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面试热点话题之层出不穷的校园暴力
【材料】
检方抗诉14岁少年,获无期徒刑。14岁的未成年学生胡某,因琐事与同宿舍同学宗某产生矛盾。某日,胡某持刀在校园学生公寓大厅将宗某捅刺致死。约半年前,其还因琐事纠纷持刀将未成年人陈某捅致重伤。
一审法院以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数罪并罚,判处胡某有期徒刑17年。宣判后,胡某以量刑过重为由提出上诉,被害人宗某父母提出上诉,并申请抗诉,东营市检察机关以量刑明显不当,适用法律错误为由提出抗诉。
“全面审查案件卷宗材料,我们发现胡某罪行极其严重,短短5个月在校园内行凶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被害对象都是未成年人,作案手段特别残忍,主观上利用了法律对未成年人的特殊保护来当做自己减轻处罚的护身符。”山东省检察院未检处相关负责人说。
二审期间,经办案人员反复教育挽救,可胡某毫无悔改之意,对关键情节翻供,认罪悔罪态度较差,且胡某父母表示无力再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调解未能成功。
最终,山东省检察院支持抗诉的意见得到二审法院全部采纳,法院对胡某改判为无期徒刑。据了解,这是山东省检察院办理的第一起未检案件,同时也是第一起成功的抗诉案件。
【解析】
校园暴力的层出不穷不仅仅是学校教育、家庭教育出现问题,也更反映出社会风气的问题:学校的教育只重视智育,对于学生德育的教育几乎是空白。就像这起案例一样,学生很懂法律,懂得自己在16岁之前不必承担过多的责任,而肆无忌惮的在不到半年内就连续进行两起恶意的杀人行为。
校园暴力事件的层出不穷,与法律对于施暴者处罚过轻,甚至在事情发生后免于处罚有很大的关系,变相的放纵了施暴者,让孩子有恃无恐。法律本身对孩子的保护是善意的,但是却成了这些孩子的“保护伞“。这次检察院的抗诉让我们看到了法律的力量,宽容不是纵容,爱不仅仅只有宽容。这对青少年对于法律的认识也会起到更高的、更深的认识。
全国的学校范围内要对此案件进行正确的解析、解读,请专家进行宣导,让孩子们有正确的认识、对暴力、对法律都有更深刻的认识。而对于学校教育、家庭教育更是不能有一丝一毫的松懈,需要专业的指导,只有这样这样的悲剧才不会再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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