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规则?法律原则?一字之差含义不同
一、法律规则
法律规则是采取一定的结构形式具体规定人们的法律权利、法律义务以及相应的法律后果的行为规范。法律规则具有微观指导性和可操作性强、确定性程度较高的特点。同时,法律规则也应具有可诉性、合逻辑性、合体系性、可预测性等特性。
(一)法律规则的分类
1、授权性规则与义务性规则
按照规则的内容规定不同,法律规则可以分为授权性规则和义务性规则。
2、确定性规则、委任性规则和准用性规则
按照规则内容的确定性程度不同,可以分为确定性规则、委任性规则和准用性规则。
3、强行性规则与任意性规则
按照规则对人们行为规定和限定的范围或程度不同,可以分为强行性规则和任意性规则。
(二)法律规则的结构
法律规则由假定(条件)、行为模式和法律后果三个部分构成。
1、所谓假定(条件),指法律规则中有关适用该规则的条件和情况的部分,即法律规则在什么时间、空间对什么人适用以及在什么情境下对人的行为有约束力的问题。在立法实践中,立法者通过法律条文表述法律规则的内容时,有可能省略假定(条件)这一要素,或将其规定在其他条文中,以求文字表达简明扼要。要注意的是,省略不意味着假定(条件)不存在,我们可以根据法律规则的内在逻辑,从法律条文的上下文或若干法律条文的内容规定推导出假定(条件)。
2、所谓行为模式,指法律规则中规定人们如何具体行为之方式或范型的部分,是从人们大量的实际行为中概括出来的法律行为要求。根据行为要求的内容和性质不同,法律规则中的行为模式分为三种:可为模式、应为模式以及勿为模式。从另一个角度看,可为模式亦可称为权利行为模式,而应为模式和勿为模式又可称为义务行为模式。
3、所谓法律后果,指法律规则中规定人们在作出符合或不符合行为模式的行为时应承担相应的结果的部分,是法律规则对人们具有法律意义的行为的态度。
总之,在逻辑结构上,任何一个完整的法律规则都是由假定(条件)、行为模式和法律后果三部分构成的,尽管它们往往不表现于同一个条文当中。其中,假定(条件)、行为模式是法律后果的前提,法律后果是对人们遵守或违反假定(条件)和行为模式的认定。
二、法律原则
法律原则是指在一定法律体系中作为法律规则的指导思想、基础或本原的综合的、稳定的原理和准则。
(一)法律原则的分类
1、按照法律原则产生的基础不同,可以把法律原则分为公理性原则和政策性原则。
2、按照法律原则对人的行为及其条件之覆盖面的宽窄和适用范围大小,可以把法律原则分为基本原则和具体原则。
3、按照法律原则设计的内容和问题不同,可以把法律原则分为实体性原则和程序性原则。
(二)法律原则的效力体现
第一,是法律原则的效力普泛性地体现于一切法律条文的具体规定中,即只要法律条文发生法律的效力,也就意味着法律原则在起作用;
第二,是当具体的法律规则失去法律效力时,法律原则依然具有效力,从而以法律原则来补法律规则失效后的真空;
第三,是当法律规则的内容有明显漏洞时,法律原则以补漏的方式直接产生法律效力;
第四,是当法律规范之间出现冲突时,根据法律原则的一般规定来协调法律之间的冲突;
第五,是当法律规则的内容出现模糊时,借法律原则以明晰之;
第六,是当法律规则对有关的社会关系没有具体规定调整对策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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