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河南财经政法大学MPAcc招生简章
一、招生人数
2019年我校拟计划招收硕士研究生530余人(实际招生人数以教育部当年下达的计划数为准),其中全日制硕士研究生450余人,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70余人。
二、招生类别
学术型研究生与专业学位研究生。
三、培养目标
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四、报考条件
第一条报名参加国家组织的学术型研究生和除法律硕士(非法学)、法律硕士(法学)、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以外的专业学位全国统一招生考试的人员,
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等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2019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
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
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到2019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均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我校相同或
相近专业研究生,不接收同等学力人员跨专业报考。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第二条报名参加全国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一)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一条报考条件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二)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一条报考条件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
(三)报名参加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
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一条报考条件中第(一)、(二)、(三)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第三条同等学力、成人教育、自学考试、军队院校、国外学历等考生均应主动提交学
历认证报告。
五,报名
1.报名流程:
预报名时间:2018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报名时间:2018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
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河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处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并按照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规定的方式进行缴费。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二)现场确认: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报考点指定地方现场核
对并确认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现场确认程序: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2.考生现场确认应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3.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试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应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六、资格审查
我校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现场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并重点核查考生填报的学历(学籍)信息,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准予考试。网上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均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否则不准予考试。学籍学历资格以教育部反馈学籍学历库为准,“不匹配”、“非唯一匹配”的学籍学历、身份证号等有误考生不予准考、复试、拟录取。复试时凭考生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以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所获得的文凭为准)、学历学籍认证报告、学生证等材料原件对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七、考试安排
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
(一)初试
1.初试时间:2018年12月22日至12月23日,各科目考试时间请参照“研招网”。
2.考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
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
3.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二)复试
1.复试时间、地点、内容范围、方式、办法和成绩等将在我校研究生处网站上公布。全部复试工作一般在4月底前完成。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均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成绩。
2.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复试时,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
加试方式为笔试。
八、调剂
欢迎广大考生调剂到我校学习,考生可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调剂服务系统填写报考调剂志愿。
九、体检
考生在复试时按教育部规定的体检标准进行体格检查,不符合教育部规定体检标准的考生不予录取。
十、录取
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及相关要求,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将考生考试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硕士生录取类别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
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须在被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须将人事档案函调至我校。
新生应按时报到。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并请假。无故逾期2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应届本科毕业生、自学考试及网络教育本科生在2019年9月1日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新生报到后,对其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专业素质、健康状况等全面复查,发现有不符合标准者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对新生复查期间的举报情况、调查情况、处理情况在全校范围内公开。
十一,学制学费
1.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及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制为3年,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除工商管理硕士)学制为2年,公共管理硕士学制为2.5年。
学费:全日制学术型、专业型研究生:8000元/生/学年
全日制公共管理硕士:10000元/生/学年
2、全日制工商管理硕士学制为2-3年,非全日制工商管理硕士学制为2-4年。
学费:全日制工商管理硕士全程学费:50000元/生
非全日制工商管理硕士全程学费:50000元/生
十二、培养校区
工商管理硕士研究生在文北校区培养(郑州市文化路80号),其他各专业(类别)硕士
研究生在郑东校区培养(郑州市金水东路18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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