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下半年安徽霍邱县事业单位招聘37人公告
一、组织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计划
2019下半年霍邱县事业单位计划公开招聘37名工作人员。
其中,安排1名招聘计划,用于定向招聘经我省统一组织选拔、服务期满、考核称职(合格)以上等次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以及中央和外省组织选拔、服务期满、考核称职(合格)的安徽籍“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含2019年服务期满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也可报考定向招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岗位。退役大学生士兵是指服役期满、表现良好并由我省兵役机关征集入伍人员(或在外省入伍的安徽籍人员);入伍前取得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及以上学历(学位),或者入伍前为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在校生(含新生),且在服役期间或退役后于今年及以前取得专科及以上相应学历(学位)的人员。
具体招聘岗位、条件等详见附件1:《2019下半年霍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
三、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主要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历届大学专科及以上毕业生以及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中的“30周岁以下”为“1988年7月31日(含)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经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七)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组织实施
(一)发布公告
本次招聘的有关信息将通过霍邱政府网等网站发布。
(二)报名确认
1、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方式,报名地点为霍邱县人社局一楼大厅(城关镇礼堂路)。报名时间为7月31日至8月2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逾期不再补报。
2、报名所需证件、材料:
考生应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资格证书及相关证书、证明原件和复印件,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同底照片5张,以及报考岗位具体要求的其它证件、材料。其中:
(1)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及退役士兵:大学生“村官”应提供由省级组织部门出具的大学生村官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特岗教师”应提供由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三支一扶”人员应提供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大学生服务西部志愿者应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服务期须满两年或以上)。报考定向招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岗位的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入伍通知书(或入伍批准存根复印件)、退役证件、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件、证明)原件及其复印件等材料。
(2)属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及上述正在服务期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除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件)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外,还须提供有人事管理权限的主管机关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同意报考证明式样详见附件2:《关于同意ⅹⅹⅹ同志参加2019下半年霍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的证明》。
3、报考人员均需填写《2019下半年霍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考资格审查表》和《诚信承诺书》(正反面打印,详见附件3)。资格初审合格人员缴纳考试费用,考试收费标准按省财政厅、物价局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执行(笔试费45元/门课,面试<试讲>费每人80元)。
4、农村特困和城市低保家庭人员,可以享受减免笔试考试费用的政策。办理减免手续时报考人员需携带以下证明材料: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特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上述人员均须提供能够证明其与家庭所属关系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户口簿等)。
5、为确保新进人员质量,确认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比例达不到3:1的,取消或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经霍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同意的特殊岗位,可按2:1比例开考。被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可于8月 7日正常工作时间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三)资格审查
报名资格审查工作由招聘主管部门负责,按照《公告》规定的报考条件和招聘岗位表要求的具体条件,对考生报名资格进行审查、提供咨询服务等工作。资格审查合格并缴纳考试费用的,由县人社局发放笔试准考证。
报考人员报名时须真实、准确、有效地提供报考信息。凡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或不能按时、按规定提供证明材料的或凡弄虚作假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情况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体检、考察、聘用等资格。
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须使用本人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四)笔试
1、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考试内容主要包括政治、法律、经济、人文、管理、国情、省情等常识,判断推理、言语理解及表达、写作等,笔试满分为120分。
为确保新进人员基本素质,设定笔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含加分),达不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2、加分政策。报考非定向招聘岗位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于笔试成绩公示后两个工作日内携带相关证件、证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县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城关镇府前大道人社局大楼506室)申报加分事宜。“大学生村官”应提供由省级组织部门出具的大学生村官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特岗教师”应提供由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三支一扶”人员应提供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大学生服务西部志愿者应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服务期须满两年或以上)。
对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在霍邱县政府网进行公示,对公示无异议的考生,按规定程序对笔试成绩增加2分,逾期不予办理。报考定向招聘“服务基层项目”岗位的考生,不再实行加分政策。
3、笔试时间、考场见准考证,领取笔试准考证时间在霍邱政府网另行通知。
(五)面试
面试根据招聘岗位用人需求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
1、报考非卫健系统专技岗位的采取结构化面试。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进入结构化面试人员名单。主要考察应试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计划与组织协调能力,以及语言表达能力等。每位面试人员的面试时间为15分钟。
2、报考卫健系统专业技术岗位的不设置面试。
进行面试的,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及考生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按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选。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入围面试人员名单,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不进行面试的,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及考生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按1:1比例确定入围体检考察人员名单。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为确保新进人员素质,设定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最低合格分数线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具体面试时间和地点在霍邱政府网站上另行通知。
(六)合成总成绩
考生经过笔试和面试环节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6:4的比例计算合成总成绩(计算公式:笔试合成成绩÷1.2×0.6+面试成绩×0.4,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不进行面试的,直接将笔试成绩计为合成总成绩。如出现最后一名合成总成绩同分,则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排序;若再出现同分,则以《公共基础知识》主观题得分高低顺序为主排序。
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和应试人员合成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的人员名单并进行公示。
(七)体检
体检工作按《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由县人社局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统一组织体检,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单位体检专用公章。
体检时间另行通知。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体检合格人选出现缺额的,按照合成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最多可递补两次。
(八)考察
考察工作在县人社局的指导下,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组织实施。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对考察合格人选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最多可递补两次。
(九)公示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经县事业单位招聘领导组研究同意后,在霍邱政府网站上公示一周。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用人单位写出聘用报告,连同拟聘用人员考察材料、学历证书、资格证书等相关材料(“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提供相关证书材料),经主管部门审查后,按规定报送县人社局办理审批及相关手续。对公示结束后出现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十)聘用与管理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第652号)和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纳入事业编制管理,实行国家统一规定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资福利制度。对未在招聘单位规定时间内报到上班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其他事宜
1、监督检查。本次招聘考试严格遵照《安徽省人事考试工作规则(试行)》及保密、回避等相关规定,坚持客观、公正、科学、规范的原则,严肃考风考纪,严格实行考试责任追究制,确保招聘考试公平、公正、规范、有序地进行。
2、为增强招聘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落实报考者和社会各界对招聘工作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县招聘领导组对招聘工作实行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对有关工作人员违反招聘原则,不按规定程序操作的行为,要立即制止并责令改正;造成不良影响的要严肃处理,绝不姑息;对违反招聘纪律的考生,视情节轻重分别按有关规定给予取消考试资格、宣布考试成绩无效、取消聘用资格、通报所在学校或单位、5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终身不得报考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等处理;对违反招聘纪律的相关人员,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上述人员中严重违规违纪的,移交纪检监察机关。
3、公告解释。本《公告》由霍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4、信息查询。考试相关信息,请考生登陆“霍邱政府网”等媒体查询、查阅。不进行电话或短信等形式通知。
5、培训用书。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霍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不指定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6、联系电话:0564-6081520、6014189
上述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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