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国家会计学院会计专硕(MPAcc)项目介绍
一、MPAcc项目简介
北京国家会计学院(招生单位代码80401)1998年7月20日由国务院于批准成立,为财政部事业单位。学院成立以来,秉承“诚信为本,操守为重,坚持准则,不做假账”的办学宗旨,为我国宏观经济管理部门、大中型企业以及社会中介机构培养了大批会计、审计及税务高级专业人才。学院是首批国家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同时也是国内首批会计硕士专业学位(MPAcc)培养单位之一,经过十九年的发展,学院形成了以学位教育、高端财经培训、远程教育、智库建设、为董事会单位服务的五位一体的办学格局。学院拥有一大批精通理论前沿及丰富实务经验的师资队伍,国际一流的教学设施及丰富的图书和网络资源,在研究生培养过程中明确以提升职业能力为导向的培养目标,突出实务特色、系统化思维和国际化视野的高端应用型人才的培养。
二、报考条件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人员,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凡是报考定向就业类别的考生,截止到入学前须具有两年及以上工作经验。
三、北京国家会计学院师资力量
秦荣生:经济学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审计学会副会长,中国总会计师协会副会长
于长春:经济学博士、博士生导师。中国会计学会教育分会常务理事
陈敏:经济学博士,财政部科研所博士生导师,北京国家会计学院会计准则与税法研究所所长
卢力平:经济学博士,教授,北京国家会计学院学术委员会委员,教研中心副主任,资本运营研究所所长
马永义:管理学博士,教授,中国会计学会财务成本分会常务理事,中植企业集团有限公司总会计师
郑洪涛:应用经济学博士后,教授,中国会计学会内部控制专家组专家
张庆龙:管理学博士、博士后,北京国家会计学院教授,中国审计学会教育分会理事
贺颖奇:管理学博士、博士后,北京国家会计学院副教授,审计与风险管理研究所所长
李旭红:博士后,北京国家会计学院副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中国国际税收研究会理事
聂兴凯:管理学博士,北京国家会计学院副研究员,MPAcc中心主任
谢军蓉:财政部科研所博士,北京国家会计学院副教授
杨志强:MA、EMBA,北京国家会计学院副教授,教研中心副主任
赵小鹿:英国伯明翰大学社会科学硕士、经济学硕士,北京国家会计学院副教授
陈志武:1969年12月生,法学博士,北京国家会计学院副教授,中国(大陆)执业律师,美国纽约州执业律师
刘霄仑:公司治理学博士,硕士生导师,财政部内部控制标准委员会委员;中国会计学会财务成本分会理事
姜军:财务学博士,北京国家会计学院副教授
于岩岩:1974年5月生,管理学博士、博士后,北京国家会计学院副教授
孙娜:管理学博士,中国注册会计师,北京国家会计学院副教授
王芳:北京大学金融学硕士,北京国家会计学院副教授
杨辉:管理学博士,北京国家会计学院副教授
张玉琳:管理学硕士,北京国家会计学院讲师
马雯:1982年5月生,管理学博士,北京国家会计学院讲师[4]
韩菲:美国康涅狄格大学商学院管理学(会计学专业)博士学位,北京国家会计学院讲师
张黎群:管理学(会计学专业)博士学位(清华大学),北京国家会计学院副教授,中国注册会计师
四、近五年院校分数
院校
2018年
2017年
2016年
2015年
2014年
北京国家会计学院
233/42/84
233
225/39/78
224/40/80
215/56/130
在职165
五、近三年院校分数
2018年全日制45(含推免20),非全日制55
2017年全日制45(含推免15)非全日制30
2016年45
六、学费与奖学金
学费
全日制学费标准:共计3.8万,分两次交清。
非全日制学费标准:共计8万,分两次交清。
奖学金: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奖学金体系分新生奖学金和优秀奖学金两类。关于奖学金评定,可参考《北京国家会计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办法》,基本情况如下:
新生
奖学金
奖励类型
奖励金额
比例
推荐免试
学费标准*100%(全奖)
推免录取人数*5%
学费标准*50%(半奖)
推免录取人数*15%
国家考试
学费标准*100%(全奖)
第一志愿录取人数*5%
学费标准*50%(半奖)
第一志愿录取人数*15%
优秀
奖学金
奖学金等级
班级排名
金额
一等奖学金
前10%
15000
二等奖学金
11%到20%
8000
三等奖学金
21%到40%
4000
助学金
我院非定向全日制在读研究生可获得每人每月700元的助学金,共发放22个月。
困难补助
学生本人或家庭直系亲属罹患重大疾病、遭受严重意外伤害的补助最高可达5000
七、住宿
学院实行住宿收费制,住宿费用自理。
学院不解决非全日制学生住宿。
八、联系方式
北京国家会计学院研究生部招生&宣传中心
电话:(010)64505171、64505023
E-mail:yjszs mail.nai.edu.cn
网址:http://www.nai.edu.cn/index.php?m=content&c=index&a=lists&catid=91
通讯地址:北京市顺义区天竺地区丽苑街9号
邮政编码:101312
学院纪委监督电话:010-64505114
