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论模拟范文:学生举报遭“报复”让谁难堪?
近日,西安的西工大附中因为在重雾霾天违反当地停课规定上课,被学生致电教育局举报。然而学生的电话号码却“离奇”地落到了学校的手上,结果举报学生反遭“报复”。引起集体不满,并已在网络上发酵。(1月7日中国新闻网)
西安空气质量PM2.5指数超过了500,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当地政府应该发布红色预警,也就意味着学校等应该全部停课。而西工大附中却不顾学生的身体健康,以确保高三学生的高考成绩为由,让高三学生按时到校上课,这种做法显然是违反有关规定的。
对于学校片面追求高考录取率而不顾学生身体健康的做法,教育部门没有及时制止,说明教育部门对学校监管不严,存在着“不作为”。学生向教育部门反映自己的想法,这是学生的权利。教育局在接到学生的举报后,理应在对举报人做好保护的同时,应该让学校及时纠正错误,立即停止重雾霾天继续上课的行为,同时对学校负责人按规定进行必要的处理,以挽回影响。
而令人遗憾的是,这个教育局却把学生的举报电话透露给了学校。其泄密行为恐怕还涉嫌违反《行政监察法》第四十六条:“泄露举报事项、举报受理情况以及与举报人相关的信息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这个教育局向学校泄露举报人的信息,到底有没有违法,有待有关部门调查决定。但至少说明,这个教育局在健全保密制度、完善保密措施等方面没有尽到责任。不但在落实有关规定上严重失职,而且有故意渎职的行为。试想,以后谁还敢向这个教育局反映问题,谁还会相信这个教育局?因此,从这一点来讲,教育局向学校泄露学生的举报信息是自找难堪。
学校是教书育人的地方,对于这个学校来讲,不管在什么情况下,都应该严格遵守国家的有关规定。让学生在重雾霾天继续上课,虽然是为了让学生在高考中取得一个好成绩,出发点虽好,但不能没有底线,如果把学生的身体不当一回事,如果把国家的规定不当一回事,那怎么能教得好学生?再说,就算让学生在重雾霾天上课,也要给学生讲清楚,得到绝大多数学生同意,得到教育部门批准后实施。
最不应该的是,就算教育局有关人员向学校泄露了举报人的信息,学校也不应该对学生进行“报复”,应该尊重学生的意见,改正自己的错误做法,以取得学生、学生家长以及社会的原谅。而这个学校却对学生进行“报复”,使学校自己原本的好心办了“坏事”,也引发了社会各界的不满,从而使自己陷入了难堪的境地。
因此,学生举报学校重雾霾天上课遭到“报复”,让教育局、学校都十分难堪。要想让这种难堪不再发生,教育部门和学校都应该遵纪守法,都应该一切从维护学生的利益出发,尊重学生的权益,而不能搞歪门邪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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