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考试:借条和欠条的区别
一、运用的区别
1、定义的区别:借条指贷款人向借款人给付借款时,借款人向贷款人出具的证明存在借贷事实的书面凭证。借条在法律上是一种经过简化但具备必备条款的借款合同。因此,借条的性质一般被认为是合同,可以作为债权凭证。 欠条系指债务人应当向债权人履行债务,因自身原因不能如期偿还而对债权予以确认的书面凭证。欠条反映了双方当事人对债权债务状态的确认,但无法表明债权债务关系产生的原因。
言外之意,借条一定是因为借款引起的,但是欠条的形成原因就比较多了。可能是买卖,可能是提供劳务或者其他的原因形成的欠款。所以,借款一定是欠款,但是欠款不一定是借款。
2、证明力的区别:借条的证明力更高也更利于证明,当发生纠纷的时候,只需要向法院陈述借款的事实即可,一般不用对借条的形成原因进行举证。欠条由于形成原因复杂,在举证中还需要就欠款事实的形成原因向法庭举证证明。也就是,需要向法院证明,欠条双方是因何原因形成的欠款事实的。
二、诉讼时效的区别
新的《民法总则》确定了一般的诉讼时效期间是三年,其计算是从权利人知道或者应该知道权利受到侵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那么在借条与欠条中也是有所区别的。
1、如果借条、欠条都约定了还款期限,那么3年诉讼时效的起算时间均为约定还款期的次日。
2、如果借条未约定还款期限的。出借人可以随时向借款人要求还款,三年的诉讼时效是从出借人要求还款之日起计算,出借人直接向法院起诉的亦是其向借款人主张还款的方式之一。
3、欠条未约定还款期限的,三年的诉讼时效是从出具欠条的次日计算。
当然,如果权利人有证据可以证明其向义务人主张了相关权利,三年诉讼时效发生中断可以重新计算的。总而言之,对于未约定还款期限的借条和欠条,欠条的诉讼时效起算时可对权利人的举证要求更高。
示例:
王五向张三借款一万元,双方是好友故未签订借款合同,只是由王五写了张借条,后张三工作太忙,一直未向王五提及还款的事情,王五也拒绝向张三还款,如果张三向法院起诉,其最迟应在借款之日起多长时间内向法院提起诉讼( )。
A. 两年
B. 三年
C. 一年
D. 自王五拒绝还款之日起三年
答案:D。解析:民法总则规定的一般诉讼时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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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长理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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