政府如果能够设计一套装置,让社会公众个人充分真实地表达对公共商品的偏好强度,政府然后据此对社会公众个人征收收入,则从 理论 上说,公共商品资源配置存在着与效率市场机制提供私人商品效率一致的可能性。但是公共商品的非排他性,抑制了社会公众个人偏好的充分真实表达,从而公共商品消费者之间的竞争出价也不存在。这就是说,公共商品生产者的出价实际上是在决定价格,消费者之间的竞价也不存在,公共商品充分竞争基础上的帕累托均衡价格难以自动形成。这样需要有相应的政治行政制度安排,让社会公众个人充分真实地表达他们对公共商品的偏好,以及把分散的社会公众个人的偏好集合成社会公众全体的集体偏好(政府偏好),政府然后据此向社会公众征收收入为公共商品的生产提价资源。
二、公共财政体制制度安排的基本思路公共财政体制这种制度安排实际上是要解决好两个方面的问题:一是生产什么公共商品,二是如何生产公共商品。
生产什么公共商品,涉及到社会公众对公共商品的需求,关键是政府提供的公共商品要符合社会公众的集体偏好,实现公共商品资源配置帕累托优化状态。但公共商品的需求偏好不可能像私人商品一样通过货币投票来决定 .因为公共商品的生产成本只和社会公众个人支付的价格发生间接的联系--政府征收的收入和对公共商品生产的拨款是分开进行的,社会公众搞不清自己缴纳的收入中间有多少用于国防,有多少用于政府行政管理,又有多少用于司法设施等,社会公众所能感受到的只是自己的财政负担和政府提供的公共商品的满意程度。因此,实际中,如果社会公众感受到财政负担是合理的,对政府提供的公共商品是满意的,那么公共商品的资源配置就是有效率的。
政府征收收入(财政收入)和政府为公共商品生产拨款(财政支出)的决定是通过政治体制实现的。因此,只有政治体制能保证社会公众对公共商品的真实意愿充分表达,并且据此提供公共商品,公共商品的资源配置才是效率的。而这取决于两个条件:(1)公众要有对公共部门信息的充分了解权;(2)公众的选择要有决策权。前一个条件要求必须向社会公众(至少是社会公众的代表)公布详细完整的政府收入和支出计划,以便社会公众据此作出公共商品需求的决策。后一个条件要求社会公众对公共商品的选择必须成为政治家作出公共商品资源配置决策的硬约束。这两个条件是缺一不可的。如果没有前一个条件,社会公众无法作出正确的选择,如果没有后一个条件,社会公众也就不会去对公共商品的需求作出选择(这可能正是我国公民对政府公共部门提供公共商品决策缺乏起码的兴趣去关注了)。这就要求有当政治家的决策严重失误,提供的公共商品严重偏离社会公众集体偏好时,政治家就要落选的效率装置。
总之,生产什么公共商品的决定与民主政治制度的构建密切相关。民主政治制度作为资源配置的一种手段,其中的许多方面属于技术性的,不反映意识形态,属于制度中性。认识到这一点,对于推进政治体制改革是非常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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