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MPA考试公共管理学简述题加强练习二十三
1.试述我国政府预算编制的基本原则及主要依据。
参考答案:(1)我国政府预算编制的基本原则。我国《预算法》第二十八条明确规定,“地方各级预算按照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不列赤字。”部分地方政府为了有效控制支出,在年初的预算指导中,还加上了“收支平衡、略有节余”的要求。
(2)《预算法实施条例》规定了各级政府编制预算的依据,具体包括:
第一,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例如《义务教育法》、《科技进步法》,这些法律、法规成为地方政府安排法定支出的主要依据。
第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财政中长期计划以及有关的财政经济政策。
第三,本级政府的预算管理职权和财政管理体制确定的预算收支范围。
第四,上一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本年度预算收支变化因素。
第五,上级政府对编制本年度预算草案的指示和要求。
各部门、各单位编制年度预算的依据是:相关法律、法规;本级政府的指示和要求以及本级政府财政部门的部署;本部门、本单位的职责、任务和事业发展计划;本部门、本单位的定员定额标准;本部门、本单位上一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本年度预算收支变化因素。
2.论述政务信息资源法制化建设的内容。
参考答案:政务信息资源法制化建设的主要内容包括:
(1)确定信息资源法是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的地位。信息资源法具有独特的调整对象即信息资源关系,它不仅包括围绕信息技术所进行的信息活动在人们之间产生的社会关系,也包括围绕信息资源所进行的各种信息活动在人们之间产生的社会关系。因此,信息资源法的调整对象具有特殊性,不能为其他法律所调整。就这个角度而言,信息资源法完全可以独立于其他法律部门而存在于法律体系之中。信息资源法是一个独立的、新的法律部门,也就必然形成信息资源法体系。信息资源法体系是指信息资源法的结构及分类,也就是信息资源法包括哪些法律制度,是国家制定的调整信息的采集、加工处理、分级分类、交换共享、公开、开发利用等信息活动过程以及信息技术活动领域中所形成的各种社会关系、利益关系和安全问题的全部法律规范的总和。
(2)政务信息资源管理法制建设的内容框架。信息资源法体系决定政务信息资源管理法制化建设的内容。为此,政务信息资源管理法制建设的内容框架,主要包括:1)政务信息资源管理法律制度;2)政务信息机构组织管理法律制度;3)政务信息安全、保密法律制度;4)国际信息合作与交流法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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