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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论热点:动物保护

来源: 2018-01-03 22:37

 材料一

9月5日,中国“国宝”大熊猫的濒危等级从“濒危”被降为“易危”。虽然“国宝”被降级,但却是一件令人高兴的事情。

给“国宝”降级的是世界自然保护联盟,该组织自1963年开始编制濒危物种红色名录,每4年进行一次重要更新。该名录是记录全球动植物物种保护现状最全面的名录,也是生物多样性状况最具权威的指标之一。

该名录将物种保护级别分为9级,最高为“灭绝”,其次是“野外灭绝”。往下顺延的“极危”、“濒危”和“易危”3个级别统称“受威胁”,之后是“近危”、“无危”、“数据缺乏”和“未评估”。现阶段,共有82954种动植物被列入世界自然保护联盟濒危物种红色名录,其中将近三分之一处于“极危”、“濒危”或“易危”状态,面临灭绝危险。

中国是濒危动物分布大国,据不完全统计,仅列入《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的原产于中国的濒危动物就有120多种(原产地在中国的物种),列入《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的有257种,列入《中国濒危动物红皮书》的鸟类、两栖爬行类和鱼类有400种,列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的更达上千种。

国宝被降级,难道是做错了事受到惩罚?其实,世界自然保护联盟对濒危动物有着科学的划分依据:野生种群成熟个体数是否少于250只;野生种群分布区或占有区是否低于5000平方千米;过去10年或3个世代内野生种群是否出现大幅下降;野生成熟个体大于2500只时,今后10年降幅是否会超过20%;今后5个世代灭绝风险是否超过20%。只要满足5个标准中任何一个,就可以被定为濒危动物。

然而,在中国对偷猎的打击和栖息地恢复等措施之下,截至2013年年底,中国野生大熊猫达到1864只,比低谷时期(1985年到1988年)的1114只增加了750只,增长了16.8%,而且圈养种群数量从164只增加到375只。所以,世界自然保护联盟认为,大熊猫的野生种群在慢慢恢复,不再将其被列为濒危物种,降为“易危”。

根据世界自然基金会(WWF)提供的数据,目前中国建立的大熊猫自然保护区达到67个,覆盖了约2/3数量的野生大熊猫种群。大熊猫栖息地在被保护的同时,这一区域的整个森林系统、其它物种,以及生活在这一区域内人口所享受到的各种生态服务也同时得到了保护。

中国对大熊猫的保护措施起到了成效。由于大熊猫在世界上有极高的知名度,中国对大熊猫的保护比较典型。相关措施包括建立自然保护区;实施再引进工程,发展和壮大野生种群;开展驯养繁殖;进行资源监测和科学研究;实施严格的法律保护,禁止或限制商业性开发利用等。

虽然极危、濒危和易危三个等级有一字之差,但都是受威胁物种。国家林业局有关负责人表示,IUCN的报告是根据相关数据和技术指标,从理论上做出的判断。国家林业局作为大熊猫保护管理部门,着眼于实际工作情况和保护形势,认为大熊猫仍是濒危物种,将大熊猫保护等级降低还为时过早。主要有四方面原因:

一是栖息地破碎化仍威胁其生存。大熊猫仅分布于川、陕、甘三省的狭窄地区,由于自然隔离和人为干扰等因素影响,大熊猫野外种群被分割成33个局域种群。个体数量小于30只、具有灭绝风险的种群有22个,个体数量小于10只、具有高度灭绝风险的局域种群有18个。

二是种群交流状况有待改善。受栖息地破碎化影响,大熊猫局域种群基因交流受阻,加之地域和管理体制的影响,各大熊猫圈养单位圈养个体间的基因交流不足,需进一步加强大熊猫基因交流,以保持整个种群的遗传多样性,维持种群生存活力。

三是受气候变化的影响,未来大熊猫赖以生存的竹林有1/3可能会消失,将对大熊猫的生存产生不可估量的影响。

四是部分大熊猫分布区存在保护经费投入不足、一线工作人员专业技能普遍偏低等情况,严重影响大熊猫保护成效,保护管理能力亟待提高。

其实,被降级的不只是大熊猫,藏羚羊的数量也有可观增长,评级从“濒危”连降两级成为“近危”,一举摘掉“受威胁物种”的帽子。同时,东非大猩猩等类人猿则徘徊在灭绝边缘。

全球保护生物多样性的努力仍任重而道远。

材料二

1641年的马萨诸塞殖民地法典被公认为是世界上最早的反虐待动物法律,其规定“任何人不应以任何残酷的手段对待通常喂养来供人类使用的动物。”1800年英国的《斗牛法案》虽未得到议会的批准,但这一立法努力却被视为关注动物福利的立法开端。我国基于保护环境和生物多样性方面的需要也支持动物保护,并颁布了一些动物保护方面的法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家禽家畜防疫条例实施细则》、《渔业法》等等。但是,令人遗憾的是我国仅对珍贵、濒危的陆生、水生野生动物和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进行特别的保护;而对驯养动物(指人类基于各种目的而饲养的动物)譬如猫、狗、猪、牛等仅仅从用药、防疫、食品安全等角度对饲养动物制品的质量做出一些相关规定,并未涉及动物福利的需要。不断出现的偷猎野生动物事件和非野生动物被残杀或虐死事。件提醒我们的良知,我国的动物处于危险中,我们有义务帮助它们。

据2008年《中国环境状况公报》,一批濒危野生动物物种得到有效保护,国际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数量总体呈上升态势,种群动态逐步稳定;200多种珍稀濒危野生动物建立了稳定的人工种群,尤其是大熊猫、朱鹮、扬子鳄等极度濒危的野生动物种群不断扩大,全国圈养大熊猫种群数量为268只,朱鹮突破1000只,东北虎野外活动更加频繁,栖息范围有所扩展,朱鹮、麋鹿、野马、扬子鳄等濒危物物种回归自然工作已稳步推进。虽然野生动物是国内唯一受到法律保护的动物,但它们也时刻面临着厄运。在可可西里藏羚羊保护区里随时可以见到被人捕杀后的藏羚羊的残缺不全的尸体;在广东那里的人们至今还在食用在国家保护范围内的蛇、穿山甲、果子狸等等野生动物;最近辽宁省沈阳市野生动物园里又发生了饿死11只东北虎的事件。至于驯养动物在我国的保护根本谈不上,一位外国动物福利专业人士对此的评语是很差。他表示,在中国,动物还仅仅是作为工具和资源。我们的视野之内充斥着频频令人触目惊心的残害动物的事件。譬如沈阳的虐待宠物事件,美女“高跟鞋虐杀小猫”视频事件,虐杀小鸟事件,复旦研究生虐猫事件,清华学子刘海洋泼熊事件,陕西汉中市的扑杀狗行动等。这些事件给社会带来极坏的影响,给关心动物保护的人士带来了愤怒,也促使《中华人民共和国反虐待动物法》(专家建议稿)产生。

根据资料,总结我国动物保护的现状。

要求:全面、准确、有条理,不超过200字。

【参考答案】

我国动物保护的现状如下:一、需受保护的动物种类繁多、数量大。濒危动物就有120多种,列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的更达上千种。二、在中国对偷猎的打击和栖息地恢复等措施之下,中国对大熊猫的保护措施起到了成效。三、我国仅对珍贵、濒危、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野生动物进行保护;而对驯养动物并未涉及动物福利的需要。四、偷猎、残杀、虐待动物事件依旧时有发生。(共计187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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