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中国人民解放军文职人员招聘考试法学知识:不作为的分类
不作为的分类
1.真正不作为犯
只能由刑法明文规定。常见的纯正不作为犯包括:
(1)逃税罪
(2)遗弃罪
(3)丢失枪支不报罪
(4)不报、谎报安全事故罪
(5)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
(6)不解救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罪
(7)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8)拒不履行网络安全管理规定罪
(9)拒绝提供间谍犯罪、恐怖主义犯罪、极端主义犯罪证据罪
2.不真正不作为犯
范围极其广泛、与作为犯共用一个法条。如侵占罪、脱逃罪。不真正不作为犯的认定:作为标准是积极地制造危险,制造类型性、紧迫性危险。不作为标准是消极地不消除危险,即有消除危险的义务却消极地不履行该义务。判断顺序:判断作为还是不作为时,应优先判断是不是作为,如果不是再判断是不是不作为。作为的方式,并不要求行为举止直接作用于被害人。故意的不作为犯,也有既遂、未遂形态。
编辑推荐:
下载Word文档
温馨提示: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长理培训网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责任编辑:长理培训)
点击加载更多评论>>