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残疾人联合会所属事业单位2019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2名,具体事宜如下:
一、单位简介
自治区残疾人康复服务指导中心: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正处级建制,经费实行全额预算管理。主要职责为承担我区残疾人康复服务指导和聋儿康复训练工作;承担残疾人康复技术人员的培训等工作。
自治区残疾人辅助器具资源中心: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正处级建制,经费实行全额预算管理。主要职责为承担我区残疾人辅助器具的组织开发、供应推广、知识宣传、使用指导、技术培训和质量监督工作,并对贫因残疾人配置辅助器具实施救助。
自治区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正处级建制,经费实行全额预算管理。主要职责为承担全区残疾人就业服务指导工作,推行接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承担自治区残疾人的待业调査、就失业登记、能力评估、职业培训、就业介绍、残疾人大学生就业援助等工作;承担自治区盲人医疗按摩人员相关管理和服务工作。
新疆残疾人职业中专学校: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正处级建制,经费实行全额预算管理。主要职责为承担我区残疾人职业技术教育及各类残疾人职业技能中、短期培训工作;承担全区残疾人工作者及特殊教育教师的继续教育工作。
二、招聘范围及对象
符合岗位条件的应聘者,均可报名应聘。
三、招聘岗位及人数
详见附件1。
四、发布招聘信息
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www.xjrs.gov.cn/)发布招聘公告、公布招聘职位、资格条件及招聘程序。公告发布时间为十个工作日。发布信息期限为2019年7月8日至7月19日。
五、招聘岗位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定落实党中央治疆方略特别是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自觉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
(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执业资格和工作能力;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应聘岗位者应具备招聘岗位所公布的学历。
(七)符合招聘岗位年龄要求(30周岁及以下:指1989年6月30日之后出生;35周岁及以下:指1984年6月30日以后出生;40周岁及以下:指1979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八)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高校在读博士、硕士及本年度已考取国家统招博士、硕士的人员不在此次招聘范围内。
2.受刑事处罚、行政处分尚未解除的;立案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3.已在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正式工作人员,单位不同意与应聘人员解除人事关系(聘用合同关系)的;
4.参加“5%人才储备编制”、“特岗教师”等招聘考试,已签订服务协议未满服务期的;
5.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形的。
6.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
六、报名
自治区残联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工作由自治区残联人事部负责。资格审查包括报名时的资格初审及考察(资格确认)两个环节。在任一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职位条件的情况,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
(一)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法定节假日除外)
报名需携带以下材料
请按顺序排列:
1.《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贴近期彩色正面免冠1寸证件照片,所填信息必须确保真实准确)(附件2)。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书、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4.《自治区残联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政审表》(附件3)。
应届毕业生由毕业学校提供该生在校期间思想政治表现材料,并加盖学校公章;历届毕业生如已参加工作,由原工作单位或社区出具政审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暂无工作单位的由居住地所在社区或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政审材料。
(二)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7月8日—7月19日
(三)现场报名地点
自治区残联人事部 地址:乌鲁木齐市克西街135号残联办公楼11楼人事部。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党龙祥吉晓琴联系电话:0991-4846982 ,4800083
(五)注意事项
1.报名材料必须真实、准确、详实,凡提供虚假资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及聘用资格。
2.每位考生只允许报考一个岗位。
3.专业参照目录:参照历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参考目录。
4.应聘同一岗位,应聘人员与招聘人数之比应不低于3:1。达不到比例要求的,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批后,可调整为2:1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七、资格审查
由自治区残联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按相关规定和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相关材料进行审查并进行政治审查。审查时间待定。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将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发布。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以上报名步骤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一切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报考人员所填写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及聘用资格。
八、考试
按照自治区人社厅《关于印发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的通知》(新人社发〔2013〕141号)规定进行考试,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总成绩按100分计算,其中,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
(一)笔试
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使用国家通用文字(汉语)答题。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综合基础知识。命题实行全封闭模式,本着“谁命题、谁保密、谁负责”的原则,委托自治区人社厅所属人事考试机构组织专家命制,并组织实施。
1.笔试卷面满分100分,在考试总成绩中按40%折合计算。
2.笔试具体时间及详细地点见《准考证》,报考人员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身份证(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和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下同)及相关证件原件到准考证指定的地点参加笔试。
3.笔试结束后,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岗位招聘数1:3比例确定进入下一环节的人员。达不到规定入围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笔试成绩相同者占面试入围名额,笔试成绩相同且同为最后一名入围面试者,一同入围面试。
4.笔试成绩、岗位排名及入围下一环节人员名单等相关情况将于考试结束后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公布。
5.笔试加分:
①烈士配偶及其子女,笔试成绩加5分;
②使用国家通用文字(汉语)答题的维吾尔族、哈萨克族、蒙古族、柯尔克孜族、锡伯族、塔吉克族、达斡尔族、乌孜别克族、塔塔尔族、俄罗斯族应聘人员,笔试成绩加5分;
③服务期满的“大学生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大学生村官”以及“三支一扶”人员,笔试成绩加5分。
④符合上述多项条件者,不累计加分;符合加分条件的应聘人员,须在报名及资格审查时提供相关资历证明材料。
(二)面试
面试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分数线,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得进入下一轮考核。
①此项成绩在面试总成绩中按60%折合计算。
②报考人员在面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身份证(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和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下同)及相关证件原件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
③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将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公告。
②入围面试工作人员经确认放弃资格的,可按笔试成绩综合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面试当日,入围面试人员经确认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再递补。
因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未按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面试结束后,按照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招聘岗位及人数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结果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公告。
(三)总成绩计算方法
总成绩=笔试×40%+面试×60%
笔试、面试总成绩相同者,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总成绩最高者进入体检环节。
九、体检
自治区残联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和考察工作由自治区残联组织实施。自治区残联将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提前三天公布体检人选、集中地点、体检时间及注意事项。
自治区残联确定体检人选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费用由受检者自理。未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录用资格。体检不合格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申请复查的,由自治区残联另选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查,有明确结论的只能进行一次复查,复查结果为最终结果。放弃体检和体检不合格的,可按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十、考察
(一)自治区残联将对拟聘人员进行全面审查考核。着重考核应聘者思想政治、道德品质、现实表现、遵纪守法等方面的情况。
(二)应聘者应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凡2019年应届毕业生以录用时取得毕业证、学位证为准,或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如有证书造假者,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
(三)对于出现《关于印发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的通知》(新人社发〔2013〕141号)第六十条所述情形的,将取消应聘资格。
(四)考察结束后,考察合格人员将提交到自治区残联党组研究确定拟聘人员,并进入公示环节。
十一、确定拟聘人员
自治区残联人事部将按照岗位用人计划和要求,对考察、体检合格的推荐录用人员提交自治区残联党组会议,确定拟录用人员。
十二、公示
拟聘人员确定后,将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公示拟聘人员名单,公示期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十三、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应聘者在规定时间到自治区残联人事部报到,逾期未报到者,视为放弃。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般为6-12个月,原在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正式工作人员的试用期为6个月,应届毕业生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十四、组织实施
此次招聘由自治区残联组织实施。
十五、招聘监督
自治区残联机关纪委全程监督此次招聘。
监督人:伏晓 监督电话:4820725
十六、其他事项
(一)招聘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将及时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公告。
(二)报考人员必须提交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并及时关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发布的考试相关公告,以防错过相关考试时间安排和重要信息提示。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四)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自治区残联人事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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