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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知识考试:《都挺好》中的公共基础知识法律考点

来源: 2019-05-16 14:42

 最近热播的《都挺好》引发了大量的热门话题广受人们热议。但在看剧的时候,各位小伙伴们,你们有发现剧中涉及的法律问题吗?我们一起来探讨一下,可能出现在事业单位考试公共基础法律卷中的问题。

一、与父母“断绝”亲子关系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在剧中,由于苏母的“重男轻女”思想,对待3位子女的态度截然不同,尤其是对苏明玉的态度,让苏明玉对这个家庭绝望了。所以苏明玉跟其父母约定,18周岁后与苏家断绝亲子关系。那么问题来了,这种由当事人双方约定断绝亲子关系的协议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呢?答案是否定的。那也就是说,就算苏明玉与父母断绝了亲子关系,在法律上是不具有法律效力的,她仍然需要承担赡养父母的义务。

二、父母对子女的抚养义务持续到子女多少岁?

在剧中,苏母对着苏明玉说:“我们只负责养你到18岁,到老了我们也不需要你养。”真能这样吗?我们现在来谈谈父母对子女的抚养义务。

中国现行法律规定:子女成年独立生活后即18周岁,父母在物质和生活上不再有抚养义务。但是,对以下情况下的成年子女,父母有能力负担时,父母有教育抚养的义务:1.丧失劳动能力或丧失部分劳动能力,其收入不足于维持生活的;2.尚在校就读的;3.确无独立生活能力和条件的。

所以苏母你可长点心吧,理论上确实是养苏明玉到18周岁即可。但苏明玉仍在校就读,苏母也是具有抚养义务的。当然就如上问题所述,苏明玉长大成人之后也不能就此约定就对父母无抚养义务。那么考点来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成年人具有抚养未成年子女的义务。

三、苏母离世后,苏家财产怎么分?

《继承法》规定,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位继承人继承(配偶、父母、子女),第二顺位继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不继承。没有第一顺位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位继承人继承。同一顺位继承人继承权平等。

继承自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苏母离世后,首先应该明确的就是苏母和苏大强的夫妻共有财产范围,共有财产中只有一半才是属于苏母的遗产。苏母名下的存款折和房屋中,有一半本就属于苏大强,而不属于遗产,是无需分配的。而对于苏母的遗产(即除去苏大强的一半后),再拿来分给苏大强、苏明玉、苏明哲、苏明成。而对于具体分配多少,也有法律明文规定。理论上苏母的所有继承人应该平均分苏母遗产,但对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可以适当多分,对于少尽赡养义务或者是没尽赡养义务,应当予以少分,但是不能不分。所以,考题中出现继承人一律平均分得被继承人遗产,这种说法就是错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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