北京国家会计学院(招生单位代码80401)1998年7月20日由国务院于批准成立,为财政部事业单位。学院成立以来,秉承“诚信为本,操守为重,坚持准则,不做假账”的办学宗旨,为我国宏观经济管理部门、大中型企业以及社会中介机构培养了大批会计、审计及税务高级专业人才。学院是首批国家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同时也是国内首批会计硕士专业学位(MPAcc)培养单位之一,经过十九年的发展,学院形成了以学位教育、高端财经培训、远程教育、智库建设、为董事会单位服务的五位一体的办学格局。学院拥有一大批精通理论前沿及丰富实务经验的师资队伍,国际一流的教学设施及丰富的图书和网络资源,在研究生培养过程中明确以提升职业能力为导向的培养目标,突出实务特色、系统化思维和国际化视野的高端应用型人才的培养。
二、报考条件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人员,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凡是报考定向就业类别的考生,截止到入学前须具有两年及以上工作经验。
三、北京国家会计学院师资力量
秦荣生:经济学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审计学会副会长,中国总会计师协会副会长
于长春:经济学博士、博士生导师。中国会计学会教育分会常务理事
陈敏:经济学博士,财政部科研所博士生导师,北京国家会计学院会计准则与税法研究所所长
卢力平:经济学博士,教授,北京国家会计学院学术委员会委员,教研中心副主任,资本运营研究所所长
马永义:管理学博士,教授,中国会计学会财务成本分会常务理事,中植企业集团有限公司总会计师
郑洪涛:应用经济学博士后,教授,中国会计学会内部控制专家组专家
张庆龙:管理学博士、博士后,北京国家会计学院教授,中国审计学会教育分会理事
贺颖奇:管理学博士、博士后,北京国家会计学院副教授,审计与风险管理研究所所长
李旭红:博士后,北京国家会计学院副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中国国际税收研究会理事
聂兴凯:管理学博士,北京国家会计学院副研究员,MPAcc中心主任
谢军蓉:财政部科研所博士,北京国家会计学院副教授
杨志强:MA、EMBA,北京国家会计学院副教授,教研中心副主任
赵小鹿:英国伯明翰大学社会科学硕士、经济学硕士,北京国家会计学院副教授
陈志武:1969年12月生,法学博士,北京国家会计学院副教授,中国(大陆)执业律师,美国纽约州执业律师
刘霄仑:公司治理学博士,硕士生导师,财政部内部控制标准委员会委员;中国会计学会财务成本分会理事
姜军:财务学博士,北京国家会计学院副教授
于岩岩:1974年5月生,管理学博士、博士后,北京国家会计学院副教授
孙娜:管理学博士,中国注册会计师,北京国家会计学院副教授
王芳:北京大学金融学硕士,北京国家会计学院副教授
杨辉:管理学博士,北京国家会计学院副教授
张玉琳:管理学硕士,北京国家会计学院讲师
马雯:1982年5月生,管理学博士,北京国家会计学院讲师[4]
韩菲:美国康涅狄格大学商学院管理学(会计学专业)博士学位,北京国家会计学院讲师
张黎群:管理学(会计学专业)博士学位(清华大学),北京国家会计学院副教授,中国注册会计师
四、近五年院校分数
院校
2018年
2017年
2016年
2015年
2014年
北京国家会计学院
233/42/84
233
225/39/78
224/40/80
215/56/130
在职165
五、近三年院校分数
2018年全日制45(含推免20),非全日制55
2017年全日制45(含推免15)非全日制30
2016年45
六、学费与奖学金
学费
全日制学费标准:共计3.8万,分两次交清。
非全日制学费标准:共计8万,分两次交清。
奖学金: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奖学金体系分新生奖学金和优秀奖学金两类。关于奖学金评定,可参考《北京国家会计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办法》,基本情况如下:
新生
奖学金
奖励类型
奖励金额
比例
推荐免试
学费标准*100%(全奖)
推免录取人数*5%
学费标准*50%(半奖)
推免录取人数*15%
国家考试
学费标准*100%(全奖)
第一志愿录取人数*5%
学费标准*50%(半奖)
第一志愿录取人数*15%
优秀
奖学金
奖学金等级
班级排名
金额
一等奖学金
前10%
15000
二等奖学金
11%到20%
8000
三等奖学金
21%到40%
4000
助学金
我院非定向全日制在读研究生可获得每人每月700元的助学金,共发放22个月。
困难补助
学生本人或家庭直系亲属罹患重大疾病、遭受严重意外伤害的补助最高可达5000
七、住宿
学院实行住宿收费制,住宿费用自理。
学院不解决非全日制学生住宿。
八、联系方式
北京国家会计学院研究生部招生&宣传中心
电话:(010)64505171、64505023
E-mail:yjszs mail.nai.edu.cn
网址:http://www.nai.edu.cn/index.php?m=content&c=index&a=lists&catid=91
通讯地址:北京市顺义区天竺地区丽苑街9号
邮政编码:101312
学院纪委监督电话:010-64505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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