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大学2018年MPAcc复试科目及参考指定用书
【复试内容】
1、笔试
笔试主要为专业课测试。考察学生对基础理论、基础知识、基本技能的理解与掌握;考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笔试考试时间为2小时,满分为100分。
同等学力考生(包括毕业满两年的大专生、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普通高校本科结业生等)须另加试两门课程的笔试,加试科目为《管理经济学》、《会计学》。每门课程考试时间为3小时,满分100分。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总成绩,但不及格不予录取,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
(1)政治面试:以考生抽题和考官提问、考生回答的方式进行。考官根据考生的回答按100分制给出成绩。
(2)外语面试测试外语听和说的能力:以考生抽题和考官提问、考生回答的方式进行。即考生根据提问,用英文回答问题。考官根据考生的英语水平按100分制给出成绩。
(3)综合面试突出考察学生的专业知识、专业技能、创新能力、表达能力、动手能力、治学态度和心理品质。综合面试分小组进行,复试小组当场给出评语和分数,记录考生的作答情况,并填写《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记录表》。面试小组成员的平均评分即为综合面试成绩。
【参考书目】
①参照注册会计师考试教材《会计》《审计》《财务成本管理》2017年;
②谢获宝,《新编会计学原理》,湖北人民出版社,2008年;
③王永海,《财务管理原理》,武汉大学出版社,2003年;
④余玉苗,《审计学》,武汉大学出版社,2010年
【成绩评定】
入学考试的复试综合成绩和总评成绩(初试成绩60%和复试综合成绩40%加权)均为百分制。复试综合成绩不及格者(按百分制未达到60分,下同)不予录取。总评成绩各项目构成和计算公式如下:
武汉大学MPAcc成绩录取规则
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和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退役后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的,初试总分加15分;享受少数民族政策考生(指工作单位在民族区域自治地方范围且为原单位委托培养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即:"双少"考生,不含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其复试基本分数线总分或单科可降低10分。
符合教育部规定、可享受研究生招生加分政策的考生请于3月15日前联系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处并出具相关证明材料,经审核通过后,学院根据研究生院的审核意见安排复试。
1、笔试
笔试主要为专业课测试。考察学生对基础理论、基础知识、基本技能的理解与掌握;考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笔试考试时间为2小时,满分为100分。
同等学力考生(包括毕业满两年的大专生、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普通高校本科结业生等)须另加试两门课程的笔试,加试科目为《管理经济学》、《会计学》。每门课程考试时间为3小时,满分100分。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总成绩,但不及格不予录取,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
(1)政治面试:以考生抽题和考官提问、考生回答的方式进行。考官根据考生的回答按100分制给出成绩。
(2)外语面试测试外语听和说的能力:以考生抽题和考官提问、考生回答的方式进行。即考生根据提问,用英文回答问题。考官根据考生的英语水平按100分制给出成绩。
(3)综合面试突出考察学生的专业知识、专业技能、创新能力、表达能力、动手能力、治学态度和心理品质。综合面试分小组进行,复试小组当场给出评语和分数,记录考生的作答情况,并填写《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记录表》。面试小组成员的平均评分即为综合面试成绩。
【参考书目】
①参照注册会计师考试教材《会计》《审计》《财务成本管理》2017年;
②谢获宝,《新编会计学原理》,湖北人民出版社,2008年;
③王永海,《财务管理原理》,武汉大学出版社,2003年;
④余玉苗,《审计学》,武汉大学出版社,2010年
【成绩评定】
入学考试的复试综合成绩和总评成绩(初试成绩60%和复试综合成绩40%加权)均为百分制。复试综合成绩不及格者(按百分制未达到60分,下同)不予录取。总评成绩各项目构成和计算公式如下:
武汉大学MPAcc成绩录取规则
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和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退役后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的,初试总分加15分;享受少数民族政策考生(指工作单位在民族区域自治地方范围且为原单位委托培养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即:"双少"考生,不含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其复试基本分数线总分或单科可降低10分。
符合教育部规定、可享受研究生招生加分政策的考生请于3月15日前联系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处并出具相关证明材料,经审核通过后,学院根据研究生院的审核意见安排复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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