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MBA突破写作--论证说理的方法
(一)事实论证
这是一种从材料到观点、从个别到一般的论证方法,是从对许多个别事物的分析和研究中归纳出一个共同的结论的推理形式。使用这种方法,一般是先分论后结论,即开门见山提出论题,然后围绕论题逐层运用材料证明论点,最后归纳出结论。这种结构的方法,比较符合人们的思维认识规律。
1、概括总体性事实和枚举个别事实
运用事实论证进行论证时列举的事实可以有两种形式,即概括总体性事实和枚举个别事实。
(1)概括总体性事实的说服力在于事实所体现的普遍性,它是对事实的总体或全局的全面性统计或概括。事实论证有很强的说服力。但是,这种完全归纳法存在很大的局限性,因为它要求至少具备两个前提:
一是所统计或概括的对象数量是确定的,是有限的并且不太多的。
二是所统计或概括出现的性质是该类任一对象所固有的。由于现实条件的限制,能够得到这种事实材料的人是极少的,因此它的可操作性不强。当对象的数量很大或者无穷大时,就无法使用这种论证方式。
(2)枚举个别事实又称典型例证。由于追求总体性事实有时不可能,有时也并不必要,所以在多数情况下,就采用枚举个别典型事例的论证方式,这在逻辑上称为不完全归纳法或简单枚举法。它是根据某类事物的一部分事物具有某种性质,从而推出该类事物都具有该种性质,其前提与结论之间的联系不是必然的,只有在没有遇到反例的情况下才能成立。增强这种论证方式的途径是尽可能寻找有代表性的典型事例。
采用枚举个别事例的论证方式,不要求全面周到,只需枚举几个事例即可。枚举事例要求有一定的典型性,同时也要考虑到经济原则,尽可能不要同类重复。
由于单纯枚举事例很容易流于肤浅和空泛,不利于对观点和材料作进一步的分析,也无法深化论点,因此,在运用枚举法时,一般都很重视抓住个别典型事例作重点分析和阐述,有时甚至追求细节的准确性,做到有点有面,有一定的普遍性又有相当的深度。这样的典型事例分析,往往能把抽象的或深奥的道理与具体生动的事实联系起来,深入浅出,给人的印象比较深刻,有较强的说服力。
2、运用事实进行归纳论证时要注意几个问题
(1)要保证事实材料的真实性和可靠性。所举的事例必须是确有其事,不能夸张歪曲,叙述要准确,就是细节也不能失真。运用枚举法时,要注意可能存在反例,所以在表述上要有分寸感,避免陷入绝对化,避免以偏概全。一般来说,对众所周知的事实,可以比较随意地列举;对比较生僻的事实,就要注意其可靠性。
(2)要避免为事实所驾驭而转移论题。事实总是多侧面多含义的,引用事实并不是引用它的全部内容,而往往只是其中的一个侧面或一个部分,即事例与论点相一致的那个切点,其他方面在引述或分析时就要舍弃。
(3)追求新颖的事实材料。新颖的事例有时可以给论点带来新意,同时能使文章具有较强的吸引力。要敢于从当今的现实生活中选取那些富有新意的典型事实材料,敢于摘引文献资料中那些别人没有用过或很少用过的例子。对于老事例,有时也要敢于从不同角度来审视和分析,对大家公认的正面事例,有时也可以用来论证否定性的观点,这样的论证往往能令人耳目一新。
(二)理论论证
理论论证的目的是要证明论点具有普遍性和规律性。由于论点一般是从具体的材料中抽象概括出来的,其实质是归纳法,而归纳法在很多条件下是很难完全的,因此,用理论加以衡量,就能够保证其可靠性。
1、理论论证的逻辑形式
理论论证的逻辑形式是演绎推理,它是以具有普遍性的原理、原则和观点作为论据,运用演绎推理的形式,来证明论点的真实性,其典型形式是三段论法。三段论是由一个共同概念联系着的两个前提推出结论的演绎推理,由大前提、小前提和结论三部分组成。实际运用时,大前提或小前提有时可省略一项。
