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话:0731-83595998
导航

【事业单位考试题库】刑事诉讼法之原始证据和传来证据

来源: 2018-02-17 19:24

 根据证据材料的来源的不同,可以分为原始证据和传来证据。

凡是来自原始出处,即直接来源于案件事实的证据材料,叫做原始证据,也称手材料;凡是不是直接来源于案件事实,而是从间接的非来源获得的证据材料,称为传来证据,即通常所称的第二手材料。我国传来证据的概念与西方证据分类理论中的传闻证据概念不同,传闻证据仅指并非陈述者直接感受而以言词(包括口头和书面的主张)形式或个人非言词的行为、意图以此来表达一个主张的证据材料,不适用于实物证据材料。

按照信息传递的一般规律,证据材料传抄、复制、转述的次数越少,失真的机会就越少;反之,失真的机会就越多。所以,通常情况下原始材料的证明价值大于传来证据材料的证明价值。在传来证据材料中,中间环节少的材料的证明价值大于中间环节多的。言词证据材料和实物证据材料都是如此,只是信息质量丧失的原因和条件有所不同而已。因此,在查清案件事实的过程中,办案人员应当尽一切可能和力量收集原始证据,对属于传来证据的材料,应当查明其来源出处,并向亲自感知案件事实的人员了解情况,或取得物证的原件。

编辑推荐:

下载Word文档

温馨提示: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长理培训网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责任编辑:长理培训)

网络课程 新人注册送三重礼

已有 22658 名学员学习以下课程通过考试

网友评论(共0条评论)

请自觉遵守互联网相关政策法规,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

最新评论

点击加载更多评论>>

精品课程

更多
10781人学习

免费试听更多

相关推荐
图书更多+
  • 电网书籍
  • 财会书籍
  • 其它工学书籍
拼团课程更多+
  • 电气拼团课程
  • 财会拼团课程
  • 其它工学拼团
热门排行

长理培训客户端 资讯,试题,视频一手掌握

去 App Store 免费下载 iOS 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