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中国石油大学(华东)MPAcc招生简章
一、报考条件
(一)学术型研究生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的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我校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5)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专业学位研究生报考条件
1.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一)条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2.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一)条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
3.报名参加工商管理、工程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一)条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我校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3)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2
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
(4)工商管理硕士(MBA)和工程管理硕士(MEM)只招收非全日制研究生。
4.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法律(法学)、工商管理、工程管理以外的其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第(一)条中的各项要求。
(三)单独考试的人员报考条件
1.符合第(一)条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后连续工作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者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或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以上,业务优秀,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
3.单独考试人员仅限报考我校非全日制研究生。
(四)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截止规定日期仍未落实接收单位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资格。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二、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1.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为2018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18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我校报考点代码为3754,接受驻地在青岛市的所有高校报考中国石油大学(华东)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接受工作或户籍在青岛市的报考中国石油大学(华东)的其他考生;接受所有报考中国石油大学(华东)的单独考试考生。如不符合上述条件的报考人员,请根据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要求合理选择报考点,按规定填报并保存好生成的报考号(可打印网报表格自行检查)。
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并于复试资格审查时提供本人符合要求的纸质学历(学籍)认证材料进行核验。因考生未提供上述材料,导致其学历(学籍)核验未通过及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应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并提供真实材料。3
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生以考生报名时填报确认的信息为准。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现场确认
2018年11月6日至9日,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考生现场确认应当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当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在录取当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单独考试考生网上报名时须选择我校为报考点,现场确认时携带以下材料进行报名资格审查,审查通过后方可现场信息确认:
(1)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由本人在复印件上签名);
(2)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3)已发表的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业务骨干证明;
(4)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推荐信。
三、报名注意事项
1.考生须准确填报考试科目名称及代码、本人通信地址和联系电话,如联系方式变更时,请及时告知研招办,以便寄送通知书等相关材料。
2.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3.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研究方向和导师在复试录取时双向选择统筹确定。
5.专升本考生应在备注信息中注明专科学校及专业等信息。
四、考试与录取
1.下载《准考证》:考生应当在2018年12月14日至12月24日期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4
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2.初试时间:2018年12月22日至23日(以北京时间为准。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初试地点见《准考证》。
3.初试科目:硕士研究生招生初试一般设置四个单元考试科目,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业务课一和业务课二,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150分、150分。
教育学门类初试设置三个单元考试科目,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专业基础综合,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300分。
会计、工商管理、工程管理等专业学位硕士初试设置两个单元考试科目,即外国语、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满分分别为100分、200分。
101政治理论,201英语一,202俄语,203日语,204英语二,301数学一,302数学二,303数学三,199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398法硕联考专业基础(非法学),498法硕联考综合(非法学),397法硕联考专业基础(法学),497法硕联考综合(法学)为国家统考科目,其他科目为我校自命题科目。
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4.复试:我校根据教育部要求制定复试办法并确定复试名单,专业课笔试在复试中进行;会计、工商管理、工程管理专业学位硕士考生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由我校组织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笔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复试在我校进行。
5.体检:在复试阶段由我校组织进行。
6.录取:根据考生的初试、复试成绩,综合审查,择优录取。
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只能被录取为回原单位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的考生,其户口、人事档案及组织关系等不转入我校;录取类别为非定向就业的考生其人事档案、组织关系须转入我校。
七、学费及奖学金
全日制学术型研究生:8000元/人/年。
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1万元/人/年。
非全日制研究生:工商管理硕士2.2万元/人/年;法律、会计、工程管理硕士均为1.5万元/人/年;汉语国际教育、翻译硕士均为1.2万元/人/年;工程硕士1万元/人/年。
奖助政策请参见研究生院主页“研究生管理文件”中《中国石油大学(华东)研究生奖助学金管理办法》。被我校录取为非全日制研究生的考生,不享受奖、助学金。
八、其他说明
1.为帮助考生复习,将编有专业基础课考试大纲,请登录我校研究生招生网页或各学院网页查询。
2.若国家出台新政策,我校将执行上级最新文件精神。
敬请考生关注中国石油大学(华东)研究生院网页以获取最新的招生信息
网址:http://zs.gs.upc.edu.cn/。
学校代码:10425
地址: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长江西路66号邮政编码:266580
联系部门:中国石油大学(华东)研招办E-mail:sdyzb@upc.edu.cn