运用理论论证论述一个论点时,首先要在理论上加以证明。理论是具有普遍性的。论点如果没有普遍性就不能成立。有了普遍性,就是说某些现象是可以重复出现的,是有规律地出现的,这样的论点就可能比较可靠,比较深刻。
2、理论论证的论据
(1)引用普遍性原理和原则。若引用经典著作的原文或学科权威人士的原话作为论据时,必须准确。
(2)各门学科的理论也可以作为论据。如物理学理论、文学理论等。在较高层次的议论文体中,如学术论文和文艺评论中,经常涉及多门学科,因此往往分别以文艺理论、心理学、社会学、人类学、语言学等多种理论来进行论证和阐述。
(3)某些经过时间检验的、广为流传的谚语、格言和成语等。
运用理论论证能显示作者的理论水平。有许多议论性文章,特别是某些概括性较高的哲学、经济学的学术论文,论证部分主要是理论论证,或者全部都是理论论证。
3、运用理论论证应注意的问题
(1)重视哲学修养。理论论证表现为寻求普遍性、规律性和高度概括性联系。这就要求作者有较高的理论素养。就一般性的论题来说,必不可少的理论准备就是哲学。
有了哲学修养,就可能用最普遍的规律去对所要论证的论题的内部关系作出新的发挥,形成自己新的观点,并用自己的语言加以表达,这样就可以免去那种老生常谈的流行病了。
(2)重视提示论点与论据之间内在的有机的联系。既然引用理论作为论据,那就意味着论点与论据之间存在着内在的联系,这种联系需要作者自己去理解和阐述。运用理论论证,除了要在恰当之处精要地引述理论论据外,还要联系论题对论据进行演绎性的阐述,把论题和论据充分地、有机地、严密地联系起来。缺少这一环,就只是单纯的引经据典,就会削弱议论的思辨性与逻辑性,影响文章的说服力。
在通常的理论论证中找到理论论据,固然也不容易,要将理论论据灵活自由地引申发挥,就更得有相当过硬的演绎功夫。如果没有很强的演绎能力,那么论证可能会变成单纯的引经据典。
(3)追求阐述的理论清晰度。叙事文体的表现追求含蓄、意会、意在言外、不言而喻等。但理论阐述恰恰相反,它要求有高度的理论清晰度。这种理论清晰度既表现在表述概念、判断、例题等的明确性与一致性上,也表现在演绎阐述中思维的清晰与论述的透彻上。核心概念的论点与论据之间的联系,都是体现文章的理论清晰度的关键之处。尤其是运用理论论证,更要特别重视直接地明确地阐明论点与论据之间的联系。
(4)要避免断章取义。在摘引理论著作的某些段落或个别语句时,要注意不可从自己的目的出发,不顾原著的整体观点和上下文联系,寻找个别与自己论点相一致的言论,孤立地摘引出来。这种断章取义的操作,往往会偏离或歪曲原著的观点,有时甚至走到与原著观点背道而驰的地步。
(三)比较论证
比较论证是一种由个别到个别的论证方法。通常将它分为两类:一类是类比法,另一类是对比法。
1、类比论证
类比论证是根据两个对象在某些属性上的相同或相似,推论两者在其他属性上也有相同或相似,其逻辑形式为:A具有a、b、c、d的属性,B具有a、b、c的属性,所以,B可能具有d的属性,属于形式逻辑中的归纳推理。
类比论证属于或然性推理,是一种从特殊到特殊、从个别到个别的推理方式,其结论不一定为真,只有一定程度上的可靠性。在某些情况下,有时无法获得更确切的论据。运用类比论证,有时是有效的。
类比法富于启发性,它深入浅出,使读者易于领悟抽象的道理,可使文章简练生动。使用这一方法要注意,类比对象应有共同的或相似的属性,要防止出现机械类比的毛病。由于用来类比的前提是特殊的事物,所以类比推理的结论具有或然性,论述复杂问题时只用类比说理就会显得不够充实。
