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考试题库】民法名词解析(3)
一、民事行为,是指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领域内基于其意志所实施的,能够产生一定民事法律后果的行为。
二、民事法律行为,是指民事主体为了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而实施的合法行为。
三、诺成性民事法律行为,指仅以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即告成立的民事法律行为。
四、实践性民事法律行为,是指不仅要求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而且要求交付实物才能成立的法律行为,又称要物法律行为。
五、要式法律行为,是指必须采用某种形式才能成立的民事法律行为,如保证合同、质押合同。
六、不要式法律行为,指法律没有规定特定形式而允许当事人选择约定形式的民事的法律行为。
七、有因民事法律行为,指民事法律行为与其原因在法律上相互结合不可分离的法律行为。
八、无因民事法律行为,是指民事法律行为与其原因可以分离的法律行为。
九、自愿原则,法律确认民事主体的自由得基于其意志去进行民事活动的基本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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