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事业编面试:女童饿死家中
【热点概述】
2013年6月21日南京市江宁区的一居民家中,一名1岁和一名3岁女童被发现死于家中,尸体严重腐烂。两个幼儿的父亲因涉毒在监狱服刑,有吸毒史的母亲乐某一度下落不明,两个孩子极可能是因为无人照料被饿死。
【点评】
儿童承载着国家和民族的未来,是整个家庭的希望,在其成长的过程中需得到应有的保护和照顾。在如今我国“已经达到中等发达国家水平”的情况下,却出现孩子被饿死家中的悲剧,何其不可思议。事实上孩子饿死家中并非首次发生,2003年轰动全国的成都女孩“李思怡饿死事件”就已经向社会说明了儿童保护的现状。李思怡的母亲李桂芳长年吸毒,后因偷盗被抓,被送去戒毒所强制戒毒,李思怡被困家中活活饿死。这些例子说明了对于儿童保护,全社会还需要再接再厉,从多方面推进儿童保护发展的步伐。
社会之大,的确很难防范有极端不负责任的父母出现,而健全社会的标准应当是在苗头出现后能够及时纠正其恶化。两个例子中都涉及到了母亲吸毒的问题。对于这样的特殊家庭,社会要积极发挥作用,不仅要及时向这样的家庭伸出援手,还要给予必要的监督,才能促进这些家庭早日走向征途,保证孩子的安全。
一方面,完善儿童保护的法律制度,建立儿童保护机构,加强法律震慑效果。针对侵害儿童人身权利的不负责任的父母,鉴于其对儿童身心健康和成长的巨大危害性,需要依法加强引导,明确责任,并用悲痛的案例,劝诫其他监护人,对预防此类事件也会起到震慑作用。另一方面,加强宣传引导,提升社会整体道德素养。“幼吾幼以及人之幼”,“人不独亲其亲、不独子其子”,护佑儿童是中国从古到今根深蒂固的道德观念。政府需要加大对儿童保护的宣传力度,提高社会对儿童保护工作的重视。道德具有强大的谴责、纠偏、教化、教育等功能作用,能够启发和增强人们对侵害儿童的羞耻心,从而达到规范和约束人们行为的目的。鼓励社区民众行动起来,关注并爱护社区里的儿童,既做好法律法规本身的宣传,同时也要结合典型案例宣传正反面事例,这样才会在整个社会中形成关爱儿童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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