类比论证有一定的哲学依据,因为世界是多样的,又是统一的。从思维方式来看,类比论证不拘于事物表面上的差异,把不同的事物联系起来考查,试图在异中求同,是包含了辩证法的因素的,在认识客观世界的过程中有其意义,许多类比的结论虽然不一定是真实的,但是可以作为进一步研究的假说。但是,作为一种论证方式,由于它是一种或然性推理,其结论不是完全可靠,所以在表述上多用“可能”;另外,即使一个基本正确的类比结论中,也包含着某些谬误。
一般来说,类比推理的可靠程度取决于共有属性和推出属性之间的联系。如果共有属性和推出属性之间的联系密切,结论的可靠程度就越大;如果联系程度低,结论的可靠程度就低;如果是无关的,就不能进行类比。
运用类比论证需注意以下几点:
(1)要使用同类对象进行类比。世界上具有某些相同属性或相似属性的事物是无穷多的,有的根本是风马牛不相及的,对它们进行类比,就缺乏说服力。同类相比一般比较接近本质,结论也比较可靠。如人与人,动物与动物;不能从人与狗都要呼吸、吃食、睡眠等共同属性,推论出狗也有思想等属性。
(2)避免单独运用类比论证一种论证方式。最好是与其他的论证方式结合使用,使之起一种补充和丰富的作用。
(3)要注意结论的可靠程度。除非个别很有把握的情况,否则结论一般只是一种可能性。在表述上要把握住分寸,不可绝对化。
2、对比论证
对比论证则是一种求异的思维方式,它侧重于从事物的相反或相异的属性的比较中来揭示需要论证的论点的本质。
对比论证方式的运用范围很广,因为可以进行比较的事物很多,中与外、古与今、大与小、强与弱等,都适合于进行比较,在比较中分析和阐明了两者的差异和对立之后,是非昭然,自然就能够确
这是一种从材料到观点、从个别到一般的论证方法,是从对许多个别事物的分析和研究中归纳出一个共同的结论的推理形式。使用这种方法,一般是先分论后结论,即开门见山提出论题,然后围绕论题逐层运用材料证明论点,最后归纳出结论。这种结构的方法,比较符合人们的思维认识规律。
1、概括总体性事实和枚举个别事实
运用事实论证进行论证时列举的事实可以有两种形式,即概括总体性事实和枚举个别事实。
(1)概括总体性事实的说服力在于事实所体现的普遍性,它是对事实的总体或全局的全面性统计或概括。事实论证有很强的说服力。但是,这种完全归纳法存在很大的局限性,因为它要求至少具备两个前提:
一是所统计或概括的对象数量是确定的,是有限的并且不太多的。
二是所统计或概括出现的性质是该类任一对象所固有的。由于现实条件的限制,能够得到这种事实材料的人是极少的,因此它的可操作性不强。当对象的数量很大或者无穷大时,就无法使用这种论证方式。
(2)枚举个别事实又称典型例证。由于追求总体性事实有时不可能,有时也并不必要,所以在多数情况下,就采用枚举个别典型事例的论证方式,这在逻辑上称为不完全归纳法或简单枚举法。它是根据某类事物的一部分事物具有某种性质,从而推出该类事物都具有该种性质,其前提与结论之间的联系不是必然的,只有在没有遇到反例的情况下才能成立。增强这种论证方式的途径是尽可能寻找有代表性的典型事例。
采用枚举个别事例的论证方式,不要求全面周到,只需枚举几个事例即可。枚举事例要求有一定的典型性,同时也要考虑到经济原则,尽可能不要同类重复。
由于单纯枚举事例很容易流于肤浅和空泛,不利于对观点和材料作进一步的分析,也无法深化论点,因此,在运用枚举法时,一般都很重视抓住个别典型事例作重点分析和阐述,有时甚至追求细节的准确性,做到有点有面,有一定的普遍性又有相当的深度。这样的典型事例分析,往往能把抽象的或深奥的道理与具体生动的事实联系起来,深入浅出,给人的印象比较深刻,有较强的说服力。
