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类联考综合写作素材(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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冬雪与旱雷 陈永泽
冬雪洁白如银,装点着祖国的大地。它的美丽自不待言。正如名言所说,它真正的美却在于无声无息地化为甘露,去滋润大地,使万物早日复苏。雪悄悄地从天上飘下来,静静地落到地上,又默无声息地融化,渗到地下,可谓平凡之极。但就是在这平凡中,大者到它的滋润散发出清香,万物得到它那亲切的唇吻而开始复苏。也许你认为它无丝毫轰轰烈烈的壮举,而我却要高声赞美它为人类所作出的无私奉献。“春蚕到死丝方尽,蜡炬成灰泪始干”,不就是它献身精神的写照吗?与冬雪相反,夏天的旱雷倒使我厌恶。雷阵雨前先是一阵雷鸣,然后降下雨来,倒也很好。可旱雷则是光打雷,不下雨,表面看上去,轰轰烈烈,大张旗鼓,准备“大干”一番,可实质上只是装腔作势罢了。
在我们的社会里,像“冬雪”那样的人是很多的。他们在平凡的岗位上,为祖国的“四化”作出了无私的奉献。他们没有自吹自擂,常常是默默无闻的,可他们是真正的英雄。雷锋就是一个伟大的“冬雪”式的人。他要“永远做一颗永不生锈的‘螺丝钉’,自觉地“把有限的生命投入到无限的‘为人民服务’中去”。正因为他像冬雪那样融化着自己,滋润着别人,作出了无私的奉献,所以,虽然只活了二十二个春秋,他的精神却哺育着一代又一代的新人在成长。遗憾的是,“旱雷”式的人,我们也并不少见,特别是现在,一些人口里大喊改革,不惜费口舌之劳,“轰隆隆”地这儿“轰”一下,那儿“隆”一声,光打雷,不下雨,其结果只能是一事无成,乃致使国民经济遭受损失。毫无疑问,改革是需要轰轰烈烈的,但若无冬雪那种融化自己、潜入大地、催苏万物的无私的奉献精神,那只能是表面上的热热闹闹而已。所以我说:四个现代化只有*“冬雪”式的人才能实现,为了祖国的早日腾飞,我们又多么需要“化甘露滋润大地,使大地早日复苏”的精神。
我由衷地赞美冬雪!
忧劳可以兴国
宋代著名文学家欧阳修,通过后唐庄宗李存勖先是由于铭记先王遗恨,励精图治,使国家振兴,前仇得报,而后由于宠幸伶官,荒淫无度而国破身亡的史实,总结道:“忧劳可以兴国,逸豫可以亡身”。时随境迁,斗转星移,历史发展到今天,“忧劳可以兴国”这一警策名言被赋予新的意义:我们每个人都应以国家的盛衰为己任,艰苦奋斗,为实现四化振兴中华多做贡献。在世界上,每做成一件事情,都是要付出一定的辛苦的,特别是要成就振兴国家这样的大事业,更必须时时刻刻为之而“忧”,为之而“劳”。昔越王勾践,即为振兴越国以雪国耻而忧,叫人每日击阁问话提醒自己,又坚持卧薪尝胆,率臣民屯田练兵数十载,终于使越国富强,会盟称雄。与其相比,毛泽东、周恩来等老一代无产阶级革命家,为中华民族的解放而呕心沥血,艰苦奋斗,出生入死几十年,终于带领全党全民建立了独立富强的新中国,这更是忧劳兴国的光辉典范。不错,只有忧劳才能兴国。这个“忧”就是对事业的执着追求;这个“劳”,就是不畏艰辛的顽强努力。反之,胸无大志,贪图安逸,得过且过,不但不能“兴国”,而且会遭致亡国亡身之祸。
我国近代史上的八国联军进北京、烧圆明园的奇耻,那就是由于满清八旗子弟只知吃玩乐,不思安邦治国而导致的悲剧。我们也不会忘记,曾是革命的“红小鬼”的原天津地委书记刘青山及张子善,由于忘记建国重任,抛弃艰苦奋斗的传统,贪婪索取而亡身的教训。这些“逸豫亡身”的史实,不是从反面更加证明了牢记“忧劳可以兴国”的极端重要性吗?今天,我们正在进行建设四化、振兴中华这一前无古人的伟大事业。这就需要记住“忧劳兴国”的道理,以国家盛衰为己任,艰苦奋斗,勤恳实践。每个公民都不能超越现实许可的范围追求物质享受,更不能一味地向国家索取。敬爱的周总理为了国家的富强,省吃俭用,甚至一件衬衣穿了多年、领子补了又补还舍不得丢掉,直至操劳到生命的最后一息。青年女工杜芸芸将继承的近十万元遗产毫无保留地献给国家,而自己却仍在平凡的岗位上辛勤地劳动着……这种“忧劳”的精神和品质才是我们应该学习的。而那些想国家少、想自己多,想艰苦奋斗少,想个人享乐多,想贡献少、想索取多的人,还不觉得无地自容吗? “国家兴亡,匹夫有责”,如果说封建时代的有志之士尚知“忧劳可以兴国”的道理,尚能成就一番事业,那么,在社会主义的今天,我们还有什么理由不为建设四化振兴中华而献身呢?
法明则天下治
——读“唐宣宗治罪罗程”有感
唐朝三百六十多年的光辉历史,不论在政治、经济、军事和文化等各方面,在我国古代史上都写下了灿烂的一页。但这些成就的取得,都是与当时法律的严明所分不开的。可见,法明才能使天下大治。
唐宣宗就是个圣明的君主。他能认清利弊,为了严明法律,他不殉私情,忍痛割爱,把乐工名流但因一件小事而杀了人的罗程,也同罪犯一样进行了严厉的处置。当大臣们向他给罗程求情时,他仍能执法如山,终于没有赦免罗程。我想,盛唐之所以兴盛强大,就在于法律严明,令顺民心。
在我国历史上,这样的事例是很多的。三国时的诸葛亮斩马谡,宋朝包公斩侄不都是为了严明法令而忍痛割爱吗!古往今来,不知有多少贤明圣主和仁人志士因为有严明的法律而使国家繁荣兴旺,为国为民做出了卓越的成就。但历史上也不乏另一种人,他们居安只顾享乐,昏庸无道,法令不严,而导致国家的灭亡。明朝末年的李自成如果在进京后能制定出严明的法令和军规,使军队仍保持创业时的严格的纪律性。百姓能不拥护他吗? 他又能仅当了十八天皇帝而就被清兵赶出京城吗? 可见,法是保国之宝,法明则国安,法庸则国乱。
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社会主义的法制是非常严明的。不管是谁,只要违反了法律,就一定会受到应有的惩处。上海的流氓犯陈小虎们,虽然是高干子女,但不也同样走上历史的审判台吗,不也同样在人民的欢呼声中得到应有的制裁吗?
但是,也有一些人,他们想借手中的权力,或拉关系,或走后门,大搞不正之风,想借助不正当的途径,为自己的子女开绿灯,挖社会主义法律的墙角,就像蛀虫一样。吞噬着社会主义法律的机体。他们不是在救自己的子女,而是在害自己的子女,使他们越陷越深,将来一定会受到更严厉的惩处。同时,这些人自己也干着违反法律的勾当,不但为犯罪的子女包庇罪状,而且还为子女开绿灯,他们也将同样会走上法律的审判台!
法律是严明的,法明才能国安,才能使国家强盛,才能使天下大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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