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面试备考:“进贡式腐败”不只是个“黑色幽默”
【热点概述】
2014年12月30日广州从化市政府原党组成员刘伟灵在广州中院受审。他对受贿罪名和款项没有异议,唯独对贪污公款这一罪名表示异议,其辩称,贪污是为了“履职”,钱都用于接待领导、维稳截访,以及节庆日代表单位“进贡”等。面对贪污105万余元的指控,刘伟灵辩称:“是为了进贡才贪污的,这些钱财务是没办法写清楚报账的,只能通过这样的方式获取。”根据《刑法》第382条对于贪污罪的定义,刘伟灵通过骗取手段,非法占用公共财产的行为,已构成贪污罪。
【专家点评】
如今“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的反腐风暴,上演了一场场“贪官现形记”,揭开了“钱权交易”的面纱。从化市政府原党组成员刘伟灵供述用公款“给领导上贡”撕开了体制内迎来送往,公款买单的“遮羞布”,暴露了体制内作风之弊。而账务无法写清楚的报账,更直指财务制度的漏洞,敲响了加强审计监管的警钟。可见,加强财务公开与监管已然“迫在眉睫”。
而今,“招待请领导”倒成为“进贡式腐败”的“奇葩”理由,这个“奇葩”理由,只不过是其掩耳盗铃的把戏,不可能成为贪污的“卸责密码”。毫无疑问,程度减轻处罚、逃避责任,才是刘伟灵“避重就轻”的关键所在。究其“进贡式腐败”的初衷,无非是想走捷径用公家的钱为自己的仕途铺路,这是扭曲的权力观在作崇,更是因监管缺失而引发的极端表现。
“进贡式腐败”不只是个“黑色幽默”,不能一笑而过,每一位党员领导干部都应引以为戒,反思反省,立行立改。而要堵上“进贡”的“通道”,尚需“对症下药”。首先,建立健全财务制度是基础;其次,加大财务公开的力度,加强财务审计、监管的力度是关键;再次,将权力关进笼子里,将公权置于阳光下,这样才能铲除腐败的“土壤”;最后,健立健全反腐的长效机制,保持零容忍的态度,高扬处罚的利剑,将反腐进行到底,才能重塑党风、政风和民风,才能让腐败成为干部永远不敢触碰的“禁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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