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面试备考:国企高管薪酬改革
【热点概述】
中共中央政治局2014年8月29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央管理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方案》,并于2015年1月1日正式实施。总书记习近平指出,要逐步规范国有企业收入分配秩序,实现薪酬水平适当、结构合理、管理规范、监督有效,对不合理的偏高、过高收入要及时进行调整。国企负责人没有“职务消费”,按照职务设置消费定额并量化到个人的做法必须根除。央企薪酬改革方案首批涉及72家央企的负责人,包括中石油、中石化、中国移动等组织部门任命负责人的53家央企,以及其他金融、铁路等19家企业。此次改革在业内被称为“有一锤定音之效”。“一锤定音”后的72家央企负责人的薪酬,薪酬水平基本保持在普通职员工平均工资的7~8倍。
【专家点评】
此次《中央管理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方案》的实施无论对于央企薪酬还是整个国资国企改革,都传递出十分积极的信号。其目的在于促进企业持续健康发展并形成合理有序收入分配格局,扭转了此前“央企调薪是一种惩罚性手段”的说法。
然而,“一锤定音”之后72家央企负责人的薪酬,依然是在职员工平均工资的7~8倍。虽然与改革前的12倍相比有显著下降,但若想得到民众的拥护,却并不轻松。因为这高于普通职工“7~8倍”的合理性、科学性还有待确证。
据调查,目前国企,基层员工的工资是相对较低的,但是中层管理级别的员工比普通员工的年收入要高出四分之一,差距并不是太大;再上一级别的老总们也只是中层年收入的2倍左右,这样的差距大家基本都能接受。倘若套用《方案》,公司老总的年薪将猛增至原来的3倍以上,还领着原来薪酬的基层员工肯定很难接受。
其实,人们之所以对央企负责人的高薪发难,并不单纯地眼红于他们的高薪,更不是一定要将高管们的年薪降下去才心满意足。人们更在乎的是公正、公平,总体上合理,能体现出按劳取酬、物有所值。所以,完全不必苛刻拘泥于什么7~8倍,完全可以按人均创收或者资产效益产出,要不就直接用效益贡献率为央企高管们定薪酬。说实话,所谓的首批72家央企负责人降薪,其实也并不是真正意思上的降,降下去的是曾经无原则地给自己发高薪的个别人,对于更多的央企负责人来说,“7~8倍”其实是他们的福音,是在帮助他们将拿高薪制度化、合法化,央企高管们可以从此心安理得地获得高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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