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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法高频考点详解-行政处罚的种类

来源: 2019-05-28 13:45

 一、行政处罚的概念

行政处罚,是国家行政机关对构成行政违法行为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实施的行政法上的制裁。

【详解】首先,考生在复习时可以理解为行政处罚是“官与民”之间所发的联系,老百姓违反了行政法的相关规定,进而受到当官的制裁,即为行政处罚,注意此处的官是指行政主体。

事例1:张三盗窃李四5000元,法院判决张三有期徒刑。请问这是行政处罚么?注意张三违反了刑法,受到的是刑事制裁,不是行政处罚。

事例2:张三骑着三轮车,不小心刮坏了李四的膝盖,张三赔偿了李四200元。请问这是行政处罚么?注意张三行为涉及的是民法中的侵权责任法,属于民事赔偿范畴,不属于行政处罚。

事例3:张三的夏利车违章停车,被警察罚款200元。请问这是行政处罚么?注意此时张三违反了行政法的相关规定,警察作为执法人员对其进行罚款,即理解为官管民,是行政处罚。

二、行政处罚的种类

1.警告;2.罚款;3.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4.责令停产停业;5.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6.行政拘留;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详解】假如我们是行政主体,遇到违反行政法的人,我们应该如何处理呢?当然是处罚行政违法行为人。那么怎么处罚呢?这就涉及到行政处罚的种类,生活中比较常见的具体种类有六种。考生在复习时一定要熟练记忆。在此,还需要提醒各位考生,这六个种类还有学理分类的表述,也是要重点记忆的知识。(1)警告属于声誉罚、精神罚或申戒罚,这三种表述为高频考点。(2)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都与财产有关,所以都属于财产罚。(3)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这些处罚都影响着行政相对人,即老百姓的生产经营能力,所以都属于行为能力罚,也可简称为行为罚。(4)行政拘留,与行政相对人的人身自由有关,所以属于限制人身自由的处罚,也可简称为人身罚。

注意,在此处为广大考生补充一个关于行政处罚设定的重要考点:全国人大和它的常委会制定的法律,可以设定各种行政处罚,并且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只能由法律设定,其他文件不能设定限制人身自由方面的行政处罚。

【复习提示】重点区分行政处罚的种类与刑事处罚的种类(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驱逐出境)

三、经典习题

1.(单选题)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 )的行政处罚只能由法律加以设定。

A.责令停产停业 B.吊销企业营业执照

C.警告 D.限制人身自由

1.【答案】D。

2.(多选题)某私营企业违法经营,主管行政机关准备对其作出行为罚,具体处罚可能是( )。

A.行政拘留 B.责令停产停业

C.拘役 D.吊销营业执照

2.【答案】B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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