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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天津农信社招聘考试辅导:继承

来源: 2020-04-03 00:04

遗产按照怎样的顺序继承?

答案: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当被继承人负有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时,其遗产应如何处理?

答案: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

“父债子偿”是否有法律依据?

答案:“父债子偿”这个问题应区别看待。

一、如果父债是家庭共同债务,就应该父债子偿。父债确实是因家庭的生产、生活所欠下的,应该以家庭共有财产清偿。

二、如果父债是其个人所欠下的债务,就不应该父债子偿。因为父与子是两个独立的民事主体,不能因其血缘关系的存在而混同。也就是说,双方的行为属于独立的民事行为,应该独立承担民事义务。同时,债权是相对权,仅对特定的债务人发生效力,债务未经合法转移,只能由债务人本人承担,债务人以外的任何人,即使是债务人的儿子,也无义务为债务人承担债务,任何人将他人债务强制的让其他人来承担,都是法律所不允许的。

三、如果是子继父财,则也应该父债子偿。债务人死亡后,债权人原则上不得向他人(包括债务人之子)索要欠款。但我国《继承法》中同时规定:“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被继承人的遗产价值为限。超过遗产价值,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对此可理解为,如果子女继承了父亲的遗产,那么子女对父亲所欠下的债务有偿还义务,如果子女将父亲留下的遗产全部抵偿债务后,债务依然没有清偿完毕,子女没有义务以自己的财产继续偿还,除非子女自愿偿还。

什么是公证?

答案:公证是国家公证机关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证明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文书和事实的真实性、合法性,以保护公共财产,保护公民身份上、财产上的权利和合法利益。

公证对保障债权人的债权的主要作用?

答案:经过公证处证明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一方当事人不按文书规定履行时,对方当事人可以直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什么是农户小额信用贷款?

答案:农户小额信用贷款是信用社以农户的信誉为保证,在核定的额度和期限内发放的小额信用贷款。

农户小额信用贷款采取什么样的管理办法?

答案:农户小额信用贷款采取“一次核定、随用随贷、余额控制、周转使用”的管理办法。

温馨提示: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长职理培网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责任编辑:长职理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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