2、运用事实进行归纳论证时要注意几个问题
(1)要保证事实材料的真实性和可靠性。所举的事例必须是确有其事,不能夸张歪曲,叙述要准确,就是细节也不能失真。运用枚举法时,要注意可能存在反例,所以在表述上要有分寸感,避免陷入绝对化,避免以偏概全。一般来说,对众所周知的事实,可以比较随意地列举;对比较生僻的事实,就要注意其可靠性。
(2)要避免为事实所驾驭而转移论题。事实总是多侧面多含义的,引用事实并不是引用它的全部内容,而往往只是其中的一个侧面或一个部分,即事例与论点相一致的那个切点,其他方面在引述或分析时就要舍弃。
(3)追求新颖的事实材料。新颖的事例有时可以给论点带来新意,同时能使文章具有较强的吸引力。要敢于从当今的现实生活中选取那些富有新意的典型事实材料,敢于摘引文献资料中那些别人没有用过或很少用过的例子。对于老事例,有时也要敢于从不同角度来审视和分析,对大家公认的正面事例,有时也可以用来论证否定性的观点,这样的论证往往能令人耳目一新。
(二)理论论证
理论论证的目的是要证明论点具有普遍性和规律性。由于论点一般是从具体的材料中抽象概括出来的,其实质是归纳法,而归纳法在很多条件下是很难完全的,因此,用理论加以衡量,就能够保证其可靠性。
1、理论论证的逻辑形式
理论论证的逻辑形式是演绎推理,它是以具有普遍性的原理、原则和观点作为论据,运用演绎推理的形式,来证明论点的真实性,其典型形式是三段论法。三段论是由一个共同概念联系着的两个前提推出结论的演绎推理,由大前提、小前提和结论三部分组成。实际运用时,大前提或小前提有时可省略一项。
运用理论论证论述一个论点时,首先要在理论上加以证明。理论是具有普遍性的。论点如果没有普遍性就不能成立。有了普遍性,就是说某些现象是可以重复出现的,是有规律地出现的,这样的论点就可能比较可靠,比较深刻。
2、理论论证的论据
(1)引用普遍性原理和原则。若引用经典著作的原文或学科权威人士的原话作为论据时,必须准确。
(2)各门学科的理论也可以作为论据。如物理学理论、文学理论等。在较高层次的议论文体中,如学术论文和文艺评论中,经常涉及多门学科,因此往往分别以文艺理论、心理学、社会学、人类学、语言学等多种理论来进行论证和阐述。
(3)某些经过时间检验的、广为流传的谚语、格言和成语等。
运用理论论证能显示作者的理论水平。有许多议论性文章,特别是某些概括性较高的哲学、经济学的学术论文,论证部分主要是理论论证,或者全部都是理论论证。
3、运用理论论证应注意的问题
(1)重视哲学修养。理论论证表现为寻求普遍性、规律性和高度概括性联系。这就要求作者有较高的理论素养。就一般性的论题来说,必不可少的理论准备就是哲学。
有了哲学修养,就可能用最普遍的规律去对所要论证的论题的内部关系作出新的发挥,形成自己新的观点,并用自己的语言加以表达,这样就可以免去那种老生常谈的流行病了。
(2)重视提示论点与论据之间内在的有机的联系。既然引用理论作为论据,那就意味着论点与论据之间存在着内在的联系,这种联系需要作者自己去理解和阐述。运用理论论证,除了要在恰当之处精要地引述理论论据外,还要联系论题对论据进行演绎性的阐述,把论题和论据充分地、有机地、严密地联系起来。缺少这一环,就只是单纯的引经据典,就会削弱议论的思辨性与逻辑性,影响文章的说服力。
在通常的理论论证中找到理论论据,固然也不容易,要将理论论据灵活自由地引申发挥,就更得有相当过硬的演绎功夫。如果没有很强的演绎能力,那么论证可能会变成单纯的引经据典。
