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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BA联考数学基础知识重点汇总(二)

来源: 2018-08-11 14:31

(四)二元一次方程

定义:把两个含有不同未知数的一次方程联合在一起,那么这两个方程就组成了一个二元一次方程组。
有几个方程组成的一组方程叫做方程组。如果方程组中含有两个未知数,且含未知数的项的次数都是一次,那么这样的方程组叫做二元一次方程组

二元一次方程组的解法:

方法一 加减消元法

用加减法消元的一般步骤为:

①在二元一次方程组中,若有同一个未知数的系数相同(或互为相反数),则可直接相减(或相加),消去一个未知数;

②在二元一次方程组中,若不存在①中的情况,可选择一个适当的数去乘方程的两边,使其中一个未知数的系数相同(或互为相反数),再把方程两边分别相减(或相加),消去一个未知数,得到一元一次方程;
③解这个一元一次方程;

④将求出的一元一次方程的解代入原方程组系数比较简单的方程,求另一个未知数的值;

⑤把求得的两个未知数的值用大括号联立起来,这就是二元一次方程组的解。

方法二 代入消元法

用代入消元法的一般步骤是:

①选一个系数比较简单的方程进行变形,变成 y = ax +b 或 x = ay + b的形式;

②将y = ax + b 或 x = ay + b代入另一个方程,消去一个未知数,从而将另一个方程变成一元一次方程;
③解这个一元一次方程,求出 x 或 y 值;

④将已求出的 x 或 y 值代入方程组中的任意一个方程(y = ax +b 或 x = ay + b),求出另一个未知数;

⑤把求得的两个未知数的值用大括号联立起来,这就是二元一次方程的解。

(五)数列

定义:依一定次序排列的一列数叫做数列。数列中的每一个数都叫这个数列的项。

数列一般的表达形式:
a1,a2,a3,…,an,… 或简记为{an}
其中an叫做数列{an} 的通项,自然数n 叫做an的序号。如果通项an与n之间的函数关系,可以用一个关于n 的解析式f(n)表达,则称an=f(n)为数列{an}的通项公式。

如数列1,1/2,1/4,1/8,…的一个通项公式为an=1/2^ (n-1)

知道了一个数列的通项公式,就等于从整体上掌握了这个数列,即由通项公式可求出这个数列中的任意一项;对任意给出的数可以确定它是否是该数列中的项。

如在上面给出的数列中,由an=1/2^(n-1),可以求出a11=1/2^10=1/1024, 也可以断定1/10不是该数列中的项,而由1/64=1/2^6得n=7,即1/64是已知数列中的第7项。

数列的前n项的和记做Sn。对于数列忆{an} ,显然有Sn= a1+a2+a3+…+an
当n=1 时,a1=S1,当n大于等于2 时,an=Sn-S(n-1)
项数有限的数列叫做有穷数列,项数无限的数列叫做无穷数列。

等差数列 :

定义:如果一个数列从第2 项起,每一项与它前一项的差等于同一个常数,这个数列就叫做等差数列. 这个常数叫做这个等差数列的公差,记做d。

即{an}是等差数列<=>a(n+1)-an=d (常数) ,d 为等差数列{an}的公差。

等差数列的一般表达形式为:a1. ,a1+d,a1 +2d,…,a1+(n 一1)d,…

1.等差中项: 如果a, A,b成等差数列,则A 叫做a与b的等差中项,且A=(a+b)/2

2.通项公式
an=a1+(n-1)d

3. 前n 项和公式:
Sn=n(a1+an)/2
Sn=na1+[n(n-1)/2]d

  1. 常数列c,c,…,c,…是公差d=0的等差数列。

  2. 若Sn是等差数{an}的前n项和,则sn,S2n-Sn,S3n-S2n,…仍成等差数列

等比数列:

定义:如果一个数列从第二项起,每一项与它的前一项的比等于同一个常数,那么这个数列就叫作等比数列,这个常数叫作等比数列的公比,用字母q表示(q≠ 0)。

1.等比中项:如果在a与b之间插入一个数G,使a、G、b成等比数列,那么G叫作a与b的等比中项(两个符号相同的非零实数,都有两个等比中项)

2.通项公式:

3.前n项和公式:当q≠1时,

(六)充要条件

(1)先看“充分条件和必要条件”

当命题“若p则q”为真时,可表示为p => q,则我们称p为q的充分条件,q是p的必要条件。这里由p => q,得出p为q的充分条件是容易理解的。

但为什么说q是p的必要条件呢?

事实上,与“p => q”等价的逆否命题是“非q => 非p”。它的意思是:若q不成立,则p一定不成立。这就是说,q对于p是必不可少的,因而是必要的。

(2)再看“充要条件”

若有p =>q,同时q => p,则p既是q的充分条件,又是必要条件。简称为p是q的充要条件。记作p<=>q

回忆一下初中学过的“等价于”这一概念;如果从命题A成立可以推出命题B成立,反过来,从命题B成立也可以推出命题A成立,那么称A等价于B,记作A<=>B。“充要条件”的含义,实际上与“等价于”的含义完全相同。也就是说,如果命题A等价于命题B,那么我们说命题A成立的充要条件是命题B成立;同时有命题B成立的充要条件是命题A成立。

(3)定义与充要条件

数学中,只有A是B的充要条件时,才用A去定义B,因此每个定义中都包含一个充要条件。如“两组对边分别平行的四边形叫做平行四边形”这一定义就是说,一个四边形为平行四边形的充要条件是它的两组对边分别平行。

显然,一个定理如果有逆定理,那么定理、逆定理合在一起,可以用一个含有充要条件的语句来表示。

“充要条件”有时还可以改用“当且仅当”来表示,其中“当”表示“充分”。“仅当”表示“必要”。

(4)一般地,定义中的条件都是充要条件,判定定理中的条件都是充分条件,性质定理中的“结论”都可作为必要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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