(一)学术型研究生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的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我校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5)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专业学位研究生报考条件
1.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一)条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2.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一)条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
3.报名参加工商管理、工程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一)条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我校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3)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2
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
(4)工商管理硕士(MBA)和工程管理硕士(MEM)只招收非全日制研究生。
4.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法律(法学)、工商管理、工程管理以外的其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第(一)条中的各项要求。
(三)单独考试的人员报考条件
1.符合第(一)条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后连续工作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者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或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以上,业务优秀,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
3.单独考试人员仅限报考我校非全日制研究生。
(四)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截止规定日期仍未落实接收单位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资格。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二、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1.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为2018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18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我校报考点代码为3754,接受驻地在青岛市的所有高校报考中国石油大学(华东)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接受工作或户籍在青岛市的报考中国石油大学(华东)的其他考生;接受所有报考中国石油大学(华东)的单独考试考生。如不符合上述条件的报考人员,请根据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要求合理选择报考点,按规定填报并保存好生成的报考号(可打印网报表格自行检查)。
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并于复试资格审查时提供本人符合要求的纸质学历(学籍)认证材料进行核验。因考生未提供上述材料,导致其学历(学籍)核验未通过及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应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并提供真实材料。3
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生以考生报名时填报确认的信息为准。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现场确认
2018年11月6日至9日,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考生现场确认应当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当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在录取当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单独考试考生网上报名时须选择我校为报考点,现场确认时携带以下材料进行报名资格审查,审查通过后方可现场信息确认:
(1)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由本人在复印件上签名);
(2)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3)已发表的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业务骨干证明;
(4)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推荐信。
三、报名注意事项
1.考生须准确填报考试科目名称及代码、本人通信地址和联系电话,如联系方式变更时,请及时告知研招办,以便寄送通知书等相关材料。
2.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3.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研究方向和导师在复试录取时双向选择统筹确定。
5.专升本考生应在备注信息中注明专科学校及专业等信息。
四、考试与录取
1.下载《准考证》:考生应当在2018年12月14日至12月24日期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4
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2.初试时间:2018年12月22日至23日(以北京时间为准。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初试地点见《准考证》。
3.初试科目:硕士研究生招生初试一般设置四个单元考试科目,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业务课一和业务课二,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150分、150分。
教育学门类初试设置三个单元考试科目,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专业基础综合,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300分。
会计、工商管理、工程管理等专业学位硕士初试设置两个单元考试科目,即外国语、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满分分别为100分、200分。
101政治理论,201英语一,202俄语,203日语,204英语二,301数学一,302数学二,303数学三,199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398法硕联考专业基础(非法学),498法硕联考综合(非法学),397法硕联考专业基础(法学),497法硕联考综合(法学)为国家统考科目,其他科目为我校自命题科目。
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4.复试:我校根据教育部要求制定复试办法并确定复试名单,专业课笔试在复试中进行;会计、工商管理、工程管理专业学位硕士考生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由我校组织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笔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复试在我校进行。
5.体检:在复试阶段由我校组织进行。
6.录取:根据考生的初试、复试成绩,综合审查,择优录取。
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只能被录取为回原单位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的考生,其户口、人事档案及组织关系等不转入我校;录取类别为非定向就业的考生其人事档案、组织关系须转入我校。
七、学费及奖学金
全日制学术型研究生:8000元/人/年。
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1万元/人/年。
非全日制研究生:工商管理硕士2.2万元/人/年;法律、会计、工程管理硕士均为1.5万元/人/年;汉语国际教育、翻译硕士均为1.2万元/人/年;工程硕士1万元/人/年。
奖助政策请参见研究生院主页“研究生管理文件”中《中国石油大学(华东)研究生奖助学金管理办法》。被我校录取为非全日制研究生的考生,不享受奖、助学金。
八、其他说明
1.为帮助考生复习,将编有专业基础课考试大纲,请登录我校研究生招生网页或各学院网页查询。
2.若国家出台新政策,我校将执行上级最新文件精神。
敬请考生关注中国石油大学(华东)研究生院网页以获取最新的招生信息
网址:http://zs.gs.upc.edu.cn/。
学校代码:10425
地址: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长江西路66号邮政编码:266580
联系部门:中国石油大学(华东)研招办E-mail:sdyzb@upc.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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