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基础知识:法律练习题(六)
1.(单选题)甲没有支付应于2016年1月1日付清的乙的房租,乙因在国外忙于事务一直未向甲主张权利。2016年6月1日乙回国想起甲还没有还钱,遂给乙发了一封要求还钱的电子邮件并于当天到达乙的邮箱。根据《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乙请求人民法院保护其权利的诉讼时效截止时间是( )。
A.2017年1月1日 B.2017年3月1日
C.2018年1月1日 D.2017年6月1日
【答案】D。第1步,延付或拒付租金适用短期1年的诉讼时效。第2步,2016年1月1日应付清租金而未付,则权利人从 这一天起应当知道自己的权利受到侵害,诉讼时效开始起算。正常情况下诉讼时效应当截止到2017年1月1日。第3步,权利人乙于2016年6月1日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主张权利,则发生诉讼时效中断的事由,诉讼时效中断,但甲当天并未支付租金,所以诉讼时效应当重新开始计算,即从2016年6月1日起算,截止到2017年6月1日。故答案选择D选项。
2.(多选题)下列行为中,构成代理的有( )。
A.甲受公司委托,代为处理公司的民事诉讼
B.甲请乙代购茶叶,乙将甲写好茶叶名称的纸条交给销售员,告知其是为自己朋友买茶叶
C.丙受公司委托,代为申报纳税
D.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丁以公司名义采购一批电脑
【答案】ABC。解析:A选项是甲代理公司从事的准民事行为,是代理;B选项是委托代理;C选项也是代理的准民事行为,构成代理。D选项中法定代表人以法人的名义从事的行为,属于代表行为,等于法人本人的行为。
3(单选题).王某向李某借款5万元,吴某与李某约定了以吴某的房子进行抵押担保该笔借款。如果要实现该抵押权,不可以通过以下哪种形式( )。
A.在借款合同期届满,而王某不能履行该合同时,拍卖吴某的房子进行受偿
B.订立合同协商由李某10万元取得该房子的所有权,并将剩余的5万元返还给吴某
C.如果李某不想拍卖也不想取得该房子的所有权,可以用一般的买卖方法将该房子出卖,李某优先受偿所得价款
D.强行要求王某还款
【答案】D。解析:物权法第一百九十五条 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协议损害其他债权人利益的,其他债权人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该协议。
抵押权人与抵押人未就抵押权实现方式达成协议的,抵押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抵押财产。
抵押财产折价或者变卖的,应当参照市场价格。因此,不得采取要求王某强行还款的方式来实现该抵押权。
4.(单选题)如果要为甲乙之间的债权实现抵押担保时,以下哪些财产不能设定抵押( )。
A.一箱烟酒
B.一辆巴士
C.一辆轿车
D.一所公立幼儿园
【答案】D。解析:物权法第一百八十条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
(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
(二)建设用地使用权;
(三)以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荒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
(四)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
(五)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
(六)交通运输工具;
(七)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
抵押人可以将前款所列财产一并抵押。因此,幼儿园不能当做抵押物。
5.(单选题)小林为小李和小王的5万元借款合同作担保,以其价值十万的车子作抵押。此外,还将车子为老王和老李的3万元买卖合同提供担保,此时这两份担保( )。
A.都有效
B.只有第一份无效
C只有第二份有效
D.都无效
【答案】A。解析:在抵押期间,财产抵押后,该财产的价值大于所担保债权的余额部分,可以再次抵押,但不得超过其余额部分。因此,两份担保都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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