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我县招标采购活动的运行机制,提高社会各界对招标采购活动的知晓度,发挥社会监督对规范招标采购主体行为及遏制腐败的作用,保证招标采购活动的公开、公平和公正,经研究,决定在全县范围内聘请20名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特邀监督员,现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特邀监督员选聘方式和范围
通过个人自荐和单位推荐的方式产生,选聘范围:县党代表(5名)、县人大代表(5名)、县政协委员(5名)和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机关事业单位等社会各界人士(5名)。
二、聘请人数和聘期
(一)聘请人数:20名
(二)聘期:二年
三、聘用条件与解聘
(一)坚持原则,政治素质高,遵纪守法,有较强事业心和社会责任感及良好职业道德,无违纪、违法记录或其他不良表现、不良记录;
(二)熟悉公共资源交易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业务知识,有较强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三)为人正直、敢于担当,清正廉洁、坚持原则,能严守工作纪律、保密纪律,法纪观念强,在群众中威信较高。敢于监督、善于监督,能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反映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
(四)身体健康,有参加监督活动的时间和精力,能够胜任监督工作,年龄不超过55周岁;
(五)能较熟练操作计算机(涉及公共资源交易的在库评标专家除外)。
(六)特邀监督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以解聘:
1.在聘期内经调查核实存在违法违纪行为的;
2.不能胜任监督工作需要,或本人提出不再担任特邀监督员申请的;
3.到期未续聘的;
4.其它不适宜再继续担任特邀监督员的。
四、报名方式
采取个人报名、单位审查筛选等形式确定,有意者请填写《五河县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特邀社会监督员申请表》并签署特邀监督员履职承诺书,于2019年7月5日前送至五河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五河县城南新区兴浍路11号政务服务中心五楼),联系电话:0552-5056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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