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面试热点:社保“欠账”
【材料】
2016年6月22日,一则题为“社保局科员私吞900万养老金,亏空要参保人补齐”的新闻震惊了大家,再次挑动了人们对社保基金的安全的担忧。媒体报道说,某市社保局科员利用社保系统漏洞,私吞900多万养老金,其所造成的亏空却要由经这个科员办理过参保手续的248名参保人自己补齐,否则不再计发养老保险……由此,社保局把内部管理漏洞和管理不力的责任转嫁给了参保的普通百姓。
【解析】
我国社保制度建立后,政府并没有将先前通过财政方式用于其他用途的社保资金转移补充至社保方面,或转移补充不够,从而形成个人账户“历史欠账”。随着人口老龄化的加剧,养老金支付的压力将会越来越大。“欠账”加之社保系统的漏洞,再加之社保机构内部工作人员的违规风险,这些因素无疑会再一次加剧社保“欠账”。
事实上,社保制度建立以前,养老金领取者虽然没有个人社保账户,但实际上政府已经通过企业税收及利润上交等方式拿走了养老保险所需的“必要扣除”,并通过财政的方式把这些资金用于其他用途。因此,从道理上讲,社会成员并没有“欠缴”社保费用。这也是社保个人账户建立后不能再向这部分职工“追缴”养老金的依据所在。
社会保险基金涉及劳动保障、财政、税务、银行、邮政、卫生等多部门,部门间的协调尤为重要。应建立专门的监督部门进行协调,并充分发挥整体监督协调作用,提升基金监管效能和水平。
要切实完善社保制度,加强对基层工作人员的监管。制度的建设缺失致使贪腐层出不穷,危害巨大。
另外,要充分发挥审计、财政部门监督责任。要不断加大社会保险基金审计力度。审计部门要依法开展对社会保险基金收入户、支出户和财政专户基金的定期审计检查;财政部门应加强对社会保险基金财务、会计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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