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厦门市鼓浪屿-万石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鼓浪屿管委会)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非在编人员(工勤岗),从事房屋管理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条件
1.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2.35周岁及以下;
3.专业、性别不限。
二、招聘程序
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
(一)招聘信息的发布
招聘信息在厦门人才网(www.xmrc.com.cn)、鼓浪屿政务网(gly.xm.gov.cn)同时公布。
(二)报名方法
1.报名时间:截止至2019年6月28日18:00;
2.采取电子邮件报名方式,请将《厦门市鼓浪屿-万石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招聘非在编人员报名表》(见附件)、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等材料发送至电子邮箱gwhzzrs@gly.cn。
(三)资格审核
资格条件的审核贯穿本次招聘全程,报考人员报名时须认真阅读各岗位招聘资格条件,确认自己符合拟报岗位条件方可报名,并须对本人的报名资格及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1.资格初审:报名结束后鼓浪屿管委会对应聘人员的报名资格进行初步审核,并电话告知初审合格人员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另行通知),不符合条件的人员不另行通知。
2.资格复审地点:厦门市鼓浪屿管委会(地址:鼓浪屿复兴路28号四楼)。
3.资格复审时应提交以下材料(报名表及报名材料复印件一律不退还):报名表(见附件)一份(附彩色近照);二代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等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三、面试
通过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可参加面试,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由面试考官进行当场打分,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综合素质和能力。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
(一)体检人选从面试合格者中按得分排名顺序与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若面试成绩相同,则重新进行面试,按加试的面试成绩排名确定体检人选。
(二)体检。参加体检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到鼓浪屿管委会指定的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人员应按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录用资格。
体检结果由鼓浪屿管委会通知,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报告单5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检申诉,经管委会同意后另行组织到指定医院复检,以复检结果为准。自行到非指定医院体检的一律无效。
本次招聘体检程序及标准参照公务员招聘体检程序及标准。体检费用个人自理。
(三)因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由鼓浪屿管委会按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五、其他事项
(一)工资及待遇:按厦门市直机关事业单位非在编人员管理暂行规定执行,工勤岗工资为4.2万元/年(不含年终绩效奖励),并按规定缴交社保、公积金。
(二)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正在接受立案调查的人员、现役军人不得报名。
(三)年龄要求计算到报名截止日(2019年6月28日)。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如:最高年龄要求35岁是指1983年6月28日(含)之后出生的人员。
(四)此次招聘考试报名时要如实(只字不差)填写所学专业,所学专业以毕业证书上注明的专业为准。
(五)已就业的应聘人员须于体检合格后,由本人提供原工作单位同意其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录用资格。
(六)严格落实回避政策。凡与鼓浪屿管委会领导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在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工作。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与应聘人员有上述亲属关系的,必须实行公务回避。
(七)报考人员所留的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保持畅通。联系方式如有变更应及时告知,否则后果自负。
(八)本简章仅适用于此次公开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鼓浪屿管委会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92-2086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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