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面试热点:网约车合法化新闻解读
新闻背景:
2016年7月28日,交通部联合工信部等七个部委共同发布《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下称暂行办法)。历经两年研究、近十个月的修改,被称为“网约车新规”的暂行办法终于面世,这意味着网约车正式告别“黑车”时代,获得合法地位。
新规酝酿的两年间,传统出租车的蛋糕被网约车迅速分食,两者的“战争”日益激烈。直到新规出台,暂行办法以部门法规的形式承认了网约车的市场地位,为其规范发展划定了框架,同时也留给地方更大的自主权。
新规解读:
相比2015年10月颁布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新规改变多达17处。其中最大的变化,就是对于私家车准入的限制。
暂行办法不再规定私家车接入网约车平台,必须将“车辆使用性质登记为出租客运”,而是新增了一个车辆属性——预约出租客运。
另外,征求意见稿中强制约租车平台与驾驶员签订劳动合同,新规则采取了更为灵活的办法,平台可以“根据工作时长、服务频次等特点”,与驾驶员签订“多种形式的劳动合同或协议”。
总的来说,暂行办法遵循的思路一直没有变,中央层面鼓励的是网约车“高品质、差异化发展”,也要“规范发展”。
在网约车新规的指导原则中,其中有一条叫“属地管理”,意思是地方性事务还要由地方政府根据实际情况具体决定。地方政府要在三个月内制定出具体的实施细则,从11月1日开始,新规正式实行。
新规展望:
中央将更多的权力下放给地方,但地方是否会进行数量控制、价格管控以及设置过高的准入门槛,还未可知。希望各地方政府能本着开放包容的态度,对待网络约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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