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考试题库】刑法之驱逐出境篇
一、驱逐出境的概述
驱逐出境是指强迫犯罪的外国人离开中国境内的刑罚方法。对于犯罪的外国人,可以独立适用或者附加适用驱逐出境。
我国是一个独立的主权,在我国境内的一切外国人都必须遵守我国的法律。如果犯罪的外国人继续居留在我国的境内有害于我们和人民的利益,人民法院可以对其单独判处或者附加判处驱逐出境,以消除其在我国境内继续犯罪的可能性。
二、驱逐出境的试用方式
驱逐出境适用方式有两种:
一是独立适用。它是针对那些犯罪情节比较轻的外国人,没有必要判处主刑的,可以单独判处驱逐出境。
二是附加适用。它是针对那些犯罪性质比较严重、判处了主刑或者其他附加刑的外国人,可在主刑执行完毕后适用驱逐出境。
三、驱逐出境的适用范围
驱逐出境只适用于不具有中国国籍的,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的外国公民和无国籍公民。
外国人和无国籍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应依刑法规定定罪量刑,依其犯罪结果单独处以主刑或附加刑或者处以主刑和附加刑,刑法规定:“对于犯罪的外国人,可以独立适用或者附加适用驱逐出境。”
四、适用对象
对于犯罪的外国人,可以独立适用或者附加适用驱逐出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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