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基础知识:公文重要考点剖析
事业单位统考三年《公共基础知识》真题中,综合类中公文一般考2题,教育类一般考1题。各位备考者,因此对公文这块深感“食之无味弃之可惜”,觉得复习公文“性价比”不高,但从“赢在起点”角度,现在不学,后期学就更划算了;现在学一下常规重点,做适当练习,“收益率”还是蛮高的。现在中公教育的老师就和各位备考者梳理公文里的重点知识。
先看2道公文真题,思考公文应试“考什么”和“怎么考”这两个问题。
1.交通运输部在收到某省交通运输厅询问公路养护部门性质的请示后,经与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等部门研究,明确公路养护部门为事业单位性质,并正式答复该省交通运输厅。交通运输部应该采用的公文文种是( )。
A.批示 B.回复 C.通知 D.批复
【答案】D。解析:批复是“答复下级机关的请示事项”时使用的文种。批复是用于答复下级机关请示事项的公文.它是机关应用写作活动中的一种常用公务文书。本题答案为D。
2.根据《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下列选项说法正确的是( )。
A.“公报”适用于向国内外宣布重要事项或者法定事项
B.“命令(令)”适用于公布行政法规和规章
C.“公告”适用于公布重要决定或者重大事项
D.“通知”适用于在一定范围内公布应当遵守或者周知的事项
【答案】B。解析:根据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公报适用于公布重要决定或者重大事项。公告适用于向国内外宣布重要事项或者法定事项。命令(令)适用于公布行政法规和规章、宣布施行重大强制性措施、批准授予和晋升衔级、嘉奖有关单位和人员。通知适用于发布、传达要求下级机关执行和有关单位周知或者执行的事项,批转、转发公文。通告适用于在一定范围内公布应当遵守或者周知的事项。故本题答案选B。
通过上边两道真题,可以总结“怎么考”:考“文种”的概念和适用情形。统考公文常规重点除了“文种辨析”,还有“标题判断正误”以及“格式分析正误”。接下来给大家总结几个重要的考点,可直接记忆。
一、公文格式
发文字号由发文机关代字六角括号和不标虚位的顺序号组成;涉密公文必须标注份号和保密期限;标题的构成要素中不能省略的是“文种;成文日期即生效日期,需要写成“2017年9月6日”的形式;并不是所有公文都必须加盖印章.
二、“文种”辨别
《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规定的党政机关公文文种主要有15个,分别是:决议、决定、命令、公报、公告、通告、意见、通知、通报、报告、请示、批复、议案、函、纪要。考察逻辑在于不同内容和情形要用不同文种,或结合标题判断正误考察文种错用的辨别。
例如:“通告”与“公告”;“通知”与“通告”;“通知”与“通报”。
1.通告是在一定范围内公布应当遵守或周知的事项时使用的公文。通告不同公告,它主要用于有关单位开展业务工作需要,对特定主体发布。
2.通报是上级把有关的人和事告知下级的公文。它的作用是表扬好人好事,批评错误和歪风邪气,通报应引以为戒的恶性事故。带有宣传教育意义。
3.公告是政府、团体对重大事件当众正式公布或者公开宣告,宣布。往往是对外宣传事项,只是公布不必必须遵守,是对于不特定主体发布。
4.通知用来发布法规、规章,转发上级机关、同级机关和不相隶属机关的公文,批转下级机关的公文,要求下级机关办理某项事务等。记忆重点:通知往往用于本系统内部,带有必须遵守执行。
上述“拍砖引玉”,最后建议各位备考者“东方欲晓,莫道君行早”,明年要考就赶紧操练起来:打好基础,做做题目,及时总结。结果孕育于过程中,关键在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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