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质范畴中的生产力和生产关系
这个问题是马克思主义哲学中的基本理论问题,之所以讨论这个问题是因为很多学员都把生产力和生产关系当做意识。其实生产力和生产关系都是属于物质的。
首先需要知道什么是物质、意识、生产力与生产关系。列宁指出:“物质是标志客观实在的哲学范畴,这种客观实在是人通过感觉感知的,它不依赖于我们的感觉而存在,为我们的感觉所复写、摄影、反映。”即物质是不依赖于人的意识并能为人的意识所反映的客观实在。意识是与物质相对应的概念,指的是人脑对客观实在的主观反映。明显可以看出,意识是要依赖于人脑而产生的,而人的思想意识却不能主导物质。马克思唯物史观认为,生产力是人们在生产过程中利用自然和改在自然的能力,生产关系是人们在物质生产中所形成的人与人之间的关系。生产力和生产关系都属于物质资料生产方式,而生产方式又属于社会存在。
由各自的含义出发可以从以下方面发现生产力和生产关系是属于物质概念的。
一方面,因为社会存在是存在或者物质在社会历史领域中的具体表现,毫无疑问,社会存在是物质的。社会存在包括生产方式,生产方式又包括生产力和生产关系。所以生产力和生产关系归根结底是属于物质的。这样推导看似简单粗暴,却顺利成章。
另一方面,生产力是指人们在生产过程中利用自然和改在自然的能力,这种能力是在人类社会发展中逐步形成的,是在社会的演化中提升进化的,不是大脑里面天赋的,也不是神授予的,而社会的发展也是客观规律起作用的结果,所以生产力属于物质范畴。生产关系是人们在物质生产中所形成的人与人之间的关系,这种关系是在生产中形成的,也不是人的意志可以左右的,试想一下,资本家掌握生产资料,工人只有劳动力,所以是资本家雇佣工人来生产,资本家榨取工人的剩余劳动,这种关系是工人想要改变就能改变的吗?当然不是。所以生产关系的形成是不以人们的意志和意识为转移的,它是由生产力所决定的,生产关系也是客观的、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它是属于属于物质范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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