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话:0731-83595998
导航

事业单位考试公共基础知识:民法之地役权人的权利和义务

来源: 2019-05-26 21:40

 地役权人的权利包括:(1)利用供役地的权利;(2)从事必要附随行为的权利;(3)取回工作物的权利;(4)物上请求权;(5)相邻权。

地役权人的义务有以下各项:(1)尽量选择对供役地损害最小的地点及方法行使其权利;(2)依约定支付费用;(3)维持工作物以及允许供役地权利人使用工作物。

编辑推荐:

下载Word文档

温馨提示: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长理培训网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责任编辑:长理培训)

网络课程 新人注册送三重礼

已有 22658 名学员学习以下课程通过考试

网友评论(共0条评论)

请自觉遵守互联网相关政策法规,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

最新评论

点击加载更多评论>>

精品课程

更多
10781人学习

免费试听更多

相关推荐
图书更多+
  • 电网书籍
  • 财会书籍
  • 其它工学书籍
拼团课程更多+
  • 电气拼团课程
  • 财会拼团课程
  • 其它工学拼团
热门排行

长理培训客户端 资讯,试题,视频一手掌握

去 App Store 免费下载 iOS 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