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考试题库】宪法的分类-成文宪法与不成文宪法
这种宪法分类所依据的标准为宪法是否具有统一的法典形式。
成文宪法是指具有统一法典形式的宪法,有时也叫文书宪法或制定宪法,其最显著的特征在于法律文件上既明确表述为宪法,又大多冠以国名,如《日本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兰西共和国宪法》等等。1787年的《美利坚合众国宪法》是世界历史上部成文宪法,1791年法国宪法则是欧洲大陆部成文宪法。当今世界绝大多数的宪法是成文宪法。
不成文宪法则是不具有统一法典的形式,而且散见于多种法律文书、宪法判例和宪法惯例的宪法。不成文宪法最显著的特征在于,虽然各种法律文件并未冠以宪法之名,但却发挥着宪法的作用。英国是典型的不成文宪法。英国之所以产生并长期保持不成文宪法,主要取决于英国资产阶级革命的特点,以及习惯、历史传统与文化等。近年来,随着欧共体一体化的进程,一些英国学者也提出了制定成文宪法的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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