(3)追求阐述的理论清晰度。叙事文体的表现追求含蓄、意会、意在言外、不言而喻等。但理论阐述恰恰相反,它要求有高度的理论清晰度。这种理论清晰度既表现在表述概念、判断、例题等的明确性与一致性上,也表现在演绎阐述中思维的清晰与论述的透彻上。核心概念的论点与论据之间的联系,都是体现文章的理论清晰度的关键之处。尤其是运用理论论证,更要特别重视直接地明确地阐明论点与论据之间的联系。
(4)要避免断章取义。在摘引理论著作的某些段落或个别语句时,要注意不可从自己的目的出发,不顾原著的整体观点和上下文联系,寻找个别与自己论点相一致的言论,孤立地摘引出来。这种断章取义的操作,往往会偏离或歪曲原著的观点,有时甚至走到与原著观点背道而驰的地步。
(三)比较论证
比较论证是一种由个别到个别的论证方法。通常将它分为两类:一类是类比法,另一类是对比法。
1、类比论证
类比论证是根据两个对象在某些属性上的相同或相似,推论两者在其他属性上也有相同或相似,其逻辑形式为:A具有a、b、c、d的属性,B具有a、b、c的属性,所以,B可能具有d的属性,属于形式逻辑中的归纳推理。
类比论证属于或然性推理,是一种从特殊到特殊、从个别到个别的推理方式,其结论不一定为真,只有一定程度上的可靠性。在某些情况下,有时无法获得更确切的论据。运用类比论证,有时是有效的。
类比法富于启发性,它深入浅出,使读者易于领悟抽象的道理,可使文章简练生动。使用这一方法要注意,类比对象应有共同的或相似的属性,要防止出现机械类比的毛病。由于用来类比的前提是特殊的事物,所以类比推理的结论具有或然性,论述复杂问题时只用类比说理就会显得不够充实。
类比论证有一定的哲学依据,因为世界是多样的,又是统一的。从思维方式来看,类比论证不拘于事物表面上的差异,把不同的事物联系起来考查,试图在异中求同,是包含了辩证法的因素的,在认识客观世界的过程中有其意义,许多类比的结论虽然不一定是真实的,但是可以作为进一步研究的假说。但是,作为一种论证方式,由于它是一种或然性推理,其结论不是完全可靠,所以在表述上多用“可能”;另外,即使一个基本正确的类比结论中,也包含着某些谬误。
一般来说,类比推理的可靠程度取决于共有属性和推出属性之间的联系。如果共有属性和推出属性之间的联系密切,结论的可靠程度就越大;如果联系程度低,结论的可靠程度就低;如果是无关的,就不能进行类比。
运用类比论证需注意以下几点:
(1)要使用同类对象进行类比。世界上具有某些相同属性或相似属性的事物是无穷多的,有的根本是风马牛不相及的,对它们进行类比,就缺乏说服力。同类相比一般比较接近本质,结论也比较可靠。如人与人,动物与动物;不能从人与狗都要呼吸、吃食、睡眠等共同属性,推论出狗也有思想等属性。
(2)避免单独运用类比论证一种论证方式。最好是与其他的论证方式结合使用,使之起一种补充和丰富的作用。
(3)要注意结论的可靠程度。除非个别很有把握的情况,否则结论一般只是一种可能性。在表述上要把握住分寸,不可绝对化。
2、对比论证
对比论证则是一种求异的思维方式,它侧重于从事物的相反或相异的属性的比较中来揭示需要论证的论点的本质。
对比论证方式的运用范围很广,因为可以进行比较的事物很多,中与外、古与今、大与小、强与弱等,都适合于进行比较,在比较中分析和阐明了两者的差异和对立之后,是非昭然,自然就能够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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