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考试题库】宪法之国体、政体、基本制度篇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体
(一)人民民主专政是我国的国体
国体就是本质。《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
(二)人民民主专政的含义
人民民主专政实质上即无产阶级专政。表现在:
(1)工人阶级掌握政权、成为领导力量,是无产阶级专政和人民民主专政的根本标志;
(2)无产阶级专政和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都以工农联盟为阶级基础;
(3)无产阶级专政和人民民主专政的职能都是相同的;
(4)无产阶级专政和人民民主专政的历史使命也是一样的,都是为了建设社会主义,消灭剥削。消灭阶级,最终实现共产主义。
人民民主专政是对人民实行民主与对敌人实行专政的统一。二者的关系进一步体现为:
(1)在人民内部实行民主是实现对敌人专政的前提和基础;
(2)对敌人实行专政是人民民主的有力。
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中国的根本政治制度,也就是说,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中国的政体。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基本内容,可以概括为四个方面:
一是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这是根本性的;
二是人民通过民主选举产生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作为人民行使权力的机关;
三是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
四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
这四个相互联系、不可分割的方面,就是民主集中制原则的最完善的表现。它构成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总的概念。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具有下列三个方面的特点和优点: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具有根本性。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中国人民民主专政的组织形式。它最直接地反映本质,表现各阶级在生活中的地位。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由人民苦命直接创造出来,而不是依靠从前任何的法律规定生产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代表了中国政治生活的全部,成为中国政治力量的源泉。综上可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中国的根本政治制度。
第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具有人民性。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具有最广泛的群众基础。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贯彻国内各民族之间平等原则。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最便于人民行使当家作主的权利。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密切联系群众。历史事实证明,它是适合中国国情的优良制度。
第三,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具有统一性。作为政权组织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排除了资产阶级“三权分立”的理论和体制,坚持人民权力的统一。中国是一个统一的,全国人民的根本利益是一致的。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政体,政体属于形式问题。形式除政体之外,还包括的标志,即国旗、国歌、国徽和首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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