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面试热点:滥用远光灯,罚看一分钟
【背景新闻】
11月1日晚上,深圳市交警支队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严查远光灯”的行动,并在其微博官方账号@深圳交警进行直播。该视频直播时长98分钟,视频显示,深圳交警对数位在明亮的城市路面开远光灯的司机进行了处罚。首先,司机下车后坐上一个“绿椅子”体验远光灯一分钟,随后,交警向司机普及正确使用远光灯的知识,并对该司机处以300元罚款,记1分。负责直播的交警称:“自己种的果自己食。”
【热点题目】
近日,一则视频引起热议:深圳交警集中整治乱开远光灯执法行动,被查处者处理被罚款300元、扣1分,还需要体验坐看远光灯一分钟。对深圳交警的这一做法,谈谈你的看法。
【热点解析】
远光灯的滥用确实是现如今交通出行中出现的一种难以根治的开车陋习和马路杀手。公安部相关数据显示,夜间30%-40%的车祸源于滥用远光灯,且呈不断上升趋势,这对交通安全和行车秩序构成巨大威胁。为了解决远光灯滥用现象,交警严打、专项整治也是接连不断,扣分罚款之后依然还是会沉渣泛起、沉疴难治。针对于深圳交警开展体验式执法,对违规使用远光灯的司机,罚其看远光灯,直观体验乱用远光灯带来的痛苦,能让违规使用远光灯的司机加深印象,吸取教训,属于一种警示教育手段,但是这一做法并不能从根本解决滥用远光灯的行为,具有“以暴制暴”的性质,在惩罚滥用远光灯司机的同时,也灼伤了法治精神。
滥用远光灯陋习的行成,一方面是由于很多驾驶者没有养成按规定、文明使用远光灯的驾车习惯,没有认识到滥用远光灯的严重危害。另一方面由于滥用远光灯的违法成本太低。虽然我国有关道路交通安全的法律法规对如何正确使用远光灯有明确规定,但对不按规定使用灯光的也只是扣1分,外加300元罚款,对于违法者而言这样的惩罚不痛不痒,如果司机违规使用远光灯没有造成后果,交警往往只是批评教育了事,不需要承担任何责任。
而“罚看远光灯”的体验形式,可以让违规者亲身感受到远光的痛苦,从而认识到远光灯的危害,具有警示教育作用,是一种较为创新的执法方式。但是,这样的执法方式,不具有可持续性,没有办法形成常态化,只能靠交警打“运动战”方式抓典型,并且这一方式具有“以暴制暴”的性质,既然看远光灯的危害如此之大,“罚看远光灯”也就会是十分危险的,驾驶员被“体验”之后,就会给视觉造成伤害。这个时候,假如接受完处罚就开车上路了,反而制造了交通的不安全因素。同时这种治理方式超出了法律的范围,打了法律的擦边球。
要有效整治乱用、滥用远光灯行为,一方面要加大宣传力度,让大家明确如何使用远光灯,以及认识到滥用远光灯的危害,使驾驶员的思想意识上转变,从而可以正确驾驶。而不是简单依靠“罚看远光灯”。另一方面,还需从法律上严惩违规使用远光灯行为。对于故意违规使用远光灯行为的,应当加大处罚力度,不能只是扣1分和罚款300元了事。此外,要逐步在市区、重要路段推广专门针对远光灯违法的自动查处智能系统,比如可以像福州市一样安装可抓拍滥用远光灯的摄像头,利用技术手段克服难以非现场查处的缺点,让滥用远光灯行为无所遁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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