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考试题库】民法之婚姻自由权
一、婚姻自由权的概述
婚姻自由和公民的其他任何权利一样,不是自由,而是相对自由。行使婚姻自由权,必须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进行,我国婚姻法明确规定了结婚的条件与程序、离婚的条件与程序,这些规定划清了婚姻问题上合法与违法的界限。
二、婚姻自由权的内容
(一)结婚自由
结婚自由,是指婚姻当事人有依法缔结婚姻关系的自由。当事人是否结婚,与谁结婚,是其本人的权利,任何人无权干涉。自愿是实现婚姻自由的前提,双方意思表示一致是婚姻以互爱为基础的必要条件。但自愿必须不违背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因为结婚自由决不意味着当事人可以在婚姻问题上为所欲为。
(二)离婚自由
离婚自由,是指夫妻有依法解除婚姻关系的自由。离婚制度为无法共同生活的夫妻,因为无法解除名存实亡的婚姻、而遭受痛苦的人们提供了救济的办法。对于已经死亡的婚姻,离婚是一个很好的方法,也有利于维护双方的权利。
三、婚姻自由权的五大原则
(一)婚姻自由原则
包括结婚自由和离婚自由两个方面。结婚自由是指缔结婚姻关系的自由,离婚自由是指解除婚姻关系的自由。
(二)一夫一妻原则
一切公开的或者隐蔽的一夫多妻或一妻多夫的两性关系都是非法的。
(三)男女平等原则
男女平等是指男女在婚姻家庭关系中的权利和义务平等。在结婚和离婚方面,男女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是平等的,在家庭关系中,不同性别的家庭成员的权利和义务是平等的。
(四)保护妇女儿童和老人合法权益的原则
(五)计划生育原则
每个公民都应遵循计划生育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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